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旅遊卡(國旅卡)回歸「全額不休假加班費」「廢卡改發不休假加班費」/政府財政負擔大增 國旅卡目前的補助上限通常為新台幣 16,000 元。然而,如果完全恢復為「不休假加班費」,對於年資高、薪資高的中高階主管或資深同仁而言,未休完假期的日薪總和可能遠超過 16,000 元,這將導致政府每年的預算支出大幅暴增-費額度流向國內觀光、旅宿與商圈。若全面廢除,勢必引發國內觀光產業經濟規模的震盪與相關業者的反彈

 公務員提案「廢除國旅卡」 倡議改全額發放「不休假加班費」

2026/06/10 08:11公務員提案「廢除國旅卡」 倡議改全額發放「不休假加班費」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有公務員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建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廢除國民旅遊卡制度,全面恢復無法休假時「不休假加班費」現金全額發放,不設任何消費核銷限制。(資料照)

有公務員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建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廢除國民旅遊卡制度,全面恢復無法休假時「不休假加班費」現金全額發放,不設任何消費核銷限制。目前已有3700人附議尚須1300個附議,若在60天內累積達5000人附議,主管機關就必須正式受理並在2個月內於平台上公開給予具體書面回應。

提案表示,依據司法院釋字第126號等歷次解釋意旨,不休假加班費屬於公務員因公無法休假、繼續提供勞務的「對價」,本質上屬於薪資與財產權之一部分。現行制度將部分「不休假加班費」轉為「國民旅遊卡」消費額度,並限制消費業別與核銷方式,已實質侵害公務人員對其勞動報酬的自由處分權。

提案強調,國旅卡制度已失去政策初衷,當年設立旨在振興國內觀光,歷經多次變革(如納入儲值商品、商圈消費等),其功能已與一般消費無異。且每年政府需編列預算維護核銷系統、審查特約店,虛耗行政人力與成本。政策補貼之責任應由政府公務預算或特別預算承擔,而非由基層公務員的休假權益或勞務對價來「買單」。

提案指出,近年基層公務人員業務日益繁重,薪資福利相較於民間市場已逐漸失去競爭力。國旅卡限制重重,常被基層同仁戲稱為「偽福利」,實則打擊基層士氣,不利公部門留才。

提案表示,此議題雖於過去曾有討論,惟時至今日,國內經濟環境、振興經濟政策工具(如各類觀光專案補助)已趨多元,無須再將公務人員因公未休假之勞務對價(不休假加班費)與特定觀光政策捆綁。為求薪資正義、精簡行政冗流,實有重啟研議之必要。因此建請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與相關行政命令,落實勞動對價關係並簡化行政作業。公務員提案「廢除國旅卡」 倡議改全額發放「不休假加班費」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這份提案切中了許多公務人員長年來的痛點。國民旅遊卡(國旅卡)的本質、定位以及是否該回歸「全額不休假加班費」,一直以來都是公部門內部高度關注且爭議不斷的話題。

以下為您梳理這項提案的核心論點、歷史背景以及若要落實可能面臨的挑戰:

💡 提案核心訴求與論點

提案的核心在於「還政於薪」,希望將福利與政策工具切割,主要論點如下:

  • 財產權與勞動對價: 依據司法院釋字意旨,不休假加班費是公務員沒休假、繼續工作換來的「勞務對價」,本質上屬於薪資與財產權。限制其消費業別和核銷方式,被認為侵害了個人自由處分財產的權利。

  • 行政成本過高: 政府每年為了維護國旅卡檢核系統、審查特約商店,耗費了大量的人力與行政成本,不符合精簡行政的原則。

  • 政策初衷已變質: 國旅卡歷經多次變革,現在連商圈、儲值商品都能消費,功能與一般消費無異。振興觀光的責任不該由公務員的「不休假加班費」來買單,且現在政府振興經濟的工具已多元化(如各類觀光專案補助)。

  • 打擊留才士氣: 面對通膨與民間企業薪資競爭,國旅卡繁瑣的限制常被基層戲稱為「偽福利」,全面發放現金有助於提升基層士氣。

⏳ 國旅卡的歷史前世今生

要理解為何會有這份提案,就必須看國旅卡制度的演變:

【源起:不休假加班費】 
公務員未休完假,政府依規定發給現金加班費。
       ▼
【2003年:國旅卡上路】 
政府為提振國內觀光並縮減財政支出,規定部分天數的「不休假加班費」改以國旅卡額度補助,且嚴格限制必須「異地、隔夜」觀光消費。
       ▼
【歷年放寬:功能趨近一般消費】
因基層反彈與環境變遷,逐步取消異地隔夜限制,並區分為「觀光旅遊額度」與「自行運用額度」,核銷業別大為放寬。

🚧 若要「廢卡改發不休假加班費」的潛在挑戰

雖然提案獲得許多基層公務員的熱烈附議,但若要主管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完全同意改制,實務上仍有幾大關卡需要克服:

⚠️ 關鍵挑戰一:政府財政負擔大增 國旅卡目前的補助上限通常為新台幣 16,000 元。然而,如果完全恢復為「不休假加班費」,金額將依照公務員個人的**「日薪」**計算。對於年資高、薪資高的中高階主管或資深同仁而言,未休完假期的日薪總和可能遠超過 16,000 元,這將導致政府每年的預算支出大幅暴增。

