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造、真諦法師譯)中的「立義分第三」。《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造、真諦法師譯)全文




https://www.facebook.com/reel/1624540665928755

圖片中的文字出自大乘佛教重要論典《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造、真諦法師譯)中的「立義分第三」。

畫面中僧人讀誦的經文連貫輯錄如下:

原文節錄與結構解析

  • 法(立宗)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 畫面呈現:「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 出世間法 依於此心」

  • 義(體與用/生滅)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 畫面呈現:「何以故 是心真如相」、「顯示摩訶衍義」、「即示摩訶衍體故 是心生滅因...」

經典核心要旨

  1. 一心開二門:《大乘起信論》提出「眾生心」即是大乘(摩訶衍)的根本。眾生心包含了「心真如門」(本性清淨、不生不滅的體)與「心生滅門」(隨因緣起心動念、流轉世間的相與用)。

  2. 總攝萬法:世間與出世間的一切法,皆不離此一心。透過了解心的「真如相」與「生滅因緣相」,得以開顯大乘佛法的本體、相狀與大用。

立義分第三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謂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內容概要解析

  1. 法與義(大乘的定義):

    • 法(體質與主體): 指「眾生心」。眾生心總括(攝)了一切世間法(迷、染)與出世間法(悟、淨)。

    • 義(含義與內涵): 指大乘的體、相、用三大。

  2. 一心開二門:

    • 心真如相(真如門): 顯示大乘的本體(體)。

    • 心生滅因緣相(生滅門): 顯示大乘的自體、相狀與大用(體、相、用)。

  3. 三大(體、相、用):

    • 體大: 萬法真如清淨平等,不增不減。

    • 相大: 如來藏本具無量清淨性功德。

    • 用大: 能生起一切世間與出世間的善因善果。

------------------------------
《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造、真諦法師譯)全文

《大乘起信論》由馬鳴菩薩造、梁西印度三藏法師真諦(Paramārtha)譯,收錄於《大正藏》第 32 冊第 1666 部(通常分為一卷或兩卷)。

全論分為五大部分:因緣分第一、立義分第二、解釋分第三、修行信心分第四、勸修利益分第五。以下為完整的經論原文:

《大乘起信論》

馬鳴菩薩造

梁西印度三藏法師真諦譯

歸命盡十方,最勝業遍知,

色無礙自在,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體相,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如實修行等。

為欲令眾生,除疑捨邪執,

起大乘正信,佛種不斷故。

因緣分第一

論曰:有因緣故,立此論議。云何為因?因有八種。云何為八?

  • 一者、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 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

  • 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 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

  • 五者、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

  • 六者、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 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決定不退信心故。

  • 八者、為示利益,勸廣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緣,故造斯論。

問曰:修多羅中已有此法,何須復造?

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多界得解者,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廣論而得解者,亦有眾生復以廣論為煩,心樂總羅廣多之義,少文而解者。如是等類,今作斯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立義分第二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解釋分第三

解釋分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第一節:顯示正義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心真如門】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能說可說,雖念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復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心生滅門】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始覺義者,依本覺故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 智淨相: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譬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 不思議業相: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見得利益故。

    本覺體相有四種大義,相大如虛空,猶如淨鏡:

    1. 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2. 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3. 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4. 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

    1. 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2. 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3. 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

    1. 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2. 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起念相應不斷故。

    3. 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

    4. 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

    5. 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

    6. 業系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生滅因緣相】

復次,生滅因緣者,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此意復有五種名:

  1. 業識:謂以無明力不覺心動故。

  2. 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

  3. 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心動即現諸法故。

  4. 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

  5. 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亦名分別事識。

【熏習義】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界,名為六塵。

  • 染法熏習: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 淨法熏習: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顯示大乘體相用】

  • 體相:一切眾生真如之法,自體空故,離一切妄染之相,即是真心。自體具足無量功德,常恆不變,名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 :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用有二種:一者、應身(凡夫二乘所見),二者、報身(諸菩薩等所見)。

第二節:對治邪執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我見有二種: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 人我見:依諸凡夫分別五種。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滅,如虛空相」,不知為破著故,即執虛空為如來性。二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復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不知為破著故,即執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三者、聞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不知即執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性差別。四者、聞修多羅說「世間一切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不知即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五者、聞修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不知即謂眾生有始,執如來藏有始有終。對治如是等執,應知真如離一切相、具無漏功德,隨順作觀。

  • 法我見:依二乘人,見陰界入法生滅怖畏,執有法自性。應觀二乘心動亦皆是妄,真如之法離一切相,無可取著。

第三節:分別發趣道相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入摩訶衍道諸菩薩等,所發信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

  1. 信成就發心:依何等根修何等行得信成就?謂依不定聚眾生,修信信心,經一萬劫,信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大悲作因,即得入正定聚。發心有三種: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2. 解行發心:當知轉勝。以是菩薩從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空,於真如法得深解脫,所修離相。知法性體離貪瞋癡,隨順修行十波羅蜜。

  3. 證發心: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唯真如智名為法身。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開導利益眾生,示現八相成道。

修行信心分第四

若說未入正定聚眾生,云何修行信心?云何修習?

信心有四種:

  1. 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2. 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

  3. 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

  4. 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心:

  1. 施門:若見眾生來求索者,隨己所有財物隨力施與,捨離貪吝。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己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己能解方便為說。

  2. 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若出家者,遠離憒鬧,常處寂靜,修習頭陀少欲知足。

  3. 忍門:所謂見惡不報,常思忍辱;亦當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八法。

  4. 進門: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

  5. 止觀門

    • 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寂靜)觀。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繫氣息,不繫形色,不繫虛空,不繫地水火風,乃至不繫見聞覺知。一切想念皆當除滅,亦滅除滅之想。一心真如,念念相續,漸次入於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

    • 觀者:謂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常、苦、空、無我。觀過去未來現在諸法皆如夢幻。應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大悲心修諸福德,攝化眾生。

    • 若人唯修止,心則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宜應雙修止觀。

【念佛方便門】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脆弱,住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近供養,懼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者,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退轉,於真如法觀修習故,畢竟得生入正位故。

勸修利益分第五

如是摩訶衍者,諸佛秘藏,我已總說。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起正信心、遠離誹謗、入大乘道者,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當知是人獲無量無邊功德。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惟此法,過前功德不可比喻。

若復有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乃至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稱數。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是人定紹佛種,決定得諸佛授記。若有眾生誹謗毀毀此論者,獲無量罪,經無量劫受大苦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榜,害自損他,斷三寶種。

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廣說,

迴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全論終)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