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英與陳水扁的恩怨「台灣之子」這個稱號在台灣政治與社會語境中,最著名的指涉對象是前總統陳水扁。雖然「台灣之子」明確指向陳水扁,但關於「3億美元交易」與「佣金黑吃黑」的具體金流與法律責任,在當時的相關司法案件(如二次金改、龍潭購地案等)中已有部分審理,但仍有許多細節屬於未經法院最終判定的政治爆料。關於中華開發具體海外資產的「3 億美元」與「黑吃黑」細節,多數仍停留在政治口水或法律懸案階段。

 


這則訊息源自於 2024 年至 2025 年間,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在接受媒體採訪或新書發表時的爆料。這項指控涉及台灣金融史上的重大爭議案件,以下為針對該報導內容的詳細核實與更正:

一、 核心人物與術語核實「台灣之子」指誰?在台灣政壇與劉泰英的語境中,「台灣之子」明確指涉前總統陳水扁。「中華開發」的角色:中華開發(現為開發金控)曾是台灣最重要的工業銀行,過去被視為國民黨的「大金庫」,後在 2000 年政黨輪替後經歷經營權更迭。

二、 爆料內容的核實與更正根據《自由財經》及相關媒體對劉泰英說法的報導,以下是該事件的關鍵點拆解:爆料重點核實結果 / 更正說明3 億美元賣掉中華開發?需更正: 劉泰英指的是中華開發持有的海外資產或特定股權,而非整間金控公司。他指控當時政府高層主導,將具價值的資產以低於市價的 3 億美元售予特定對象。佣金遭「黑吃黑」?傳聞性質: 劉泰英聲稱這筆交易背後有巨額佣金(回扣),但參與其中的勢力最後因利益分配不均而產生糾紛。目前此部分屬於個人證詞爆料,缺乏法律定案的直接金流證據。與「二次金改」的關係?正確: 這一連串的爆料背景即是陳水扁政府時期的「二次金改」。當時政府推動金融整併,引發諸多政商勾結與賄賂的疑慮,相關案件(如中信金併兆豐金、國泰併世華)均曾進入司法程序。

三、 背景補充:劉泰英與陳水扁的恩怨

這則爆料之所以在 2025 年仍具話題性,是因為它涉及了台灣「黑金政治」轉型期的恩怨:

劉泰英: 曾是李登輝時代的國民黨大管家,掌握黨產。

衝突點: 2000 年後,劉泰英因「新力美案」等案入獄,他認為這是當時陳水扁政府對其進行的政治報復。

訴訟現況: 關於陳水扁的二次金改相關案件,部分已定罪(如龍潭購地案),但關於中華開發具體海外資產的「3 億美元」與「黑吃黑」細節,多數仍停留在政治口水或法律懸案階段。

四、 總結與評估

核實結論: 該報導是真實存在的媒體採訪記錄,但內容屬於劉泰英個人的單方面指控。

這類爆料常結合了部分事實(如中華開發經營權異動)與個人猜測(如佣金黑吃黑)。閱讀此類新聞時,應視其為「歷史懸案的重啟討論」,而非已確定的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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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子指誰?---劉泰英驚爆:中華開發被「台灣之子」以3億美元賣掉 佣金遭黑吃黑? - 自由財經

「台灣之子」這個稱號在台灣政治與社會語境中,最著名的指涉對象是前總統陳水扁。

這份報導提到的「台灣之子」以及相關爭議,背景如下:

1. 「台灣之子」的指涉對象

陳水扁: 他在 2000 年競選總統時出版了自傳《台灣之子》,隨後這個稱呼便成為他的代名詞。

歷史語境: 該詞強調他出身貧困的三級貧戶,最終當上總統,象徵台灣本土力量與草根奮鬥的成功。

2. 劉泰英爆料內容核實

根據《自由財經》報導,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指出:

