竹縣長楊文科,涉護航建商導致天坑案「豐采520」,公務員涉嫌圖利建商,檢方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徒刑-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反復工圖利等罪嫌,將楊文科等12人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豐邑機構涉嫌偷工減料釀成天坑事件,而楊文科及工務處長江良淵等人,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2.5億餘元犯罪所得。財產來源不明

 新竹縣楊文科圖利建商容積率的案件是否有審理或判決。新竹縣長楊文科涉「圖利建商容積率」相關案件,目前主要指向竹北「豐采520」建案(俗稱竹北天坑案),該案與建案容積率及樓層變更(原規畫13樓改為32樓)有關,但檢方起訴重點為違法復工圖利,而非直接變更容積率審核。
案件現況總結(截至2026年3月29日最新公開資訊):
起訴階段:2024年7月17日,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楊文科等12人(含縣長楊文科、前工務處長江良淵、豐邑機構負責人等)。檢方指控楊文科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利罪),涉嫌在建案多次道路坍塌(天坑)後,未經完整安全鑑定即私下介入、違法同意復工,圖利建商繼續施工。檢方同時認定建商偷工減料,估算不法所得逾2.5億元(含建商違背建築術成規所得1.7億餘元及違法施工120天利益),並建請法院沒收。
與容積率/樓層的關聯:建案原規畫地上13樓,後變更為32樓(容積率約419.69%),外界曾質疑是否閃避環評或有不當圖利,但檢方起訴書未以「容積率變更」作為主要圖利罪證,而是聚焦後續多次停工後的違法復工決定(包含喜來登飯店總統套房會面、電話關說等)。監察院2025年7月也曾糾正縣府在商場改建案有「量身打造」之嫌,但這是行政糾正,非刑事判決。
審理階段:新竹地方法院自2024年下半年起審理,歷時約1年半至2年。2026年2月25日已完成言詞辯論終結(辯論結束)。檢方求刑楊文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前工務處長江良淵12年以上;楊文科當庭否認,指自己主動移送司法調查、無收受不法利益、與建商僅公事往來,並批評檢方「羅織構陷」。
判決時程:法院已排定2026年7月10日宣判。目前尚未有判決結果(截至2026年3月29日,無最新宣判或上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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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天坑案言詞辯論終結 楊文科遭求刑至少10年
2026/2/25 22:26(2/25 22:57 更新)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竹縣長楊文科(中)等人涉護航建商導致天坑案,25日言詞辯論終結,檢方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徒刑;楊文科在律師陪同下受訪表示,相信司法會還自己清白。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攝 115年2月25日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5日電)新竹地院審理竹縣長楊文科等人涉護航建商導致竹北天坑案,今天言詞辯論終結,檢方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徒刑;楊文科說,他無收受任何不法利益,清白可檢驗。全案7月10日宣判。
檢方在庭上表示,「豐采520」建案歷經多次道路坍塌,涉違規施工、圖面不符及延宕鑑定,並疑有偽造文件規避調查,顯示犯行重大,而楊文科等人犯後態度不佳,一再抗拒、沒有認罪。
檢方說明,公務員或建商應以最低標準依法行事,但回顧此案卻都以豐邑集團意見為意見,從未尊重或依據法律規定行事。
楊文科庭上表示,他與豐邑之間,是純粹公事公辦,檢方僅憑幾次公務場合的接觸或片面通訊紀錄,就試圖編織出所謂的私交與圖利,這不僅是對他人格抹黑,更是對事實扭曲。
楊文科指出,他沒有收受不法利益,也沒有違背職務行為,與此廠商更無私人情誼,他身為地方首長,也一貫相信局處專業判斷並堅守依法行政,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地方安定與公共安全。
全案今天言詞辯論終結,檢方指控楊文科等公務員涉嫌圖利建商,建請判處10年以上重刑。新竹地方法院定於7月10日宣判。
"竹北天坑案言詞辯論終結 楊文科遭求刑至少10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2250385.aspx
楊文科身為公務員卻與建商私下聯繫、不當介入復工,且犯後態度不佳,在法院審理時一再抗拒、拒不認罪,因此建請加重處分。除楊文科外,前工務處長江良淵遭求刑12年、黃姓承辦員6年以上;豐邑集團董事長劉樹居則被建請判刑5年6月、總經理邱崇喆5年10月。
