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於民國56年(1967年)所核發的「小船執照」。造船年月、造船廠名及地點:民國五十六年一月,於布袋東港億信造(位於嘉義布袋的造船廠)。
由澎湖縣政府於民國56年(1967年)所核發的「小船執照」。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G82hWyHeA/
以下為您整理這份執照上的核心歷史與登載資訊:
1. 基本發照資訊
執照名稱:小船執照
發照機關:澎湖縣政府
發照時任縣長:蔣祖武(簽字章)。蔣祖武先生於1964年至1973年間擔任澎湖縣第五、六屆縣長。
發照日期:中華民國五十六年(1967年)五月拾壹日
字號:澎府建水字第 0963 號
2. 船隻與所有人詳細登載
執照中央以傳統由右至左的書寫方式,詳細記錄了這艘漁船的規格與用途:
船名:金億昌二號
所有人及其住所:張XX(部分姓名遭遮蔽),住址為澎湖縣白沙鄉赤崁村XX號。白沙赤崁自古即為澎湖重要的丁香魚與近海漁業基地。
小船種類:木殼漁船
小船質料:木質
使用目的:捕魚
3. 船體與動力規格
噸位:總噸位 4.88 噸;註冊噸位 1.96 噸。
註冊尺度:長度 8.20 公尺、寬度 3.00 公尺、深度 0.85 公尺。
機器種類及數目:雙缸狄塞爾內燃機乙部(「狄塞爾」即 Diesel,柴油引擎)。
推進器種類及數目:單螺槳旋式乙具。
速率及馬力:速率 6 節(浬);馬力 12 匹馬力。
航行區域:本省南部沿岸捕魚區。
造船年月、造船廠名及地點:民國五十六年一月,於布袋東港億信造(位於嘉義布袋的造船廠)。
4. 歷史細節亮點
印花稅票:左上角貼有當時的中華民國「印花稅票」,並蓋有澎湖縣政府的「印花註銷」章,具有當時規費徵收的法律實憑。
邊框設計:執照四周採用了非常古典的幾何圖騰邊框,四角還帶有蒸汽火車與輪船的圖樣,是早期台灣官方證書非常經典的防偽與美學設計。
這份文件清楚見證了1960年代澎湖白沙赤崁地區傳統木造動力漁船的發展歷史,以及當時台灣本島(嘉義布袋)與外島(澎湖)之間的造船產業鏈互動,非常具備地方文史的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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