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高金素梅等26人的起訴書/詐領助理費787萬;巧立名目詐領文化補助款933萬;甚至在疫情最嚴峻時,私運未經查驗的中國快篩試劑當成個人政績

高金素梅下個未爆彈?檢調查4豪宅交易金流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因涉詐領助理費等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12年6個月。(圖/記者吳翊緁攝,2025.08.25)
[NOWNEWS今日新聞] 七連霸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及非法輸入中國製快篩試劑,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具體求處12年6月重刑。《鏡週刊》今(9)日再指出,高金素梅相關案件早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即遭檢調分案偵辦,後續除查出近800萬元助理費詐領案外,檢調也追查其家族及核心幕僚周邊資金流向,發現多筆北市豪宅交易紀錄,包括「戀戀長安」、「明水大觀」、「領袖大樓」及「陽明一會」等,疑似涉及人頭持有、財產來源不明或洗錢疑慮,部分買賣關係人更與詐領千萬元遭起訴的助理張俊傑高度重疊,張俊傑又頻繁出入中國,金流複雜,恐成高金素梅下個未爆彈。
高金素梅擔任立委20多年間,過去財產申報名下僅有台北市信義路四段、光復南路附近1間房產及數十萬元存款,去年底則申報以6500萬元買進陽明山豪宅「陽明一會」及上百萬元存款,看似並無明顯異常。不過,根據報導,檢調清查資金流向時發現,高金胞弟高金建華除被控充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外,名下曾持有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豪宅「戀戀長安」,之後又轉售給高金核心助理張俊傑的女兒雲雅舜,交易關係引發辦案人員注意。
高金素梅轉手豪宅 大賺超過5千萬
此外,該報導指出,高金素梅2003年以2500萬元買進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領袖大樓」,4年前以8000萬元售出,獲利逾5000萬元,同年6月再以6500萬元購入陽明山「陽明一會」,價格甚至比前屋主3年前買進價低約7%,啟人疑竇。另外,根據報導,檢調也懷疑,大直豪宅「明水大觀」與高金素梅有關,但高金僅稱相關購屋細節應詢問胞姊高金秋燕及一名黃姓鋼鐵業人士。而高金秋燕長年以志工身分在立法院研究室協助行政事務,如今也被辦案人員視為掌握資金流向的關鍵人物;今年2月檢調搜索高金辦公室時,在高金秋燕上鎖抽屜內查出大量銀行存摺、帳冊及金融資料。
高金秋燕的抽屜曾被搜出大量帳冊
根據報導,高金秋燕傳出曾與黃姓鋼鐵業人士往來密切,並於2013年成立梅園文創有限公司,後由藝人張瓊姿接任負責人,經營以高金素梅原住民名字「Giwas Ali」為品牌概念的原民特色餐廳,而該餐廳店長「露子」也被檢調認定涉及助理費人頭案遭起訴。另一方面,張俊傑另涉嫌以「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名義,向原民會、台電、中油等單位浮報補助費或敦親睦鄰費,詐領933萬元,目前仍遭羈押。尤其張俊傑多年頻繁往返兩岸,名下亦有異常金流,若後續與高金素梅產生連結,恐使案件進一步擴大。高金素梅下個未爆彈?檢調查4豪宅交易金流

高金素梅涉貪被檢調搜索-涉詐助理費、中資疑挹注參選-7連霸的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除了涉嫌詐領助理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外,另檢調亦接獲情資,指高金素梅參選立委時,疑有中國資金挹注助選,若屬實,可能一併觸犯反滲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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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起訴高金素梅等26人的起訴書,狠狠搧了我一巴掌:貪婪從不選邊站,會拿中國資源的人,同樣會挖空你我的納稅錢。
起訴內容揭露,包括詐領助理費787萬;巧立名目詐領文化補助款933萬;甚至在疫情最嚴峻時,私運未經查驗的中國快篩試劑當成個人政績。這些全是本該用來照顧人民、支持文化、服務社會的公共資源。
最諷刺的是,遭指控詐領補助的「協會」名稱竟是「多族群文化交流」!不但沒發揮讓原住民族文化被看見、被支持的平台功能,反而淪為高金等人牟利A錢的提款機。

這起涉及多名公職人員與協會的司法起訴案,確實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於公共資源分配、民意代表廉潔度以及境外勢力滲透等議題的廣泛討論與憂慮。