「豐采520」建案一開始就沒有結構外審圖面施工、任意抽換圖面施工,未經專業人員簽證,後來本案應該做百貨竟然調整成住宅出售。經過關說過程,後來不用環評,也沒有依照環評跟住戶承諾,視法律為無物。
公訴人指控,本案發生多次道路坍塌、偷施工等情事,一再製造公共危險。3次坍塌後鑑定人告知結構計算書與圖面不符,豐邑高層讓鑑定技師拖延,還使公務員在無法抗拒上級長官壓力之下違法復工,甚至在檢察官介入後還偽造日誌、契約,規避調查,後來再發生第四次坍塌,「足見豐邑能夠控制縣長、施壓基層公務員,犯行明確」。
公訴人強調,楊文科等人犯後態度不佳,在法院審理時一再抗拒、沒有認罪,因此就前開犯行都應該加重處分,否則無法警惕被告,避免日後類似情形再發生,造成社區居民安全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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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科(1951年3月22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生於新竹縣峨眉鄉,現任新竹縣縣長。
生平[編輯]"楊文科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A5%8A%E6%96%87%E7%A7%91
1976年公務人員普考及格,分發至臺北市政府地政處。
1977年公務人員台灣省地方特考及格,分發至新竹縣政府地政科地價股擔任科員,歷時3年4個月。
1980年7月,商調至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擔任科員,並一路升任專員、科長、專門委員、組長、主任秘書等職務,歷時23年。
2003年3月,奉派調中部科學園區開發籌備處擔任副主任、代理主任、主任等職務。
2007年3月,擔任首任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2013年9月辦理退休,公務員生涯共計37年。
2013年9月,擔任新竹縣政府邱鏡淳縣長辦公室主任。
2014年8月,擔任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出任縣長後為兼任董事長[3]。
2015年1月,擔任新竹縣政府秘書長。
2016年7月,擔任新竹縣政府副縣長。
2018年6月13日,獲國民黨徵召參選新竹縣縣長;7月31日,辭去新竹縣副縣長,投入新竹縣縣長選戰[4][5],11月24日以38.20%的得票率當選新竹縣縣長,12月25日就職。
2022年11月,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以63.36%的得票率順利連任新竹縣縣長。
2024年7月,因涉嫌貪汙遭起訴。
爭議[編輯]
建立生命園區[編輯]
自2022年起,新竹縣政府研擬在湖口鄉建造縣立生命紀念園區,遭到當地居民反對。[6]因多次抗議未果,[7]故新竹縣反生命園區自救會於2023年4月醞釀罷免楊文科。[8]
涉貪遭起訴[編輯]
2024年2月29日,楊文科在新竹縣長第二任期間,辦公室遭檢調搜索。[9]隔日,新竹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為由,將楊文科帶回偵訊,訊後50萬元交保。[10]同日,中國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林思銘、許宇甄、羅智強、徐欣瑩、王鴻薇等人召開記者會聲援楊文科,批評民進黨政治追殺。[11]
2024年7月17日,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將楊文科等12人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豐邑機構涉嫌偷工減料釀成天坑事件,而楊文科及工務處長江良淵等人,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2.5億餘元犯罪所得。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另案偵辦
"楊文科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A5%8A%E6%96%87%E7%A7%91
學歷
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碩士
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
經歷
新竹縣政府副縣長
新竹縣政府秘書長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主任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主任秘書
新竹科技產業服務協會理事長
中華大學校友總會會長
竹科管理局離退人員聯誼理事會理事長
國家文官培訓所講座
榮譽
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
