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車-自行車-自轉車/鐵馬過去腳踏車可是被視為「重要資產」與「交通工具」,不但要登記、驗車、繳稅,還得掛上專屬的車牌「香蕉牌」。日治時期延續到戰後(1972年停徵)的「自行車車牌史」「自行車」,更多鄉下人叫「鐵馬」,也有少數人稱為「孔明車」。戰後國民黨於在 1952 年起,改為每年徵收一次。自 1972 年起停徵腳踏車牌照稅。防盜神器「母子防盜車牌」1972年:自行車走入歷史與機車時代的來臨

腳踏車車牌,不是腳踏車製造商的logo,而是當年繳稅後領的稅牌,如同現今每年要繳的汽、機車牌照稅。只是,當年的稅牌是每年一換,年年不同。
台灣光復後,腳踏車是重要的交通工具與生財工具。上學、上班、郊遊訪友靠它,做小買賣載貨的更要靠它,因此它還有個特別的名稱──武車,恍似有了一輛車就擁有十八般武藝似的。夏天賣冰、冬天賣烤番薯,寬大的後座就是貨車廂,無論什麼東西,只要能放上車都可以載運。兩個輪子,如同人的兩條腿,有人稱它「自行車」,更多鄉下人叫「鐵馬」,也有少數人稱為「孔明車」。
民國六十二年以前,每輛腳踏車都有自己的牌照,依規定一律得掛在前岔桿上,牌照大小相似,但顏色與外觀略有不同;取牌或換牌前還要驗車,確認有無車燈、車鈴。但感覺上腳踏車懸掛車牌的執行並不徹底,民國五十五年後,我已能騎著無照鐵馬到處跑,根本無人聞問。
更早的稅牌,大約通行在民國四十年至四十四年間,民間稱為「香蕉牌」,大概是因為其形狀彎曲,略有弧度。車牌兩片相疊,底下一層,鑲釘在後擋泥板上;上層較小的有號碼,可以抽取出來,稱為「副牌」,據說抽出來後就會露出底牌,上有「停用」二字。
我伯父就有一輛類似武車的腳踏車,後檔泥板上鑲釘著一塊白色鋁板,上面有一排自上而下的黑色數字。當時年幼,觀望許久,不知用途功效、也不知如何使用,只覺得奇怪,印象卻極為深刻。【當年不能做的事!】腳踏車要繳牌照稅 | 想想論壇
如今方知,那是文物;是上世紀五十年代社會的一個微小顯影,記錄著腳踏車昂貴又風光的一頁歷史。 "【古物幽思】腳踏車也有車牌" https://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810374

