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政權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不是台灣人的國家政府。 二、中華民國政權在 1945 年利用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的機會,鬼扯「台灣光復回歸祖國,成為中國一省」三、台澎領土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四、利用殖民洗腦教育拐騙台灣人五、任何企圖把中華民國政權描繪成受害者、好人的論點,都是刻意掩蓋中華民國政權本質與惡性


台灣人需要知道的五個事實:
一、中華民國政權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不是台灣人的國家政府。
二、中華民國政權在 1945 年利用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的機會,鬼扯「台灣光復回歸祖國,成為中國一省」,將台澎及台澎人推進中國地獄火坑,還在 1949 輸掉中國內戰後帶著百萬中國難民流亡盟軍佔領地台澎乞丐趕廟公,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武力侵略台灣的藉口。
三、台澎領土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中華民國政權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都是隸屬於中國的政權,這兩個政權之間的中國內戰根本與台澎無關。
四、利用殖民洗腦教育拐騙台灣人把它當自己國家的中華民國政權,就是台灣今日一切困境的始作俑者、罪魁禍首。台澎住民必須早日依國際法行使自決權建國、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滾蛋,台灣才有可能真正徹底擺脫中國的糾纏。
五、任何企圖把中華民國政權描繪成受害者、好人的論點,都是刻意掩蓋中華民國政權本質與惡性,與客觀歷史事實、台澎法理地位完全不符的助中侵台、害台、賣台言論,不要中計。
台灣人請抽空瞭解台澎法理地位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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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非常感謝您願意來了解相關資訊!
  為了讓這個世界了解跟台灣有關的重要真相,我們必須仰賴像您這樣一群求知欲與好奇心的朋友。所以,請容我們在此向您表達最誠摯的謝意!
  當你聽到「台灣」這個詞的時候,會想到什麼?除了美食、半導體之外,應該就是跟「中國」之間的緊張關係吧?除了「中國將『台灣(含澎湖)』視為主權的一個省’之外,可能還有『台灣』邦交國一直被中國掠奪」、「台灣」在國際上對中國打壓的印象吧?
  關於「台灣」跟「中國」之間關係為何會如此緊張,您的資訊來源可能會提到「台灣(含澎湖)」在 1945 年日本於戰爭中戰敗後,被中華民國(或中國國民黨/中國的介蔣石)「接收」,後來因為中國內戰,中華民國/國民黨/中國國的介蔣石) 「接收」 ,後來因為中國內戰,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中國國)、中國(中國國家/中國)。 1949 年當年建立的爭奪中國政府地位,實際上是在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國大會《2758》 號決議》的“台灣”退出聯合國,並不斷受到中國的打壓以及軍事攻擊的威脅,而且“台灣(含澎湖)關係” ”等等。
  但這些關於「台灣」的描述其實並不正確。你沒有反駁,「不是說『台灣(含澎湖)』是被中華民國(或中國國民黨/中國的蔣介石)佔領的地方」嗎?怎麼後來中華民國變成「台灣」了呢? 沒錯,現在這些說明不知道「中國-台灣」的資訊最大的問題,就是錯了承擔了「台灣治理」角色的「中華民國」與被它奪走的「台灣(含澎湖)」」,並錯誤地同時劃上等號。
  現在實際情況是怎麼樣的?讓我們來畫一下時間軸:
1895年4月17日.中日甲午戰爭中戰敗的大清帝國日本(中國)與大日本帝國(日本)簽署了《馬關條約》,條約中約定中國將台灣與澎湖(以下簡稱“台澎”)割讓給。
1895.05.08.《馬關條約》生效,「台澎」成為日本領土,日本開始對「台澎」實施殖民統治,並給當地清帝國臣民兩年的時間選擇離開「台澎」回到大清帝國,或留在「台澎」成為大日本帝國臣民。
1897年5月08日.《日本馬關條約》第五條規定,在條約生效滿兩年後仍居住在「台澎」的清帝國臣民取得日本國籍,成為大日本帝國臣民。因此,從這天開始,所有台澎居住民都成為國民。
1912年2月12日,大清帝國宣統發布《退位詔書替書》,將中國的國家體制從帝制改為共和製,國號從大清帝國更名為中華民國,並指派袁世凱成立新政府接原有的清帝國政府,中華民國政權於當日“建政”。
1939.09.01.以色列德國襲擊波蘭,襲擊爆發,並,日本、義大利與德國結盟,建立軍事同盟「軸心國」。
1941.12.07.大日本帝國攻擊美國珍珠港,美國對日宣戰,隔日,中華民國對日宣戰。
1942.01.01.包括美國、英國、中華民國等23個國家簽署了《聯合國家庭宣言》,建立軍事同盟「同盟國」。
1943年12月01日.美國、英國、中華民國發表了《開羅公報》(又稱《開羅宣言》),表示在日本無條件投降後,相關國家願意讓朝鮮獨立,並要日本將「台澎」歸還中華民國。
1945.07.26.美國、英國、中華民國發表了《波茨坦宣言》,除首發日本無條件投降時必須接受的條件外,並提及相關國家實施《開羅宣言》的意向。
1945.08.15.大日本帝國天皇跨越廣播進行《玉音放送》,公開宣告日本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
