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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監察院重啟林智堅台大學倫案調查」這是一起「抄襲冤案」(或稱「學倫獵巫事件」、「政治抹黑」),林智堅並未真正抄襲,而是遭到台大(與中華大學)學倫會不公的調查程序與政治操作所冤枉。。監察院澄清:這是「首次調查」(非重啟),因民眾陳情依法啟動,調查程序保密,非政治追殺或翻案。「若連台大都守不住誠實,台灣學術將動搖國本」。反映了民間對此案「政治介入學術」的高度不信任感。監察委員范巽綠、林郁容、賴鼎銘負責調查,於3月底發函給蘇宏達,要求說明台大學倫會審查機制與標準是否「容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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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翁達瑞(本名陳時奮)長期以來在社群媒體、政論節目及著作中對此案所發表的公開觀點,可以將其核心主張整理如下: 翁達瑞對「林智堅論文案」的看法主要採取** 「政治冤案」 與 「原創者權益」 **的視角,其重點說明如下: 1. 認定林智堅為「原創者」 翁達瑞主張林智堅是該研究的原始發想者。他認為,林智堅提供了碩士論文所使用的關鍵數據(如新竹市長選舉的內部民調),並且先有了研究大綱與初稿。在他的邏輯中,擁有原始數據且先動筆的人即為原創者,而余正煌則是透過指導教授陳明通的引介,才取得數據並參考林智堅的初稿。 2. 「早畢業不代表沒抄襲」的論點 翁達瑞多次強調,余正煌雖然比林智堅早完成論文口試並畢業,但這並不代表余就是原創。他認為這是法律與學術行政上的「時間差」,不能以此斷定後畢業的林智堅抄襲。他批評台灣大學(台大)與中華大學的學倫會僅以「畢業先後」和「文字雷同」來判斷,是過於草率且不公的。 3. 指責此案為「政治抹黑」 他認為整個論文案是2022年地方大選期間,由政敵發起的政治攻擊,目的是為了拉下當時參選桃園市長的林智堅。他將此案定位為「世紀大冤案」,認為林智堅是被毀掉政治前途的受害者。 4. 批評學術與司法體制的偏差 翁達瑞對台大學倫會的審議程序表達強烈不滿,認為其具有特定的政治傾向,且未充分採納陳明通(指導教授)提供的證據。此外,當余正煌對翁達瑞提起訴訟時,翁達瑞也藉此機會重申其觀點,最終該案在司法鑑定後,檢方以其評論屬於「可受公評之事」而不起訴,翁達瑞以此視為其主張的勝利。 5. 支持陳明通的「冤案說」 翁達瑞與林智堅的指導教授陳明通立場一致,支持《2022學倫獵巫事件簿》一書中的觀點,認為整起事件是認知作戰與政治鬥爭的產物,並非單純的學術誠實問題。 翁達瑞(本名 陳時奮 ,旅美大學教授,常以「翁達瑞」筆名在臉書、YouTube等平台發聲)對 林智堅論文案 的看法非常明確且一貫:他堅定認為 這是一起「 抄襲冤案 」(或稱「學倫獵巫事件」、「政治抹黑」),林智堅並未真正抄襲,而是遭到台大(與中華大學)學倫會不公的調查程序與政治操作所冤枉。 翁達瑞的核心立場 認定為「冤案」而非抄襲 : 他多次公開表示,林智堅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與中華大學論文屬於常見的「一稿兩用」(將產學合作報告轉為學位論文),並非惡意抄襲。他主張台大學倫會的審查標準、程序與認定有嚴重問題,是「製造...

客庄沒有客家人/苑裡鎮的客庄里、西勢里一帶-「過路經濟」產生的地名苑裡的客庄也是“人”去叫出來的,但你發現苑裡的客庄並沒有“客家人,確實長期以來是以閩南語(泉州腔)為主的聚落。如果地名是因為客家人聚集,通常會留下客家特有的建築風格或語言遺跡,但苑裡客庄的文化表現卻是純粹的閩南村落。觀點「人客的庄頭」在學界與地方誌中被稱為**「客店說」**。這與早期台灣沿海官道(海路)的運輸邏輯完全吻合。