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中華大學第一屆傑出校友
2008年度MVP經理人
"新竹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縣長介紹" https://www.hsinchu.gov.tw/cp.aspx?n=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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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科竹北天坑案 檢求刑逾10年
2026/02/26 05:30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長楊文科(左2)因竹北天坑案涉貪,遭檢方求處10年以上徒刑。(記者廖雪茹攝)
前工務處長江良淵 求刑逾12年
竹北「豐采五二〇」建案施工期間釀五次道路坍塌,「天坑」事件引發全國矚目,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官、商、技師共八人,被新竹地檢署分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復工圖利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歷經一年七月審理,昨天辯論終結,檢方對楊文科求處十年以上、前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十二年以上重刑。楊文科喊冤強調自己「無罪」,辯護律師團批評檢方僅憑主觀臆測和片面對話即羅織罪名,嚴重混淆行政裁量與刑事犯罪界線。全案定於七月十日宣判。
楊喊冤 律師批檢方羅織罪名
檢方表示,公務員或建商都應以最低標準依法行事,但本案卻一路都以豐邑機構的意見為意見,從未尊重或依據法律規定行事。檢方指控楊文科、江良淵等人與建商私相授受,無視停工標準並施壓基層違法復工,且犯後態度不佳,嚴重戕害公務員廉潔形象,因此建請加重處分。
檢方指控「豐采五二〇」建案一開始就沒有外審圖面施工、為省成本擅改圖說,導致多次坍塌並危害公共安全,且犯後偽造日誌、推諉卸責,視法律為無物,建請對負責人劉樹居等人求處兩年以上徒刑。
楊文科在庭上陳述意見時表示,檢方指稱他與豐邑公司之間存在不當私交,是他最難以接受的羞辱。「我在此鄭重聲明,我與該公司的負責人或相關人員,除了公務上的往來,私下完全沒有任何交情,更沒有任何不正當的往來」。檢方僅憑幾次公務場合的接觸或片面的通訊記錄,就試圖編織出所謂的私交與圖利,這不僅是對他人格的毀謗,更是對事實的嚴重扭曲。
楊說,當「豐采五二〇」建地塌陷時,他主動將全案移送檢察署偵辦,「檢調竟然回過頭來對我們進行大規模搜索、羈押,甚至起訴。」這種「主動求真相,卻換來羅織構陷」的處境,實在令人遺憾。
楊強調「我沒有罪」,請求合議庭還給他公道,還給新竹縣政府公務體系應有的清白與尊嚴。
江良淵也表示,復工是基於公共安全要件的行政考量,事故原因鑑定與搶險復工決定是兩回事,檢方卻硬扣帽子,,期盼法官諭知無罪。
"楊文科竹北天坑案 檢求刑逾10年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74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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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豐采 520」建案天坑案,5度造成道路坍塌,新竹地方法院歷經1年9個月的審理,今(25)日言詞辯論終結。新竹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建請法院對新竹縣長楊文科判處 10年以上重刑。楊文科強調自己無罪,一路走來奉公守法,主動移送司法要求真相,卻換來檢方「羅織構陷」。
竹北天坑案辯論終結,楊文科遭檢方求處10年重刑,他喊冤:無罪清白。(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竹北天坑案辯論終結,楊文科遭檢方求處10年重刑,他喊冤:無罪清白。(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檢方指控:建商控制縣長 視法律與人命為無物 
檢方指出,「豐采 520」建案自始即未依規施工、任意抽換圖面,甚至將百貨調整為住宅出售,完全漠視法規與環評承諾。檢方控訴,建案發生多次坍塌後,豐邑集團為節省成本拖延鑑定,並透過壓力使公務員在無法抗拒上級長官的情形下違法復工,甚至在檢察官介入後偽造日誌規避調查 。
檢方強調,楊文科身為公務員卻與建商私下聯繫、不當介入復工,且犯後態度不佳,在法院審理時一再抗拒、拒不認罪,因此建請加重處分。除楊文科外,前工務處長江良淵遭求刑12年、黃姓承辦員6年以上;豐邑集團董事長劉樹居則被建請判刑5年6月、總經理邱崇喆5年10月。
楊文科強調自己無罪,一路走來奉公守法,主動移送司法要求真相,卻換來檢方「羅織構陷」。(圖/翻攝畫面)
楊文科反擊:若有私交 怎會主動將案移送偵辦? 