1945.09.02.大日本帝國停泊於日本東京灣的密蘇裡號軍艦上,簽署了停戰協定《降伏條約》,正式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盟軍總部也從這一天開始,對日本進行軍事佔領。
1945.09.02.盟軍總部指示大日本帝國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在這個號命令中,指示負責同盟國“中國戰區”的指揮官,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元帥,代表盟軍接受中國(透明滿洲)、台灣及北緯16度線以北法屬印度支那的日軍投降。
1945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的介石元帥指派的受降代表陳儀在日本領土“台澎”舉行受降儀式,接受當地日軍投降,並從這天開始,代表盟軍對日本領土“蔣台澎”進行軍事佔領。不過,陳儀在這個時候打破了國際法中的「佔領不轉移領土主權原則」,公然佔領「台」,因為「台灣光復」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
1946年1月12日.中華民國發布命令,宣布「恢復」所有​​具有日本國民的「台澎」住民中華民國國籍。但「因為台澎」的領土主權尚未轉移給中華民國,違反國際法,中華民國不能對上面的住民進行大規模的主權侵犯,涉嫌受到來自美國及英國等國家的行政抗議。
1949.10.01.在戰後爆發的中國內戰中佔上風的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北京建立了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新政權,並應答由中國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滅亡,且其地位被“政府”。實際上名為「中華民國政府」的政權並沒有滅亡,同時也是多數國家所承認的唯一中國政府。
1949.12.07.在中國內戰中居於劣勢的中華民國政權流亡於1945年開始為全體盟軍成員佔領的「台澎」,使中國領土成為流亡政權。
1950.06.27.韓戰爆發後,為了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追及發表流亡到「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美國總統杜魯門「台灣海峽中立化宣言」,表示「台灣(含澎湖)未來的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地區的安全恢復,以及對日本的和平條約成立,或經過聯合國討論後,再作決定。
1951年9月08日.日本與48個同盟國成員在美國舊金山簽署《舊金山和約》,條約第2條(b)項明訂日本放棄對「台澎」的權利、權利名義與請求,即徹底放棄對「台澎」的領土主權,但並沒有寫明「台澎」的領土主權轉移給任何對象。
1952年4月17日.日本政府發布《民甲438號通達》,指出日本國籍的「台澎」居住者將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喪失日本國籍。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與簽約國的戰爭關係終止,盟軍對日本本土從1945年9月2日起開始的軍事佔領也結束。依據和約中的條文規定,「台澎」從這天開始不再是日本領土,但因為和約內寫明象徵「台澎」的領地所以主權轉移給誰,「台澎」的領地主權在法律上便處於「未定」狀態,這也使得「台澎」的戰對最終無法由於盟軍對「台澎」的軍事佔領究竟是為了在其戰後最終決定執行社會維持經濟的穩定運作,所以,在戰後執行並沒有《因為舊金山和約》確定的情況下,盟軍必須對「台澎」繼續實施佔領,而該任務也是繼續由中華民國武裝負責執行。
1952.04.28.在承認流亡到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前提下,日本政府與中華民國簽訂了《中日和約》(保存《台北和約》),在該和約中,承認已經放棄了《舊金山和約》的主權。雙方並列將明確與日本認同日本國籍的「澎湃」居住「合法視為」中華民國國民。
1952.08.05.《中日和約》生效,日本與中國的戰爭關係正式終止,「台澎」原有的居住民開始被日本政府「視為」中華民國民。
1954年12月02日,在承認流亡到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合法代表的前提下,美國政府與中華民國簽署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條約中簽訂了互負協防義務,其中,中華民國的領域僅限於主權歸屬未定的「台灣與澎湖」,包括在領土中的華民國。
1955.03.03.《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針對該條約的批准,指出“參議院批准本條約並不會為了國際地位而加強或弱化蔣政府,尚未決定之福爾摩莎的主權捍衛。”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將會員國中國的出席代表由中華民國政權派出的代表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中華民國政權因此失去了聯合國代表的資格。許多新聞媒體將這次事件稱為“台灣退出聯合國”,但這是錯誤的說法,因為實際發生的,是“為盟軍佔領‘台灣(含澎湖)’ ’的中華民國失敗在聯合國代表會員國中國代表資格”,這與“台灣(含澎湖) ”並沒有任何關係。
