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 對賴清德總統進行了「彈劾案」的投票表決,雖然贊成罷免(彈劾)的票數比較多,但因為沒有達到憲法規定的超高門檻,所以這個彈劾案正式宣告失敗(不通過)/立法院目前的總席次是 113 席(國民黨陣營 54 席 + 民進黨 51 席 + 民眾黨 8 席)。
一則關於台灣政壇極具歷史意義的重大政治新聞。簡單來說,立法院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 對賴清德總統進行了「彈劾案」的投票表決,雖然贊成罷免(彈劾)的票數比較多,但因為沒有達到憲法規定的超高門檻,所以這個彈劾案正式宣告失敗(不通過)。
為了讓你更清楚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與背後的制度設計,我們把它拆解為三個核心重點:
1. 為什麼會引發這次的彈劾案?
這次事件的導火線是「財劃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爭議。
藍白兩黨(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立法院推動了財劃法的修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隨後宣布「不副署」(意即行政院不同意或拒絕副署該法令,使其無法正式生效)。
藍白立委認為行政院與總統府的作法違憲或濫權,因此在 2025 年 12 月底利用在野黨的席次優勢,聯手通過提案,正式啟動了對賴清德總統的彈劾程序。
2. 投票結果:為什麼贊成票多卻「不通過」?
立法院目前的總席次是 113 席(國民黨陣營 54 席 + 民進黨 51 席 + 民眾黨 8 席)。
當天的投票結果如下:
贊成彈劾:56 票(主要是藍白陣營的立委投下)
反對彈劾:50 票(主要是綠營立委投下)
未領票:7 人
雖然「贊成」的 56 票大於「反對」的 50 票,但台灣的《憲法增修條文》對彈劾總統設下了非常嚴格的雙重高門檻:
第一階段(立法院決議): 必須要有全體立法委員 3/2 以上(也就是至少 76 票) 投下同意票,彈劾案才能通過並送交司法院。
因為 56 票遠遠沒有達到 76 票的法定標準,所以這個案子在立法院這一關就直接被攔下,賴清德總統的職位完全不受影響。
3. 如果當天過了 76 票,總統就會被解職嗎?
不會立刻解職。 立法院的投票通過,僅代表「正式向司法院提出彈劾聲請」。接下來還必須進入第二階段(憲法法庭審理): 由司法院的大法官們召開憲法法庭進行審判,最後必須要有現有大法官總額 3/2 以上同意,彈劾案才算真正成立,此時總統才會被解職。
總結來說: 這是一次在野黨因為政策與憲政權責爭議,對執政黨發動的重大政治角力。雖然在野黨成功促成了投票,但受限於國會席次結構與憲法的高門檻,最終並未能撼動總統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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