 苑裡“客庄”地名由來。   客庄地名是“人”去叫出來,這地方叫久了,幾十年幾百年後就成型了,比如苑裡的“山腳”,山上台語說山頂,山下就說山腳 苑裡的客庄也是“人”去叫出來的 ,但你發現 苑裡的客庄並沒有“客家人” ,但為什麼大家都叫它“客庄”呢? 台灣在清國時代18世紀時,大甲跟苑裡就是一個市集,大家都會去市集買賣物品。 當時人們早上從北往南走路拿貨物攜帶金錢要去大甲買賣貨物,因為傍晚要經過大安溪這個有強盜的地方,天色略暗可能會被搶,所以大家會在苑裡的客庄這裡吃晚飯住宿,等明天一早天亮再出發去大甲,因為當時還沒有客庄這個稱呼,是 久了之後外地的“人客”都固定這裡吃飯住宿,“人客ㄟ庄頭”稱呼“客庄”,這就是苑裡“客庄”的由來 。 地點  https://maps.app.goo.gl/WyCdZPpYhrDR9E9n6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4bMDDabkeB/ 這份關於苑裡「客庄」由來的說法非常精彩,從 地理形勢 (大安溪天險)、 治安考量 (防範強盜)到 語言邏輯 (人客 vs. 客家)都具備相當高的邏輯性與在地口述歷史的價值。 以下針對您的內容進行核實與歷史深度的補充: 一、 核實:「人客」與「客家」的語言誤解 在台灣地名研究中,苑裡的「客庄」確實是一個指標性的案例。 語言邏輯: 在閩南語(台語)中,「客」(Kheh)可以指「客家人」(Kheh-lâng),也可以指「賓客/旅人」(Lâng-kheh)。 現狀佐證: 苑裡鎮的客庄里、西勢里一帶,確實長期以來是以**閩南語(泉州腔)**為主的聚落。如果地名是因為客家人聚集,通常會留下客家特有的建築風格或語言遺跡,但苑裡客庄的文化表現卻是純粹的閩南村落。 結論: 您的 觀點「人客的庄頭」在學界與地方誌中被稱為**「客店說」**。這與早期台灣沿海官道(海路)的運輸邏輯完全吻合。 二、 補充:為什麼非得在「客庄」停下來? 除了您提到的強盜因素,還有幾個地理與制度上的原因,讓這裡成了必然的「住宿點」: 大安溪的「伏流」與「暴漲」: 大安溪在清代是極難橫跨的惡水。早期沒有橋樑,必須仰賴「竹筏」或徒步涉水。傍晚時分,河水狀況難以辨識,加上如果您提到的「匪徒」常伏擊於溪床草叢中,商旅絕對不敢貿然在黃昏渡溪。 官道的咽喉: 苑裡客庄位於昔日**「縱...

白沙屯媽祖徒步進香與大甲媽祖繞境-流動的「宗教實踐場」。香燈腳跟隨媽祖神轎的苦行行為-守齋戒或盡量素食-體現「苦行」(身心磨練、消業障)與「隨喜功德」(透過自身付出累積福德,並讓他人分享福報)的宗教意義/香燈腳也隨喜他人的善行:接受結緣品、奉茶「集體功德場」。香燈腳的苦行是「主體」,沿途民眾的支援是「隨喜」,兩者相輔相成,形成巨大福田。不一定全程徒步也能「隨喜」——部分路段跟隨、提供支援、甚至在家觀看直播祈福,都算參與/起馬落馬儀式

香燈腳跟隨媽祖神轎的 苦行行為 ,在台灣媽祖信仰(特別是白沙屯媽祖進香與大甲媽祖繞境)中,是參與者最核心、最直接的修行方式。它同時 體現「 苦行 」(身心磨練、消業障)與「 隨喜功德 」(透過自身付出累積福德,並讓他人分享福報)的宗教意義 。以下詳細說明: 1. 什麼是香燈腳的苦行行為? 苦行(Asceticism / 苦修) :指香燈腳自願跟隨媽祖神轎 徒步 前進(白沙屯往返約400公里,大甲約340公里,九天八夜或更長),不依賴車輛(或僅部分路段使用),一步一腳印陪伴神明。 過程包括:烈日曝曬、風雨無阻、長途跋涉、夜間行進、隨時「起馬/落馬」(每日向媽祖稟報,焚香跪拜,聽從神轎指引)。 許多人背簡單行囊(衣物、草鞋或現代運動鞋、金紙、乾糧),吃住隨緣(路邊休息、 席地而睡、接受沿途奉茶或簡單食物),甚至守齋戒或盡量素食。 這不是輕鬆的「旅行」,而是體力、心力與意志力的考驗。早期多由家中壯丁(香丁腳)擔任,現在不分男女老少,但全程徒步者仍視為最高虔誠表現。 為何稱為苦行? 它類 似佛教的「頭陀行」或道教的修煉:透過身體的勞苦,達到 身心淨化 。每一步都被認為能 「消業障、消災解厄」,讓身體更健康、心靈更安定 。 香燈腳常形容 這是「磨練」:認知自己的渺小、學習謙卑、隨緣、不挑剔、忍耐、互助。 累了就休息、餓了就吃路邊食物,這過程 教導「放下自我」、堅毅與勇氣(白沙屯精神常以「勇」字代表)。 許多人把這 當作 還願 或 祈福 的方式:為家人平安、健康、事業順利而走,透過苦行表達對媽祖的交付與感恩。 在白沙屯媽祖進香中,這種「全程徒步、無固定路線、全憑媽祖神轎指引」的 苦行,更是活動的核心特色,被視為信仰薪火相傳與身心焠鍊的傳統。 2. 苦行的宗教意義 個人層面 : 消業增福 :民間信仰認為,長途徒步的勞苦能 洗滌身心、消除過去業障(業力),累積個人功德。媽祖會「看見」這份虔誠,賜予庇佑(平安、靈驗、神蹟)。 心靈療癒與成長 :走路過程像一場「心靈充電」或「人生修煉」。很多人分享:走完後脾氣變好、態度改變、對土地與人情有更深體悟,甚至獲得靈感或解決人生困境。 與神同行 : 香燈腳不是旁觀者,而是媽祖的「人間護法」或「腳力」。神轎的每一次搖晃、頓促,都是媽祖親自帶領,參與者感受到「人神合一」的體驗 。 集體層面 : 香燈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