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機擾台/台海西南空域,有共機驅逐台灣軍機,美軍則跳出來強調國際空域航行權/美國、中國、台灣在空中交會/中共軍機在數分鐘內,連續3次廣播驅離台灣空軍,高喊「你已危及我飛行安全」;與此同時,美國軍機似乎是想警告中國,接連發出高達9次的廣播,強調美方正在西南空域進行合法軍事活動/美國方面以英文廣播強硬宣示「我是美國軍事航空器,正在國際空域進行合法軍事活動、行使國際法保障的權利」,不理會共軍先前的警告,強調該處為國際空域「我是主權獨立的美國海軍航空器」,共連續發出9次廣播,宣告國際空域航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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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空域爆對峙!共機3次趕我軍 美國9次宣示:軍事活動合法
2026/05/18 17:10
今日台海西南空域,有共機驅逐台灣軍機,美軍則跳出來強調國際空域航行權。圖非當事共機。(示意圖/國防部提供)
美國、中國、台灣在空中交會!今(18)日台海西南空域氣氛緊張,無線電記錄顯示,中共軍機在數分鐘內,連續3次廣播驅離台灣空軍,高喊「你已危及我飛行安全」;與此同時,美國軍機似乎是想警告中國,接連發出高達9次的廣播,強調美方正在西南空域進行合法軍事活動
根據Taiwan ADIZ所分享的無線電記錄,今日早上8時57分、8時59分、9時,中共海軍航空兵戰機分3次、對台灣空軍高喊「台灣飛機,我是中國海軍航空兵,你已危及我飛行安全,請與我保持安全距離!」
大約在8時59分、9時04分、10時03分等時段,美國方面以英文廣播強硬宣示「我是美國軍事航空器,正在國際空域進行合法軍事活動、行使國際法保障的權利」,不理會共軍先前的警告,強調該處為國際空域「我是主權獨立的美國海軍航空器」,共連續發出9次廣播,宣告國際空域航行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地方軍事迷指出,本次事件為美國、中國、台灣三方,在台海西南空域遭遇,台灣空軍面對共機時均依程序應對;而美方強調航空權,則凸顯出該空域的國際法地位。
美中台空域大過招!共軍3次驅離我軍 美軍大分貝9次反擊航行權
2026/05/18 14:01
軍事迷記錄到美、中雙方軍機在台灣周遭空域大過招。(翻攝自flightrador網頁)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台海西南空域今(18)日空情依舊緊繃!軍事迷再度側錄到美、中、台三方軍機在該空域密集過招。根據無線電記錄,中共軍機在短時間內連續3次針對我國空軍廣播驅離;與此同時,周邊的美國軍機也毫不退讓,大分貝高達9次發出廣播,強硬回嗆其在國際空域的合法航行權,美中雙方空中叫陣意味極為濃厚。
廣播紀錄顯示,今日上午8時57分、8時59分及9時整,共軍海軍航空兵戰機連續對我軍高喊:「台灣飛機,我是中國海軍航空兵,你已危及我飛行安全,請與我保持安全距離!」
共機襲擾示意圖。(國防部提供)
對此,美軍航空器則展現強硬姿態,接連發出9次廣播反擊,內容清晰強調:「我是美國軍事航空器,正在國際空域進行合法的軍事活動,並行使國際法所保障的權利。」 隨後更有美軍高分貝宣告,「我是主權獨立的美國海軍航空器」,重申操作時已適當顧及所有國家權利,毫不理會共軍威脅。
地方軍事迷指出,美中台三方在西南空域頻繁遭遇,我空軍對共機均依程序應對,美軍的強勢回擊更凸顯該空域的國際法地位,台海對峙情勢依然值得持續關注。
於2026年5月18日報導的台海西南空域對峙事件,精準地呈現了當前台海「灰色地帶衝突」(水煮青蛙策略)的角力現狀。

針對您提出的幾個關鍵核心問題,從國際法、軍事現實與國防應變機制來看,分析如下:

一、 此地美軍可以飛,中國能飛?

答案是:在國際法與實際運作上,該空域三方目前「都能飛」,因為那裡是「國際空域」。

  1. 地理位置: 事件發生的「台海西南空域」,雖然位於台灣的防空識別區(ADIZ)內,但並非台灣的「領空」(領空為領土及領海往上延伸12海浬)。防空識別區在國際法上屬於國際空域,任何國家的軍民航空器皆享有航行與飛越的自由。

  2. 美軍與共軍的立場:

    • 美軍: 廣播中高分貝強調「我是美國軍事航空器,正在國際空域進行合法軍事活動」,就是以地緣政治與國際法捍衛「公海航行自由」,反擊中共將台海內海化的企圖。

    • 共軍: 同樣利用該處為國際空域的模糊地帶進行常態化巡航(即所謂的水煮青蛙、灰色地帶侵擾),但這次共機廣播宣稱我軍「危及我飛行安全」,試圖在該空域建立某種「執法」或「主導」的論述假象。


二、 台灣如何積極應變?開槍?驅離?

面對這種不戰不和、旨在消耗我國防戰力與心理防線的「水煮青蛙」切香腸戰術,台灣的應變作為有其嚴謹的「戰備規定」與國際交戰規則(ROE),無法盲目「開槍」,但能進行「積極防禦」:

  1. 為什麼不能隨便開槍(開火)?

    • 在防空識別區(ADIZ)等國際空域內,若對方未表現出敵對意圖(Hostile Intent)或發動敵對行動(Hostile Act)率先開火在國際法上會被視為挑釁或擴大衝突的「第一擊」,容易落入中共藉此發動全面戰爭的口實與法律戰陷阱。

    • 我國國防部已將「第一擊」的定義修改為「自衛反擊權」,唯有在對方進入我領空、不聽警告,或對我方有明確攻擊行為時,才會依法實施自衛反擊。

  2. 如何「積極驅離」與應變? 台灣空軍與國防部目前採取的是「有感應對、嚴密監控、戰力節約」的多元手段:

    • 在空對應: 如同本次事件,我軍戰機依程序升空攔截、並行監控,並透過無線電進行對等廣播驅離。

    • 防空飛彈追監(以陸制空): 為了避免戰機頻繁升空造成後勤與飛行員的過度消耗(落入中共的消耗戰圈套),我方目前大量運用陸基防空飛彈系統(如天弓、愛國者)進行雷達鎖定與追瞄。這種「雷達亮紅燈」的鎖定對共機而言極具軍事威懾力,也是一種實質的「積極警告」。

    • 法律戰與認知戰反擊: 結合國際盟友(如美軍的強勢廣播與協防宣示),將共軍破壞區域和平的行徑公開化,維持台海問題的國際化,打破中共企圖內海化的圖謀。

總結

在西南空域這場對峙中,美軍高分貝反擊共軍,是在用行動證明「這裡不是中國的內海,大家都能飛」;而台灣在應對共機時,則是在「嚴防領空(不可退讓)」「國際空域(冷靜應對、避免擦槍走火)」之間尋求最有利的戰略平衡。積極的應變絕非一味地開槍求戰,而是透過美台默契、以陸制空、戰術節約,戳破中共「水煮青蛙」的戰略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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