台灣現在是完全自由開放的社會,只要不違法,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做想做的事。不過在國民黨戒嚴統治時期,很多現在看來理所當然的事,當時卻不是這樣。例如曾經有段期間,腳踏車是需要繳納牌照稅、掛車牌的,但為了每年每輛才 18 元的稅收,不但擾民也耗費龐大的行政成本,最後在各界的要求下,自 1972 年起停徵腳踏車牌照稅。
在腳踏車需要課徵牌照稅的年代,不時有人民請願廢除;台灣省政府曾公告,只有供兒童使用的三輪車才免稅。
圖片來源:政府公報資訊網,作者提供
腳踏車在日治時期已經是台灣相當普遍的交通工具,為了管理與課稅,總督府也引入「自轉車鑑札」,由地方政府核發腳踏車牌照。
國民黨政府在戰後接收台灣後,延續此一制度,對腳踏車徵收使用牌照稅。原本為每年徵收兩次,每次 18 元。不過各地民意機關紛紛反映,每半年徵收太為擾民,於是在 1952 年起,改為每年徵收一次。
由於過於擾民,各鄉鎮代表會不斷建議政府停徵腳踏車牌照稅。此為和美鎮民代表會在政府已討論停徵腳踏車牌照稅之時刻,再籲請廢除腳踏車牌照稅。
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典藏台灣,作者提供
牌照稅是由地方政府開徵的稅收,每年的開徵期只有1個月。腳踏車所有人必須持上個年度的「納稅證」,連同車牌,前往指定地點繳納。
而且當時的腳踏車還要在繳納牌照稅時辦理「驗車」,檢驗是否裝設車燈、車鈴。
有趣的是,因為腳踏車牌照稅是地方稅,車主若因搬家、就學等因素遷居到其他縣市,還要辦理腳踏車移轉使用地點登記。
有鑑於腳踏車頻傳失竊,政府在 1953 年換發新式牌照。相較於大家印象中的腳踏車牌,新式牌照較為龐大,釘在後擋泥板(葉子板)上;號碼牌的部分稱為「副牌」,車主應於停車時拆下攜走,露出紅色的「停用」字樣,上路前再裝回「副牌」。因此,若在路上行駛的腳踏車,未懸掛「副牌」而顯露「停用」者,就可能是贓車,或未繳牌照稅。警察就能據以查扣。
由於新式腳踏車牌照規格特殊,裝設時還需要鑽孔、釘牌。民眾換發往往要耗費許多時間,大排長龍;嘉義市公所還曾因請領的車牌已換發一空,業者趕製不及,一度無牌可換,必須延長換牌之期限。
但因為車牌體積過於龐大,難以隨身放入口袋。許多車主並未養成停車後取下、行駛前裝上的習慣;以致路上滿是「停用」的腳踏車,讓警方查不勝查。
警方還因此要求寄車業者,必須要求車主取下「副牌」;警察也會在電影院周圍抽出未取下之「副牌」,並請戲院在散場前提醒車主前往指定派出所領回「副牌」。
腳踏車牌的主牌與副牌,副牌取下後會露出「停用」之字樣。但此款車牌並不實用,不久後就恢復為右側之款式。(圖片來源:截自單車誌 Cycling Update 頻道,作者提供)
腳踏車需要裝上車燈才能取得牌照。此為繫上車牌的腳踏車。(圖片來源:截自單車誌 Cycling Update 頻道,作者提供)
不過每年的腳踏車牌照稅只有 18 元,民眾繳稅前還要去派出所「驗車」,再親自前往公所繳納,往往會耗費掉大半天的時間;每年的繳稅期又只有一個月,若是逾期未繳,政府還要查扣車輛,常有車主就乾脆放直接棄已無價值的老車。
對於政府而言,每年的腳踏車牌照稅收入只有 3 千萬元左右,扣除因此耗費的人力、成本,恐怕是得不償失。
於是在 1960 年代就開始傳出停徵腳踏車牌照稅的呼聲。不過又考量要從那找替代財源,一討論就是好幾年。
省政府財政廳原本期待,增加土地買賣的契稅,取代停徵腳踏車牌照稅的數千萬元。後來鑒於機車數量不斷增長,改而轉向提高機車的牌照稅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及財政部最後在 1970 年拍板,停徵腳踏車牌照稅,同時將機車牌照稅提高一倍。並趕於 1971 年底前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正式廢止腳踏車牌照稅。台灣省與台北市也立即達成協議,自1972 年起停徵腳踏車牌照稅。"《想想論壇》當年腳踏車要繳牌照稅 – 芋傳媒 TaroNews" https://taronews.tw/2019/06/25/382393/
現在的腳踏車無論是在購入還是在上路的方面都相當的簡單與方便,但在早期,購入腳踏車不但要登記還要繳納牌照稅,民國34年6月11日,國民政府公佈施行使用牌照稅法13條,依法課徵使用牌照稅的交通工具,包括了以人力或獸力駕駛的車輛,人力或機器駕駛的船隻、肩輿,以及馱獸,完成納稅的交通工具,由政府發給使用牌照,使用人應該將牌照放置在交通工具明顯可見的位置,馱獸牌則應該由駕駛人隨身攜帶。而這項稅法一直到1973年才被取消。
想起這段期間所訪問到一些長者們,他們講到腳踏車時,第一件事情就是跟我強調『當時的腳踏車是要掛車牌還要繳稅的。』除了可能是真的很多年輕人都不曉得之外,繳不繳稅對這些長輩而言也是一項很重大的轉變吧。不過我第一次知道這件事情時也是真的挺訝異的,可見當時的腳踏車真的是相當昂貴的物件,聽說多半都是大戶人家或者是公務人員比較有機會擁有的東西呢!!!下圖分別為民國43年與55年的『腳踏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收據』。
【文章部分參考自《台灣自行車懷舊篇》《財政部財政史料陳列室 / 照片取自http://leeshinfa.pixnet.net/blog】

在台灣,現在騎腳踏車上路是再自由不過的事。但在老一輩的記憶中,過去腳踏車可是被視為「重要資產」與「交通工具」,不但要登記、驗車、繳稅,還得掛上專屬的車牌。

這段從日治時期延續到戰後(1972年停徵)的「自行車車牌史」,不僅僅是一部交通工具的管理史,更折射出台灣基層社會的經濟變遷與常民記憶。

一、 日治時期:身分與資產的象徵「自轉車鑑札」

腳踏車在日治時期被稱為「自轉車」。當時一輛日本進口的腳踏車(如著名的「富士」、「運搬車」)售價不菲,往往需要公務員好幾個月的薪水,是不折不折的奢侈品與重要生產工具。