楊文科在庭上表示,檢方指稱他與豐邑集團有私交是對他來說是羞辱,強調除公務往來外絕無不正當往來。他反駁,案發時是他主動將全案移送檢察署偵辦並要求政風調查,若真有違法勾當,邏輯上絕不可能主動送交司法審查 。
「主動求真相,卻換來羅織構陷」,楊文科感嘆,檢方此舉將造成公務員多做多錯的寒蟬效應,判法院依法判決無罪。楊文科晚間在律師陪同下受訪,再次強調自己是清白的,完全依法公正處理,沒有圖利的動機、犯意和行為,跟豐邑更無任何私交,相信司法自會還自己清白。
"竹北天坑案/楊文科遭求刑10年 縣長喊冤:主動移送卻遭「羅織構陷」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9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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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天坑案遭求處逾10年徒刑 楊文科喊冤:我若違法怎會主動移送?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竹北「豐采520」建案在施工期間釀5次道路坍塌,「天坑」事件引發全國矚目,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官、商、技師共8人,被新竹地檢署分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復工圖利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歷經1年9個月的審理,今天言詞辯論終結,公訴人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徒刑,並請求加重量刑;楊文科強調自己「無罪」,律師團請求法官依證據法則審判。
公訴人在庭上表示,公務員或是建商都應以最低標準依法行事,但回顧本案卻一路都是以豐邑集團意見為意見,從未尊重或依據法律規定行事。「豐采520」建案一開始就沒有結構外審圖面施工、任意抽換圖面施工,未經專業人員簽證,後來本案應該做百貨竟然調整成住宅出售。經過關說過程,後來不用環評,也沒有依照環評跟住戶承諾,視法律為無物。
公訴人指控,本案發生多次道路坍塌、偷施工等情事,一再製造公共危險。3次坍塌後鑑定人告知結構計算書與圖面不符,豐邑高層讓鑑定技師拖延,還使公務員在無法抗拒上級長官壓力之下違法復工,甚至在檢察官介入後還偽造日誌、契約,規避調查,後來再發生第四次坍塌,「足見豐邑能夠控制縣長、施壓基層公務員,犯行明確」。
公訴人強調,楊文科等人犯後態度不佳,在法院審理時一再抗拒、沒有認罪,因此就前開犯行都應該加重處分,否則無法警惕被告,避免日後類似情形再發生,造成社區居民安全的危害
楊文科指與豐邑無私交
楊文科在庭上陳述意見時表示,他今年70多歲,奉公守法。對於檢方指稱他與豐邑公司之間存在不當私交,這是他最難以接受的羞辱。「我在此鄭重聲明,我與該公司的負責人或相關人員,除了公務上的往來,私下完全沒有任何交情,更沒有任何不正當的往來」。檢方僅憑幾次公務場合的接觸或片面的通訊記錄,就試圖編織出所謂的私交與圖利,這不僅是對他人格的毀謗,更是對事實的嚴重扭曲。
楊文科說,當豐邑520建地塌陷時,他展現最大的誠信與擔當去處理問題,並主動將全案移送檢察署偵辦,「殊不知,不移送還好,一移送,檢調竟然回過頭來對我們進行大規模搜索、羈押,甚至起訴。這在邏輯上何其荒謬?如果我與廠商有私交、如果我有違法勾當,我怎麼可能主動將案件送交司法機關審查?」這種「主動求真相,卻換來羅織構陷」的處境,實在令人遺憾。
楊文科說,檢方僅憑片面的臆測與拼湊的對話,就將正常的行政溝通抹黑為違法關說。往後還有哪位公務員敢依法任事?造成「多做多錯」的寒蟬效應。楊文科強調,「我沒有罪」,他的一生清譽,請求合議庭,能洞悉這場起訴背後的偏頗與空洞,還給他一個遲來的公道,更還給新竹縣政府公務體系應有的清白與尊嚴。
竹北「豐采520」建案施工期間釀5次道路坍塌,「天坑」事件引發全國矚目。(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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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天坑案一審辯論終結楊文科遭檢求刑10年 楊文科喊冤:我沒罪
2026年2月25日 週三 下午9:32
天坑案一審辯論終結,檢求刑楊文科10年有期徒刑。(圖:縣府提供)
竹北「豐采520」建案在施工期間釀5次道路坍塌,天坑案也引起社會各界矚目。包括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官、商、技師共8人,被新竹地檢署依貪污和圖利等罪嫌起訴。全案經新竹地院1年9個月的審理,25日辯論終結,檢察官庭上要求從重量刑,指控豐邑為節省成本,未確保施工安全,導致建案多次坍塌、嚴重危及住戶安全。建請判刑豐邑董事長劉樹居5年6月、總經理邱崇喆5年10月。楊文科則被求處10年的重刑。
竹北天坑案豐邑建設董事長和幹部,及楊文科等3公務員俱遭檢求處重刑。(圖:縣府提供)
竹北天坑案新竹地院25日辯論終結,公訴檢察官庭上表示,公務員或是建商都應以最低標準依法行事,但回顧本案卻一路都是以豐邑集團意見為意見,從未尊重或依據法律規定行事。「豐采520」建案一開始就沒有結構外審圖面施工、任意抽換圖面施工,未經專業人員簽證,後來本案原應做百貨竟然調整成住宅出售。經過關說過程,後來不用環評,也沒有依照環評跟住戶承諾,視法律為無物。
公訴檢察官指控,本案發生多次道路坍塌、偷施工等情事,一再製造公共危險。3次坍塌後鑑定人告知結構計算書與圖面不符,豐邑高層讓鑑定技師拖延,還使公務員在無法抗拒上級長官壓力之下違法復工,甚至在檢察官介入後還偽造日誌、契約,規避調查,後來再發生第四次坍塌,「足見豐邑能夠控制縣長、施壓基層公務員,犯行明確」。
楊文科「豐采520天坑案」遭求刑10年 喊冤:我沒罪!
