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跨國鎮壓 法國搗毀9個中共「海外110」近年來歐洲各國(包括法國、荷蘭、德國等)與歐洲議會開始採取強硬反制,將此定性為侵犯主權與人權的「跨國鎮壓」犯罪行為。在當地國(如法國、加拿大、義大利等)屬於非法設立/實體據點掩護: 表面上通常掛名為「同鄉會」、「僑務協助中心」、「商會」或甚至「中餐館」,用以降低當地政府的警覺。 報案與聯絡管道: 透過特定的微信公眾號、專用 App(如「海外110」網絡平台)或特定的在地聯絡電話。主要針對海外華僑、留學生或特定目標群體,宣稱提供「更換駕照、戶籍辦理」等便民服務,實則建立實質的監控與聯絡網絡。/勸返+株連與恐嚇+跟蹤與騷擾/在當地國公開「拘禁」或「審判」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綁架、非法限制自由、侵犯國家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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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跨國鎮壓 法國搗毀9個中共「海外110」 | 大紀元

這張圖片和您提到的「虛擬派出所」(或稱「海外警務服務站」、「海外110」),本質上並非一般國家體制內具備合法司法管轄權的「警察單位」,而是近年來在國際間引發高度爭議的非官方跨境司法延伸工具

既然它在當地國(如法國、加拿大、義大利等)屬於非法設立,它自然無法循正規的法律程序來運作。以下為您拆解這類機構在實務上是如何繞過正常法律,進行所謂的「報案、執法、拘禁、審判、移送」:

1. 建立與報案方式:線上線下結合

  • 實體據點掩護: 表面上通常掛名為「同鄉會」、「僑務協助中心」、「商會」或甚至「中餐館」,用以降低當地政府的警覺。

  • 報案與聯絡管道: 透過特定的微信公眾號、專用 App(如「海外110」網絡平台)或特定的在地聯絡電話。主要針對海外華僑、留學生或特定目標群體,宣稱提供「更換駕照、戶籍辦理」等便民服務,實則建立實質的監控與聯絡網絡。

2. 執法方式:跨國勸返與心理施壓

因為在別國領土上沒有合法執法權(不能穿制服、不能配槍、不能公開抓人),他們的「執法」手段通常是「跨國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 勸返(Persuasion to Return): 這是最核心的手段。工作人員會透過威逼利誘,要求目標「自願」回國投案。

  • 株連與恐嚇: 如果目標不從,便會透過國內的執法機關,對目標留在國內的家屬進行施壓(如凍結資產、限制出境、威脅工作或學業),利用親情和心理壓力強迫其屈服。

  • 跟蹤與騷擾: 雇用當地的私家偵探或動員在地線人,對目標進行全天候的跟蹤、拍照、恐嚇,營造「你逃到哪裡都沒用」的心理恐懼。

3. 拘禁、審判與移送:規避司法管轄的灰色地帶

由於在當地國公開「拘禁」或「審判」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綁架、非法限制自由、侵犯國家主權),一旦被當地警方發現就會像新聞圖中一樣遭到「重拳搗毀」。因此他們的作法是:

  • 拘禁: 极少在當地進行長期非法拘禁,通常是採取短暫的挾持、控制,或是將目標誘騙、強迫至特定隱密場所(如大使館範圍、中立私人處所)限制其行動。

  • 審判: 在海外據點不進行任何審判。 他們的唯一目的是「把人弄回國」。所有的定罪和審判,都必須等目標回到母國後,由母國的法院進行。

  • 移送(跨國遣返):

    • 規避正規的「國際引渡條約」(因為正常引渡需要經過當地國法院審查,通常不會通過)。

    • 採取「非正規移送」:例如圖片中提到的「戴高樂機場遭返」事件,工作人員會以「陪同」、「護送」或強迫服藥、限制意識等方式,將目標推進前往母國的班機,在當地國政府察覺前完成「實質遣返」。

💡 總結

這類非法海外派出所的運作核心,不是「在國外建立一套完整的司法體制」,而是利用黑箱手段、心理戰與國內家屬當人質,來強迫目標「自願」走進回國的飛機。

這也是為什麼近年來歐洲各國(包括法國、荷蘭、德國等)與歐洲議會開始採取強硬反制,將此定性為侵犯主權與人權的「跨國鎮壓」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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