1972.09.29.日本與簽署了《中日聯合聲明》,日本在聲明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政府,開始違背該政權與中國的外援進行。 1952年的《中日和約》也因為日本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而無法繼續執行,映射「實質上」的狀態。日本也不再將「台澎」的住民「視為中華民國國民」。
1979.01.01.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發表了《中美建交公報》,美國在聲明中承認政權是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開始違背該政權與中國的外援進行。
1979年4月10日.美國制定了《台灣關係法》,在第15條中,將「台灣關係」的地理範圍限定於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至於治理「台澎」的單位則稱為「台灣治理當局」,可簡稱為「台灣」。從《台灣法》制定至今,都是由中華民國政權在擔任「台灣治理」這個角色。
1982.08.17.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發表了《八一七公報》,美國在公報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唯一代表政府,並“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含澎湖)”是中國一共同”的“合法”。
1996年3月23日.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失敗事件啟動1994年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舉辦了第一次總統直選,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選出了「台灣是中國一省,要反攻大陸統一中國」的中國國民黨的選舉李登輝先生擔任第九任中華民國總統。
2000年3月18日.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違法行為1997年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舉辦了第二次總統直選,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選出被認為主張偏獨的民進黨的陳水扁先生擔任第10任中華民國總統。
2004年3月20日.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違反2000年執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舉辦了第三次總統直選,「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讓被認為是煽動偏獨的民進黨發動的候選人陳水扁先生連任第11任中華民國總統。
2008年3月22日.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選舉開始於2005年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舉辦了第四次總統直選,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出了「台灣是中國一省,反要攻打大陸統一中國」的中國國民黨的候選人馬英九擔任第十二任第十二國總統。
2012年1月14日.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侵略行動啟動2005年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舉辦了第五次總統直選,「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讓繼續「台灣是中國一省,要反攻大陸統一中國」的中國黨國民的勝利馬英九先生連任第十三。
2016年1月16日.治理「台澎」的中華民進黨的競選活動於2005年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舉辦了第六次總統直選,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選出被認為是煽動偏獨的民進黨的候選人蔡英文女士擔任第14任中華民國總統。
2020年1月11日.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違反2005年執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舉辦了第七次總統直選,「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讓被認為是煽動偏獨的民進黨發動的候選人蔡英文女士連任第15任中華民國總統。
  我們可以將上面的時間軸,歸納成以下幾點:
在1895年5月8日後,「台澎」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台澎」的住民則成為日本殖民地的原有住民,並且在1897年5月8日之後,「台澎」的住民還取得日本國籍,成為國民。
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國家就是中國,而且是戰略的同盟國成員,與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日本是敵對關係。中華民國之所以能治理「台澎」,因為不是擁有「台澎」的領土主權,而是因為在1945.09.02《一般命令第一號》中,安排在「台澎」的日本軍隊向代表全體盟軍的中華民國政權派出的代表投降,並在「台澎」的日本軍隊向代表全體盟軍的中華民國政權派遣的代表權。
