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m Changhua,挺社工!」響應全國社工日/縣府主責社工變惡狼!竹縣版「房思琪案」/我們需要一個「更強大」的社工體系來接住社會弱勢,但也需要「更透明」的監察機制來防止權力腐化。民眾最好的做法是:支持合理的勞動條件,但對權力侵害保持零容忍的態度。

索賄不成竟刁難退件 宜蘭社會處資深女員工遭羈押禁見
索賄不成竟刁難退件 宜蘭社會處資深女員工遭羈押禁見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葉姓約用人員涉向社區發展協會索賄,被法院裁定羈押。(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爆出貪瀆醜聞。一名負責長期照顧業務的葉姓約用人員,涉嫌利用審核補助款之職權,長期向特定社區發展協會索賄。宜蘭地檢署於昨(4)日發動搜索,偵訊後認為葉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重罪,且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葉姓女子在社會處任職約15年,資歷深厚,長期負責輔導社區執行長照業務及審核相關補助。檢警查出,葉女自三年前起,便以「協助核銷」為名目,向某社區發展協會索賄數千元不等。近期因葉女意圖調高賄款金額,遭到協會拒絕,隨後她便利用職權刻意刁難、退回核銷案件,協會憤而向廉政署檢舉,全案才因此曝光。
廉政署獲報後,報請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昨(4)日上午前往社會處辦公室搜索,扣得電腦及相關卷宗。據悉,葉女在案發後曾緊急刪除手機通聯紀錄,企圖湮滅證據。檢方複訊後認為,葉女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加上其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行為,宜蘭地方法院於昨晚深夜裁定羈押禁見。
對此,宜蘭縣社會處表示,針對此案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檢討內部審核機制,以防堵類似弊端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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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縣府主責社工變惡狼!竹縣版「房思琪案」判4年2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面對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困境與不幸的個案傷害,大眾往往會陷入「支持」與「防範」的矛盾情緒中。這並非單一的選擇題,而是一個需要制度、專業與公民意識共同建立的「安全網」。

針對如何平衡這兩者,可以從以下幾個面向來觀察與行動:

1. 區分「制度支持」與「個人問責」

  • 挺社工:挺的是「勞動條件」與「專業資源」。 社會工作通常面對的是社會最陰暗、壓力最大的角落。當社工長期處於過勞、高案量、薪資受限且缺乏心理支持時,社會安全網就容易出現裂縫。支持社工,是要求政府提供更完善的編制與資源,讓「想做事的人」能平安、專業地留任。

  • 防危害:防的是「權力不對等」下的濫權。 社工在服務案主時,往往握有資源分配或專業評估的權力。當這種權力缺乏監督(例如督導制度失靈、行政封閉),就可能產生侵害。

2. 強化「制度性」的防火牆

防止「惡狼」或不適任者進入體系,不能僅靠個人操守,必須仰賴:

  • 嚴格的督導與回報機制: 案主與社工之間不應是完全封閉的黑盒子。專業體系內必須有定期的個案討論、跨單位考核與申訴管道。

  • 不適任者的汰除制度: 透過社工師法或聘僱合約,建立透明的懲處與汰除名單,防止加害者在不同行政區或單位間流轉。

  • 心理評估與支持: 預防職業倦怠導致的行為偏差,定期提供社工心理諮商與倫理教育。

3. 民眾如何「理性」應對?

身為公民,面對這類衝突性新聞,可以採取以下態度:

  • 不因噎廢食: 發生個案傷害時,該究責的是「個人」與「行政監督失職」,而非否定整個社工專業的價值。過度的汙名化會導致優秀人才流失,最終受害的是需要服務的弱勢族群。

  • 監督政府與機構的透明度: 民眾應關注地方政府(如縣市政府)在發生事件後的後續處理。是「切割個案」還是「檢討制度」?是否有落實對受害者的補償與心理重建?

  • 提升自我防護意識: 無論是服務使用者或家屬,都應了解社工服務是有專業倫理邊界的。若發現社工有過度干預私人生活、索取財物、甚至涉及性騷擾等行為,應勇於向機構或社會局投訴。

4. 媒體與輿論的責任

當「挺社工」與「防止危害」並列時,輿論應聚焦於「如何改善體制來保護雙方」。如果體制能讓社工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並有健全的外部監督,那麼「惡狼」就難以藏身。

總結來說: 我們需要一個「更強大」的社工體系來接住社會弱勢,但也需要「更透明」的監察機制來防止權力腐化。民眾最好的做法是:支持合理的勞動條件,但對權力侵害保持零容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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