⚠️ 關鍵挑戰二:政策定位的認知差異 主管機關過去的立場多傾向認為,這筆錢的性質是**「鼓勵公務員休假」的補助措施**,而非純粹的「不休假加班費」。政府希望同仁能盡量排休,若真因公無法休假才給予補助。定位上的不同,是勞資雙方長期無法達成共識的主因。

⚠️ 關鍵挑戰三:觀光產業的政治壓力 儘管國旅卡功能放寬,但每年仍有相當龐大的消費額度流向國內觀光、旅宿與商圈。若全面廢除,勢必引發國內觀光產業經濟規模的震盪與相關業者的反彈。

📈 接下來的進度觀察

該提案若在 60 天內成功突破 5,000 人附議 的門檻,主管機關(人事總處、銓敘部)就必須在 2 個月內 正式受理,並於平台上提出具體的書面回應。

屆時政府會選擇「原則同意、逐步研議」,還是再次以「財政負擔」與「鼓勵休假政策」為由予以駁回,將是所有公務人員矚目的焦點。

這項提案能獲得數千名公務員附議,其實反映的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矛盾:國旅卡究竟是「福利」還是「薪資」?

國旅卡制度的歷史背景

國民旅遊卡制度起源於2003年前後,當時政府希望:

  1. 鼓勵公務員休假
  2. 刺激國內觀光消費
  3. 帶動地方經濟

因此將部分休假補助與特定消費綁定,要求透過特約商店消費後才能核銷。

但經過二十多年演變後,國旅卡已逐漸偏離原本的觀光政策目標。


提案方的主要論點

提案核心其實只有一句話:

「不休假加班費本來就是薪水,不應該被限制用途。」

其理由包括:

1. 不休假加班費本質是勞務報酬

公務員因公無法休假,繼續工作。

因此獲得的不休假加班費:

  • 並非福利
  • 並非補助
  • 而是工作對價

既然是勞動所得,就應由個人自由支配。

例如:

  • 民間企業發放獎金
  • 勞工領加班費

政府不會規定:

  • 必須拿去住宿
  • 必須拿去旅遊
  • 必須在特約商店消費

因此許多公務員認為國旅卡限制並不合理。


2. 行政成本過高

國旅卡涉及:

  • 特約商店審核
  • 系統維護
  • 消費核銷
  • 稽核查驗

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行政資源。

若直接現金發放:

  • 流程更簡單
  • 行政成本更低
  • 爭議更少

3. 已失去振興觀光功能

過去國旅卡主要用於:

  • 飯店
  • 民宿
  • 旅行社

但後來不斷放寬:

  • 百貨公司
  • 餐飲
  • 電商
  • 儲值商品

都能使用。

結果變成:

「只是指定用途的消費券」

而非真正的觀光政策工具。


支持保留國旅卡的人怎麼看?

另一派則認為:

1. 每年創造數百億元內需

全台公務員約30多萬人。

若每人每年有數千至上萬元國旅卡額度,

累積可形成龐大消費市場。

受惠產業包括:

  • 飯店業
  • 餐飲業
  • 觀光業
  • 零售業

尤其在觀光淡季更有穩定效果。


2. 具有政策引導功能

政府常透過:

  • 消費券
  • 振興券
  • 旅遊補助

引導消費方向。

支持者認為國旅卡也是相同概念。


3. 廢除後可能引發預算爭議

若完全改成現金:

財政部與行政院未必願意增加預算。

部分人擔心最後變成:

  • 國旅卡取消
  • 補助縮水

反而得不償失。


法律面是否站得住腳?

提案引用「財產權」與「勞務對價」概念,確實有一定法理基礎。

但關鍵在於:

國旅卡額度究竟是「薪資」還是「福利補助」?

如果被認定為:

  • 薪資性質

則自由處分權主張較強。

如果被認定為:

  • 福利措施
  • 政策補助

政府則有較大空間設定使用條件。

因此真正爭議點其實不是觀光,而是法律定位。


為什麼近年聲浪特別大?

因為公務體系面臨幾個現實問題:

  • 人力不足
  • 業務量增加
  • 離職率上升
  • 高普考錄取不足額

近年許多基層公務員認為:

「我連休假都休不完,卻還要被規定怎麼花自己的補償金。」

因此國旅卡逐漸被部分人戲稱為:

「假福利」

而非真正福利。


可能的折衷方案

若政府未來真的檢討制度,比較可能出現的不是立即廢除,而是:

  1. 國旅卡與現金二擇一
  2. 提高現金發放比例
  3. 保留少部分旅遊額度
  4. 完全取消核銷機制
  5. 直接併入薪資所得

其中第1、2種方案政治阻力最小,也最容易獲得公務員支持。

從政策效果來看,國旅卡在2000年代或許有其時代背景;但到了2026年,若主要用途已變成一般消費,而非實際旅遊振興,那麼其存在理由確實比二十年前更需要重新檢討。這也是為何這項提案能在短時間內獲得超過3700人附議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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