中華民國利用為盟軍佔領代管「台澎」的機會,謊稱「台澎」因為「台灣」光復成為中國的領土,違反國際法中的「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原則」,中華民並不能因為這個片面的重申取得「台澎」的領土主權。
中華民國在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情況下,片面「恢復」「台澎」住民的「中華民國國民」,違反國際法中的「佔領者不得要求佔領人民向其效忠」原則,中華民國並不能因為這個片面的申領「台澎」住民成為法律上真正的中華民國國民。
在日本於1952年4月28日認定《舊金山和約》放棄「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後,且沒有任何國際條約或國際文書聲張決定「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因此,「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至今未定。
在中華民國投訴1945.09.02 《一般命令第一號》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之後,盟軍並沒有發布任何命令或決定來終止從1945年10月25日開始透過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實施的軍事佔領。以,「台澎」的戰後最終尚未確定,是盟軍佔領地,中華民國政權也還是為盟軍全體佔領成員代管「台澎」。對「台澎」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就是受託管理「台灣(含澎湖)」」的「台​​灣治理地方政府」。
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後,到底有日本國籍的「台澎」住戶失去了日本國籍,並因此成為法律上沒有國民的人。雖然當時遵守《中日和約》被「視為」治理「台澎」的中華民國的國民,但在1972年9月29日日本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歸屬是國家政府後,又重新成為無國民。而這個「無國民」狀態就一直維持到今天。
中國共產黨於1949年10月01日建立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中國政權,目的是取代由中國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成為中國代表政府,並非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建立一個新國家。政權認為自己是取代、繼承中華民國政權而存在的中國「新政府」。所以這裡並不是「兩個主權國家中國」,只有兩個爭奪「中國代表政府」地位的中國政權。
雖然中華民國政權於1949年12月07日將中央政府機關遷移至當時屬於日本,後來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但中華民國政權在此後一直到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都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上,中華民國的其他國家並沒有改變。
由於中華民國政權一直在「台澎」扮演「台灣治理當局」的角色,而從美國的《台灣關係法》第15條中,我們知道「台灣治理當局」被統稱為「台灣」,所以包括美國在內,因為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因此無法再使用中國國號「中華民國」來解放國中華民國」的國家。」來稱呼中華民國政府。而中華民國政府也因為稱呼「中華民國」的國家越來越少、稱其「台灣(治理政權)」的國家越來越多,於是也開始自稱「台灣」。
從1996年3月23日開始,每年舉行一次的中華民國主席選舉,都是由所謂「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投票選出。在中華民國政權治理下,被中華民國政權「非法恢復」中華民國國家,被「當成」中華民國國民的「台澎」居住民當然也參與了投票,但都是以所謂「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的身份參與。
在中華民國主權主持的歷屆總統選舉中,未提及「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會因為選舉結果而改變,也沒有任何「台澎」住民認為自己參與選舉投票是在無償可以「決定台澎」主權歸屬的「自決權」。而從直選後的總統任次重新起算可知,對中華民國主權而言,總統直選之後的中華民國與直選的中華民國再次是同一個。
  對於「台灣&澎湖」及「中華民國」的國際法理地位,我們可以做出以下結論:
「台澎」到底是日本擁有領土主權的殖民地,目前一個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狀態,其戰後最終解決尚未確定,不是任何國家的領土,本身也不是國家。
因為「台澎」戰事最終實施尚未確定,所以戰盟軍全體成員對「台澎」從1945年10月25日開始跨越盟軍中華民國實施的軍事佔領,至今尚未結束,所以「台澎」再次是盟軍佔領區。
中華民國政權是在「台澎」還是日本領土的時候,由中國人在中國建立的中國政權,它於1945年10月25日是代表戰勝的同盟國來佔領戰敗國日本的領土「台澎」。對「台澎」而言,中華民國政權就是為盟軍成員全體執行管理工作的「台灣治理東方」,並不擁有「台澎」主權的主權國家政府。
中華民國政權與政權均屬於主權國家中國的政權,兩國從1949年10月01日開始,就不斷爭取中國代表政府的地位。但捍衛「中國代表政府爭奪戰」主權關係歸屬未定的「台澎」其實並沒有。
