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1895)共分為3區5棟,分別是磚木造共構,俗稱典獄長宿舍的「所長宿舍」、雙併建築型制保存完整且留有棟札的「刑務所官舍」、作為該時期武道練習場地的「刑務所要道館」、公共澡堂使用的「刑務所浴場」,以及口字型配置的單身宿舍「刑務所合宿」,並與鄰近的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舊址(現為司法博物館)交相反映司法與獄政分權發展,頗具意義。從日本來臺的監獄職員、判任官及典獄長,便在刑務所周邊陸續興建了高低階級分明的官舍群,這便是現存「木造建築群」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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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共分為3區5棟,分別是磚木造共構,俗稱典獄長宿舍的「所長宿舍」、雙併建築型制保存完整且留有棟札的「刑務所官舍」、作為該時期武道練習場地的「刑務所要道館」、公共澡堂使用的「刑務所浴場」,以及口字型配置的單身宿舍「刑務所合宿」,並與鄰近的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舊址(現為司法博物館)交相反映司法與獄政分權發展,頗具意義。
古蹟修復經費1億6000萬元,中央補助1億40萬元,市政府負擔3成、5960萬元,於去年4月開工,預計2025年6月完工,修復後可與台南地方法院古蹟型塑「司法園區」,並雙向串聯「藍晒圖文創園區」、「台南美術館園區」與「孔廟文化園區」,打造更優質的文史觀光路徑與場域。
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是臺灣日治時期司法建築與宿舍群的重要見證。它座落於現今臺南市中西區(新光三越西門店、藍晒圖文創園區周邊),是臺灣少數保存完整、層級階級分明的監獄官舍群,於2003年公告為臺南市定古蹟。
這座建築群不僅記錄了日治時期臺灣近代司法制度的移轉,也展現了當時精湛的木構造官舍工藝。
歷史背景與演變
「刑務所」即是日治時期的監獄。清領時期,該地原為臺灣府城「靖波門」附近的軍事重地(總趕宮前、八吉境一帶)。日本治臺後,初期將監獄設於清代的臺灣府署等處,隨後於明治37年(1904年)在此處新建「臺南刑務所」主體建築(集監獄、辦公廳舍於一身,現已拆除,即新光三越西門店現址)。
為了安頓大批從日本來臺的監獄職員、判任官及典獄長,便在刑務所周邊陸續興建了高低階級分明的官舍群,這便是現存「木造建築群」的由來。
建築群三大核心構成
現存的古蹟主體主要包含三種不同階級與功能的日式木造建築,散落在和意路、西門路一段周邊:
1. 典獄長宿舍(高等官官舍)
建築層級: 屬於最高階的「高等官舍」獨立獨棟住宅。
建築特色: 擁有相當完整的日式「和風」與「洋風」並存特色(和洋折衷)。內部設有寬敞的玄關、應接室(洋式客廳)、座敷(榻榻米大廳)與緣側(外廊道),結構使用上等檜木,庭園配置講究,彰顯典獄長作為地方司法機關首長的崇高地位。
2. 刑務所所長宿舍 / 演武場周邊官舍
建築層級: 供判任官(中階幹部)居住的雙拼(判任官乙種、丙種)或單棟官舍。
建築特色: 屋頂多為切妻造(雙坡屋頂),牆面採日式傳統的外橫牆「雨淋板」,能有效適應臺灣南部多雨潮濕、炎熱的氣候。
3. 刑務所要道官舍(合院式基層職員宿舍)
建築層級: 供基層看守、武道教官或職員居住。
建築特色: 多為「丁種官舍」或多戶連棟長屋。有趣的是,臺南刑務所部分基層官舍打破了日本本土常見的平行長屋排列,因地制宜地呈現類似臺灣傳統「合院」的圍籬與配置,反映了日式近代宿舍在臺灣在地的空間演變。
建築工藝亮點
防潮高架地板(床組): 為了隔絕地面濕氣與白蟻,建築皆設有高架地板,下方留有通風口(貓洞),並設有精緻的磚砌基礎。
出窗與格柵: 在迎風面與採光面設有精緻的木格柵與出窗設計,既能保有內部隱私,又能達到南臺灣所需的通風效果。
和瓦與鬼瓦: 屋頂鋪設傳統日式黑瓦(和瓦),山牆面與屋脊邊緣可見到洗石子或泥塑的裝飾線條。
📌 延伸文資小常識
許多人常將「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與旁邊的「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落成於1930年代的磚造演武場,供刑務官練武之用)混淆。事實上兩者在法律上屬於不同的古蹟指定項目,但它們在空間上共同串聯起了日治時期完整的監獄行政、訓練、居住生活圈。
近年來,臺南市政府積極投入這批木造建築群的修復工程,陸續重現了當年木作建築的溫潤質感與優雅線條。這裡不僅是攝影與歷史愛好者的私房景點,更是認識臺灣近代司法史與日式官舍建築演進的活教材。
【臺南市定古蹟|#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
位於臺南市東區的「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是臺灣現存少數保存完整的日治時期刑務所官舍與附屬設施群之一,也是研究近代司法、監獄制度與官舍建築的重要文化資產。
臺南刑務所創建於日治時期明治28年(1895)後,歷經多次擴建,形成完整的監獄與宿舍系統。現今保存下來的木造建築,多為大正至昭和年間興建,包括典獄長宿舍、主管宿舍、職員官舍與附屬設施等,呈現出當時日本官舍建築的空間配置與生活樣貌。
建築群最大的特色,在於完整保留了日式木造宿舍群的紋理。建物多採木構架、雨淋板外牆、寄棟屋頂與緣側設計,並依職階高低區分坪數與格局,反映殖民時代嚴密的官僚階級制度。部分宿舍亦可見防潮架高、通風窗、庭院與和洋折衷元素,展現因應臺灣氣候而調整的建築技術。
除了居住空間外,建築群周邊仍可見舊有巷道、圍牆與植栽配置,保留濃厚的歷史氛圍。這些空間不只是監獄附屬設施,更是一段近代都市發展與司法制度演變的見證。
戰後,原刑務所逐步改為臺南監獄使用,部分官舍則持續作為宿舍。隨著時代變遷,許多建物一度面臨拆除危機,後經文史工作者與地方保存運動推動,臺南市政府於2003年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得以保存至今。
如今,「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已成為臺南重要的文化景觀之一,不僅承載日治時期司法史,也保存了珍貴的木造聚落空間,讓人得以從建築紋理中,看見百年前臺灣近代化過程的歷史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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