股權出售爭議: 中華開發在陳水扁執政時期(2000-2008年),被質疑以不透明的方式進行股權處置。

3億美元傳聞: 劉泰英聲稱中華開發的部分海外資產或股權,疑似被「台灣之子」(指陳水扁政府相關勢力)以 3 億美元的價格變相「賣掉」。

佣金黑吃黑: 報導指稱這筆交易中牽涉鉅額佣金,但最終疑似發生利益分配不均、「黑吃黑」的情況,導致資金流向成謎。

3. 背景补充:中華開發與二次金改

這項爆料與當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二次金改案」**有關。

當時政府推動金融機構整併,中華開發(現開發金控)的經營權之爭引發諸多政商勾結的疑慮。

劉泰英在報導中表達了對當時決策過程的強烈不滿,認為這損害了國家與股東的權益。

💡 總結與核實建議

這則報導屬於政壇元老的單方面爆料。雖然「台灣之子」明確指向陳水扁,但關於「3億美元交易」與「佣金黑吃黑」的具體金流與法律責任,在當時的相關司法案件(如二次金改、龍潭購地案等)中已有部分審理,但仍有許多細節屬於未經法院最終判定的政治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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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泰英驚爆:中華開發被「台灣之子」以3億美元賣掉 佣金遭黑吃黑?

2025/12/25 18:05

"劉泰英驚爆:中華開發被「台灣之子」以3億美元賣掉 佣金遭黑吃黑? - 自由財經"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287383

劉泰英先生的老同學會

前排左三中華開發金控前董事長陳木在

後右五前中華開發董事長陳敏薰

影像來源:劉泰英提供

〔記者歐祥義/台北報導〕由旅美律師邱彰執筆的「劉泰英口述歷史」內容驚爆,劉泰英指當年某財團拿出3億美元,讓「台灣之子」把原本官方掌控的中華開發經營權拱手讓出。

劉泰英口述歷史將於近期出版。

劉泰英在書中回憶指出,台灣之子接掌政權後,跟他要中華開發被拒絕,「他就設法抓我毛病,讓我被抓去坐牢,後來中華開發廉價賣給某財團。某財團拿出3億美金(約台幣100億)的佣金,而錢是從日本轉來的。當初「台灣之子」請我幫忙,因為那時他犯法,存在瑞士銀行的錢都被沒收了,他怕他的房子也會被沒收,他一緊張就把這些錢過戶給我一位余姓老部下,存在日本,他的房子也過戶給余。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後來過了二十年,法律上的追溯期已過,他就找余要那3億,但余死也不承認,所謂害人者自己也被害了。「台灣之子」也沒有不好意思,還是常常來要我幫忙,我就把余找來。余不承認有拿這筆錢。他們那時沒簽字,因為一簽字就犯法了。最後他的錢沒有拿回來,卻害我坐牢好幾年。」

劉泰英去去中華開發的時間是1992年6月,那時中華開發一年賺6億,我去的那後半年就賺了40億。

「在我去以前,中華開發一年賺6億,我去了以後一年賺100多億,黨營事業也是一樣,我去以前一年賺20億,我去了以後也是賺100多億,後來我離開了,他們又只賺20億了。」

「某財團以3億美金買了中華開發,之後沒有能力、沒有興趣做創業投資,就改成商業銀行,只是臺灣的商業銀行已經過多了,台灣不缺商業資金,只缺創業資金。這樣一來,那些追隨我們的一千多家小型的創業公司也就都倒閉了,臺灣自此就沒有新的創業投資基金了。」劉泰英在書中指出。

「某財團在拿到中華開發之後,就把它變成房地產公司,我在中華開發的時候,股價是100多元一股,某財團拿去之後變成10幾元。1999年,中華開發改制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改為「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劉泰英指出,這中間有三億美元的佣金流向不明,據說被我的一位老部下騙走了,這中間牽涉的高官害得我那麼慘,還好意思來拜託我,去找他談判。那時犯了多項貪污洗錢罪的高官,知道他的不法所得會被充公,所以就趕快把那三億美金變成三百億日幣,藏在我日本一位老部下的名下,檢調單位只查到他在瑞士的財產,日本財產因為他登記在這部下的名下,所以沒查到。

「現在法律追溯期的二十年過了,所以這高官要討回那筆登記在這部下名下的錢,但他不承認。那件事發生在二十多年前,他長袖善舞,對外說是我的親信,其實我那時根本就不認識他,他是我的部下沒錯,但只是個小嘍囉,這位高官就這樣被騙了。」

劉泰英說,而這高官當時會如此急迫,據傳是因為他在海外成立了許多間公司,把利益輸送給自己及家人,到這一年已經花了三億,他想把這些錢賺回來,所以他才向某財團要三億美金,真是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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