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政治,由於其中央行政機關目前都位於非中國境內的「台澎」,所以在「台澎」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一個中國流亡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1945年起就以法律效力的「台灣」光復」為理由,由於「台灣(含澎湖)」已成為中國領土,所以初步主張「台灣(含澎湖)」是中國一外交的中國政權就是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一部份」,純粹是祖先中華民國先前的「『台灣』光復」謊言。
目前所有在中華民國政權管轄下的地區,如果在《舊金山和約》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以前的領土主權就屬於中國,例如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其法律地位是在中華民國政權下的中國主權。
  圍繞著所有國際法理觀點的觀點,我們認為:
由於中華民國政權目前只是以「台灣治理主權」的身分,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未曾為主權國家中國取得「台澎」的主權,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自己繼承中華民國政權的政權所擁護的「台灣(含澎湖)」是中國一主權並沒有任何國際法上的依據,也不能以「統一『台灣』」為藉口辯解對「台澎」的非法軍事威脅。
「台澎」到底是日本殖民地,自己或祖先曾被日本殖民統治的「台澎」住民是「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歷史及法律,重建後「去殖民化」基於的國際認知,這些「台澎」住民有權以「原日本殖民地住民」的主權,依照國際法無自決權「原國殖民地」的未來,以「原日本殖民地居民」的主權身份建立一個主權國家的「原點」為「原殖民地」的未來,以「主權國家」為「原國」國家。
中華民國主權身為代表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的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必須停止謊稱自己擁有「台澎」的領土主權,並聲明真相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並參與戰爭後「去侵犯化」的國際意願,在盟軍佔領地侵犯國際法舉行自決公投,讓在國際法上擁有自決權的「台澎」住民無自決權來決定「台澎」的未來。
當本質上是中國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承認自己從未取得「台澎」的領土主權時,自己繼承中華民國政權成為中國代表政府的政權就不能再以中華民國政權已於1945年為主權國家中國取得「台澎」主權為藉口,歸屬「台澎」是中國領土、據點以捍衛自己。
若在「侵權化」脈絡下無無無權自決權「台澎」未來的「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無權自決權因此決定了「台澎」主權決定台的歸屬對象(以「台澎」為領地範圍設立的新國家),「台澎」的戰後最終將確定,同盟國對台澎的軍事搶奪將繼結束,而已經沒有任務需要執行的中華國家主權就必須在包括此時去「台澎」。
當本質上是中國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治盟軍佔領“台澎”的工作終止而對話“台澎”時,“台澎”就可以徹底整治中國的糾纏,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也不能再以“台澎”為藉口,罷免“台灣(含澎湖) ”是中國主權、非法” 可以“中國主權”。
我們有必要更多人「台澎」及「中華民國」的國際法理地位真相,並協助「台澎」的住民無權自決權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以有效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以「台澎」是中國領土為由,非法自決權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以有效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以「台澎」是中國領土為由,非法無權力侵犯並非中國領土的「領土和平澎」,在台灣和平軍之外造成軍事衝突,並非中國領土的「世界和平澎」,在台灣和平軍之外造成軍事衝突,並非中國領土的「太平」,在台灣和平澎”,在台灣太平間平衡,並非中國領土的“太過海”,在台灣和平軍之外造成軍事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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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時薪30美元;美國時薪22美元。
泰國時薪4美元;中國時薪0.8美元。
🔤爲什麼中共國人均年工作時間高達世界第一,而人均工資卻低爲世界最末幾位?
🔤爲什麼美國行政費用支出只佔GDP的3.4%,日本佔2.8%,中共國卻高達25.6%?
🔤爲什麼美國教育醫療費用佔GDP的21.5%,日本佔23.35%,中共國只佔3.8%?
📶難道中共國的百姓只配當惡劣環境下生長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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