您從醫學臨床經驗出發,看到弱勢患者為醫療費掙扎的現實,對比司法起訴書中所指控的龐大金額,這種相對剝奪感與對公共制度的失望是可以理解的。這起案件也讓許多人開始重新審視公共監督機制與透明法案的必要性。

對於這類涉及國家安全、廉政風潔與兩岸關係的複雜議題,社會上通常存在多種不同的觀察視角:

  • 法治與廉政層面: 許多民眾與評論家認為,民意代表的助理費與公家補助款皆屬納稅人的血汗錢,無論其政治立場為何,任何濫用公款、詐領補助的行為都嚴重違背公眾信任。司法機關應秉持「毋枉毋縱」的原則,不分黨派地嚴厲查辦,以維護政府廉能與社會正義。

  • 國家安全與制度防範: 誠如您所提到的觀點,部分學者與政界人士長期呼籲,面對境外勢力透過資金、物資或人脈對地方基層進行的經營,台灣需要更完善的法律工具(如《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透明法》或其他相關反滲透法令)來建立防禦機制。他們主張透過「金流與資訊透明化」,讓公眾能夠辨識潛在的境外影響力,從而保護本土的民主體制與公共資源不被侵蝕。

  • 司法程序與無罪推定: 另一方面,也有法律專家與相關辯護方強調,目前案件仍處於起訴階段,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被告是否涉嫌犯罪、具體涉案情節與金額為何,仍須交由法院進行嚴謹的審理與最終判決。在司法定讞之前,應避免過早進行政治定性或標籤化。

  • 原民權益與地方經營: 在原住民社群與地方政治的脈絡下,部分觀察家指出,地方協會與民代在爭取資源、辦理文化交流活動時,往往面臨複雜的資金需求與行政程序。如何釐清正常的「兩岸交流、地方服務」與「不法圖利、滲透收買」之間的界線,在司法實務與社會輿論中往往存在相當大的認知落差。

公共資源的透明度與公職人員的廉潔度,是維持民主社會運作基石的重要關鍵。這起案件不僅是一次司法檢驗,也促使社會大眾持續思考如何透過制度改革、法規完善以及公民監督,來確保每一筆公共資金都能真正落實於照顧弱勢與社會建設上。

如果你的目的是確認這段文字是否建立在已公開的案件事實上,那麼其中提到的幾個核心指控,確實與台北地檢署近日公布的起訴內容大致相符:

  • 檢方起訴指稱,高金素梅及相關人員涉嫌以人頭助理等方式詐領公費助理費、加班費及育嬰津貼等,共約787萬元。
  • 起訴內容也提到其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涉嫌透過「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虛報活動經費,詐領補助款約933萬元。
  • 檢方另指控疫情期間以化整為零方式輸入約7萬多劑中國製快篩試劑,涉及違反相關法規。
  • 根據公開報導,北檢偵結後起訴人數為24人或26人的說法在不同媒體報導中都有出現,但核心案情一致。

不過,如果是從論述品質來看,這篇文章其實包含了兩個不同層次:

  1. 事實陳述部分

    • 詐領助理費。
    • 涉嫌詐領補助款。
    • 涉嫌違法輸入快篩。
    • 檢方起訴與求刑。

    這些屬於目前公開起訴內容,但仍是司法程序中的「起訴指控」,尚未經法院最終判決確定。

  2. 政治推論部分

    • 「中國代理人會挖空台灣納稅錢」。
    • 「當年中國賑災善款買通多少人心」。
    • 「如果幾百萬能收買民代,那億元資金滲透更深」。
    • 「因此必須通過《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透明法》」。

    這些屬於作者的政治判斷與政策主張,而不是起訴書已經證明的事實。從邏輯上說,文章是把「涉嫌貪污案件」與「中國統戰、滲透問題」連結起來,進一步推導出支持特定立法的結論。這種推論是否成立,會涉及政治立場與對國安風險的評估,不是單靠這份起訴書就能直接證明的。

因此,若以事實查核角度來看:

  • 案件內容的描述大致符合目前公開起訴資訊。
  • 「中國代理人」「收受中國資源」「買通基層組織」等更大範圍的結論,則屬於作者的政治推論,而非起訴書已證實的事實。

這兩部分最好分開看,才不會把已經公開的司法指控與尚待證據支持的政治推論混為一談。

高金素梅涉貪被檢調搜索-涉詐助理費、中資疑挹注參選-7連霸的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除了涉嫌詐領助理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外,另檢調亦接獲情資,指高金素梅參選立委時,疑有中國資金挹注助選,若屬實,可能一併觸犯反滲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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