為了有效控管治安、防範盜竊,並開闢地方財源,台灣總督府引入了「自轉車鑑札」制度:

  • 管理與課稅: 腳踏車所有人必須向地方政府(廳、州、郡等)登記,並領取一枚金屬製或琺瑯製的小牌子(即「鑑札」),通常固定在車頭龍頭下方,或是前叉的直桿上。

  • 烙印制度: 除了掛牌,許多地方還會在車架的木質或金屬零件上「烙印」編號。當時要是騎著沒掛鑑札的腳踏車出門,可是會被警察攔下來盤查的。

二、 戰後初期:延續稅制與經典的「香蕉牌」

1945年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基於財政需要與社會管制,延續了日治時期的腳踏車管制作法,繼續徵收「使用牌照稅」。

  • 早期的「長條香蕉牌」: 到了1950年代,台灣各縣市開始核發一種鋁製、長條形、兩端微翹的車牌,因為形狀特殊,民間俗稱為「香蕉牌」。這種車牌通常用螺絲鎖在後擋泥板(後土除)的尾端。

  • 繁瑣的跨縣市異動: 因為腳踏車稅屬於「地方稅」,各縣市的車牌字樣與顏色可能不同。如果車主因為搬家、工作或就學要跨縣市遷移,還必須大費周章地到公所辦理「移轉使用地點登記」,換發新縣市的車牌。例如當年不少新竹、苗栗鄉親到台北打拼,或是從中南部買二手車,都得經歷一輪「換牌」的行政程序。

三、 1953年治安奇想:防盜神器「母子防盜車牌」

隨著腳踏車普及,偷車賊也越來越猖獗。為了防範失竊,政府在1953年推出了一款極具創意的「新式防盜牌照」(又稱母子牌):

  • 分離式設計: 這種車牌體積龐大,牢牢固定在後擋泥板上的是「母牌」。母牌中央有一個凹槽,裡面漆成紅色,並寫著大大的「停用」兩個字。而另一塊可抽取的金屬片則是「副牌(子牌)」,上面刻著車號。

  • 防盜防開單的防線: 政府當時的構想是:車主停好車後,必須把「副牌」抽出來塞進口袋帶走。這時車尾就會顯露出紅色的「停用」字樣。如果警察在路上看到有人騎著顯示「停用」的腳踏車,或者寄車處有車子沒拔副牌,就可以直接攔查,認定這可能是贓車或未繳稅車。

  • 理想與現實的差距: 這個政策立意良善,但在實際執行時卻引來萬般怨言。因為副牌體積不小、邊角銳利,塞在口袋既重又容易割破衣服,許多車主根本懶得拔。最後路上到處都是掛著「停用」卻載著貨到處跑的腳踏車,警察查不勝查,這項「科技防盜」的始祖最終流於形式。

四、 嚴格的「定期驗車」與治安管理

在那個年代,繳納牌照稅可不是單純去公所交錢拿牌這麼簡單,它還伴隨著「驗車」制度。

每年為期一個月的牌照稅開徵期,車主必須牽著愛車到指定的派出所或公所前大排長龍。警察會逐一檢驗:

  1. 車燈: 是否裝設磨電燈(發電皮帶靠在輪胎上發光的那種頭燈)。

  2. 車鈴: 鈴鐺響不響。

  3. 煞車: 後煞車是否正常。

如果驗車沒過或逾期未繳稅(當時年稅額約為18元新台幣),車子在路上被臨檢抓到,不但會被罰款,甚至可能直接被警察「拔牌」或「當場查扣」載走。對於當時許多依賴腳踏車載貨、通勤的基層庶民來說,這每年的「驗車大會」無疑是一大負擔。

五、 1972年:走入歷史與機車時代的來臨

到了1960年代末期,台灣經濟漸漸起飛,中興橋、台北橋上密密麻麻的「腳踏車潮」開始被「偉士牌」、「野狼125」等機車洪流所取代。

政府逐漸發現,腳踏車牌照稅每輛每年只收18元,全台灣一年總稅收不過3000萬左右;但是為了這筆錢,基層公務員與警察要耗費龐大的人力去驗車、登記、催繳、裁罰,行政成本早就遠遠超過了稅收效益,而且極度擾民。

經過數年的財政研議與民意代表呼籲,政府最終在1971年底三讀通過修改《使用牌照稅法》:

自1972年(民國61年)1月1日起,台灣正式停徵「腳踏車牌照稅」,腳踏車車牌也正式走入歷史。

為了彌補這筆地方財稅損失,政府在同時將「機車牌照稅」提高了一倍,正式宣告台灣從「兩輪人力時代」全面跨入「兩輪動力時代」。

現今,這些留在老鐵馬擋泥板上的鋁製車牌、或是長輩口中的「香蕉牌」,都已經變成了台灣文物收藏家眼中的珍寶。它們記錄了那個出門要鎖車牌、騎車要帶納稅證的純樸年代,也是台灣經濟騰飛前,最貼近土地的一抹庶民記憶。

在臺灣,腳踏車(自行車)曾經是需要「掛牌管理」的交通工具,而且從日治時期一路延續到戰後數十年。這段「自行車車牌史」其實能反映城市治理、警察制度、稅收與交通文化的變化。


日治時期:自行車開始納入警察管理(約1895–1945)

日本統治臺灣後,逐步把近代交通管理制度帶進來。到了20世紀初,自行車已成為都市的重要交通工具,尤其在臺北、臺中、臺南等地。

為什麼腳踏車要掛牌?

當時的原因主要有幾個:

  • 方便警察辨識車主
  • 防止失竊與黑市轉賣
  • 徵收「鑑札稅」或使用費
  • 管理交通秩序

這種制度其實與日本本土相近。


日治時期的牌照形式

早期不是今天汽車那種大型金屬牌,而是:

  • 小型金屬牌
  • 銅牌或鋁牌
  • 有時是琺瑯材質
  • 懸掛於車頭或後方

上面通常會有:

  • 地方名稱
  • 登記號碼
  • 年度標記

例如:

  • 臺北
  • 臺中州
  • 昭和○年

有些甚至每年更新。


當時不只是「腳踏車」

日治政府也曾對:

  • 人力車
  • 牛車
  • 手推車

進行牌照管理。

因為當時交通工具數量有限,地方警察可以細緻管理。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延續制度(1945–1960年代)

1945年後,臺灣接收日本制度,很多地方行政並沒有立刻改變。

自行車牌制度因此被保留下來。

在1950~1960年代:

  • 自行車仍是主要通勤工具
  • 機車尚未全面普及
  • 鄉鎮居民大量依賴腳踏車

因此地方政府持續要求:

  • 登記
  • 領牌
  • 繳費

戰後自行車牌的樣式

這時期最常見的是:

  • 長方形金屬牌
  • 白底黑字
  • 烤漆鐵牌

通常固定在:

  • 後土除
  • 車尾架

牌上會寫:

  • 縣市名稱
  • 號碼
  • 年份

例如:

  • 「臺中市」
  • 「彰化縣」
  • 「47年度」

有些還會貼稅票。


1960–1970年代:腳踏車大國時代

這是臺灣自行車最普及的年代。

學生、工人、上班族大量使用:

  • 通勤
  • 載貨
  • 上學

因此很多人對「腳踏車掛牌」都有共同記憶。


為什麼當年大家討厭車牌?

常見原因:

  • 每年要繳費
  • 遺失要補辦
  • 被警察攔查
  • 車牌容易生鏽
  • 被偷車時也不一定找得回來

對一般民眾而言,這是一種「小型交通稅」。


廢除時期:1980年代逐漸消失

隨著:

  • 機車全面普及
  • 自行車地位下降
  • 管理成本過高

政府開始認為:

「管理腳踏車牌照不符成本。」

各地陸續停止辦理。

到了1980年代中後期,多數地方已經不再要求自行車掛牌。


為何現在看不到?

主要因為:

  1. 自行車已非主要交通工具
  2. 行政成本高於收益
  3. 車輛數量爆炸成長
  4. 難以有效執法
  5. 現代交通法規改以「人」為主體管理

所以今天臺灣的自行車:

  • 不需牌照
  • 不需駕照
  • 不需強制登記

(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另有規範。)


現今留下的歷史痕跡

現在仍能在:

  • 老照片
  • 文史館
  • 跳蚤市場
  • 古董收藏

看到昔日自行車牌。

有些收藏者會專門蒐集:

  • 日治時期鑑札
  • 戰後鐵牌
  • 各縣市年度牌

甚至能看出地方行政演變。


一個有趣的歷史現象

很多長輩會把自行車稱作:

  • 「鐵馬」

而早年「鐵馬掛牌」其實是非常正式的行政制度。

這也反映:

在汽機車普及之前,自行車曾是臺灣最重要的現代交通工具之一。


如果你有興趣,我也可以幫你整理:

  • 「臺灣自行車牌的年代演變圖」
  • 「日治時期腳踏車稅制度」
  • 「各縣市自行車牌樣式比較」
  • 「老照片中的腳踏車文化」
  • 「日本與臺灣自行車牌制度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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