竹北天坑案/楊文科遭求刑10年 縣長喊冤:主動移送卻遭「羅織構陷」
新竹「豐采520」屢傳天坑!藍縣長楊文科涉貪 遭求處十年以上重刑
竹北天坑案辯論終結!楊文科遭求刑10年喊冤:遭羅織構陷
檢察官更以被告楊文科等人犯後態度不佳,在法院審理時一再抗拒、沒有認罪,因此就前開犯行都應該加重處分,否則無法警惕被告,避免日後類似情形再發生,造成社區居民安全的危害。檢方指控楊文科、前工務處長江良淵及黃姓承辦員身為公務員,未善盡監督責任,私下與建商聯繫,建案停工後仍不當介入,求刑楊文科10年、前工務處長江良淵12年、黃姓承辦員6年以上徒刑,並請求褫奪公權。
https://user315262.pse.is/8rmh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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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采520案辯結 楊文科嘆踐踏名譽
04:102026/02/26 中國時報 邱立雅 、竹縣 
豐采520案25日進入辯論終結,新竹縣長楊文科(左)被檢方求刑10年,檢方隨即遭到全體律師團炮轟欲加之罪、過於狂熱。(邱立雅攝)
新竹縣豐采520建案鄰近道路坍塌案25日於新竹地院辯論終結,檢方對縣長楊文科等公務員涉嫌圖利建商,主張對包括建商在內8人求處重刑。辯護律師團集體重炮回擊,批評檢方僅憑主觀臆測入人於罪,嚴重混淆行政裁量與刑事犯罪界線,斥檢方辦案風格狂熱。審判長最後諭知全案將於7月10日下午4時宣判。
豐采520案件25日辯論終結,檢方認為豐邑機構為省成本擅改圖說、偷工減料,導致多次坍塌並危害公共安全,且犯後偽造日誌、推諉卸責,建請對負責人劉樹居等人從重求處2年到5年10個月不等徒刑。
針對公職部分,檢方指控縣長楊文科、工務處前處長江良淵等人與建商私相授受,無視停工標準並施壓基層違法復工,嚴重戕害公務員廉潔形象,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江良淵12年重刑,並依法褫奪公權。
聽聞檢方求刑意見,被告均搖頭嘆息,各辯護人也對檢方的求刑表示強烈不滿。有辯護律師援引《史記‧酷吏列傳》,指責檢察官以狂熱心態追求有罪判決,宛如「看著皇帝臉色辦案」的酷吏,用聳動強硬說詞、主觀意見取代證據。
律師團痛批,檢方無視行政機關在面對公共安全、防災搶險時的專業權衡,嚴重混淆行政裁量與圖利犯罪的界線,恐將造成公務體系多做多錯的寒蟬效應。
楊文科則感嘆,自己一向奉公守法,如今卻遭檢方以莫須有罪名指控踐踏名譽,他強調對待所有企業一視同仁,事發後更主動將全案移送政風與檢察署調查,並本著保護縣民安全的初衷進行行政處置「若真有私心勾當,怎會主動要求查明真相?」被問及若判決有罪,楊文科及其律師團表示一定上訴。
江良淵也表示,檢方所謂的事故原因鑑定與裁量復工決定是兩回事,復工是基於公共安全要件的行政考量,檢方卻硬扣帽子,令他深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期盼法官判決無罪。
"豐采520案辯結 楊文科嘆踐踏名譽 - 地方 - 中國時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226000685-260107?chdtv

PVD/竹北天坑「豐采520」/perforated vertical drain預製排水系統,實用的軟土地基改善解決方案/預製垂直排水溝排水整治法/使用帶帽預製垂直排水溝的真空固結方法PVD/竹北天坑「豐采520」/perforated vertical drain預製排水系統,實用的軟土地基改善解決方案/預製垂直排水溝排水整治法/使用帶帽預製垂直排水溝的真空固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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