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平埔族(道卡斯族)頭人獲官府頒給或核備的「通事章」(或稱戳記、職印)。貓老尉(Varaoui,後賜姓劉),為道卡斯族新港社(今苗栗後龍一帶)極具影響力的土目與通事。在漢人與平埔族之間的土地買賣、租賃、典押或官方告示中,通事需作為「知見人」或「立契人」蓋章認證。上方黑字「知見」搭配此印,代表該份文書經由副通事貓老尉過目、親自見證並蓋章具結,使契約具備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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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枚清代臺灣平埔族(道卡斯族)頭人獲官府頒給或核備的「通事章」(或稱戳記、職印)。
印文及相關資訊整理如下:
一、 印文內容 印章為縱向長方形官戳格式,中央為簽押(花押),周圍圍繞職銜文字:
頂欄(橫讀):
理番分府焦(指清代「臺灣府理番同知」焦彩或焦方盈等焦姓理番分府,代表頒發或呈核單位)右欄(直讀):
給後隴等社副左欄(直讀):
通事貓老尉記中央花押(畫押): 寫有
謹字或其變體花押(用以防偽與親簽確認)。印頂黑色墨書(印外): 書寫
知見二字,為臺灣古文書(契券)中常見的見證人簽押用語。
二、 時代背景
年代: 清乾隆中晚期(約 18 世紀中後期)。
主體人物: 貓老尉(Varaoui,後賜姓劉),為道卡斯族新港社(今苗栗後龍一帶)極具影響力的土目與通事。
三、 功能與用途
身份與職權憑證: 證明貓老尉具備清廷官方核准的「後隴等社副通事」官方職銜,用於執行地方原住民行政、總理社務與差務。
古文書(契券)簽署與見證: 在漢人與平埔族之間的土地買賣、租賃、典押或官方告示中,通事需作為「知見人」或「立契人」蓋章認證。上方黑字「知見」搭配此印,代表該份文書經由副通事貓老尉過目、親自見證並蓋章具結,使契約具備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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