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文明結婚」台灣第一次有新郎坐車迎娶新娘/除去舊禮,共乘汽車,是一場「文明結婚」。 「文明」是台灣1910年代的流行語,中國亦然,意味追趕文明是流行。那個時代,往往捨棄東方舊俗,學著西方做法,就會被冠上「文明」兩字,代表進步。「文明」作為時代語彙:大正時期的「文明」象徵著脫離舊習、拥抱西方秩序與現代化技術。在全台汽車尚不足十輛的年代,租用黑頭車迎親,是極高門檻的社會資本展示。「佩著刀、威風凜凜、驕傲鄉里」比較像當時社會對新式教育者、教師階層的形象描述。
記大正4(1915)年台灣第一次有新郎坐車迎娶新娘
現代人結婚,少有不開車娶親的,第一部載著台灣新郎新娘的汽車,於1915年元旦這一天從台北開出。
坐著去迎親的新郎叫廖坎,台北人,還是國語學校(後來的北一師,今愛國西路台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四年級的學生,畢業後就可以去當小學老師,佩著刀,威風凜凜,驕傲鄉里。
他的新娘叫陳阿娟,住大稻埕這邊,已經小學畢業。大概兩人都受了新式教育,雙方家庭都較開放,於是不坐傳統大紅花轎,改由樂隊前導,共乘汽車,完成迎娶。
當時報紙讚說,兩人除去舊禮,共乘汽車,是一場「文明結婚」。
「文明」是台灣1910年代的流行語,中國亦然,意味追趕文明是流行。那個時代,往往捨棄東方舊俗,學著西方做法,就會被冠上「文明」兩字,代表進步。
在廖坎結婚的年代,全台汽車數,張開雙手,十指就夠數完,坐車結婚真的是絕頂稀奇。
台北景美地方的秀才高銘鴻晚廖坎兩年結婚,要迎娶一位女老師,刻意鋪張,找來一部汽車,鄉民大概如看到魔幻劇的道具,據高銘鴻兒子的回憶,婚禮轟動一時,大批男女老幼「跟在迎親的小轎車後拍手歡笑」。
內容、照片引自陳柔縉《台灣幸福百事》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Hpv55KfNa/
照片中新郎不是穿傳統中式服裝,而是穿洋式禮服,一對大正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結婚的新人。即使在戰中,發亮的黑頭車還是要來為新婚增添喜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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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四年(1915)元旦這場台北街頭的「文明結婚」,是台灣婚俗歷史上極具象徵意義的一頁。
百年前的「文明」轉譯 陳柔縉老師在《台灣幸福百事》中記錄的這段歷史,精準抓住了1910年代台灣社會對「現代性」(Modernity)的渴望與想像:
教育與身分變化:廖坎身為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學生,畢業後可任公學校訓導(教員),著文官佩刀,代表著當時新式教育帶來的階層向上流動與社會威望。
空間與儀式的轉化:從傳統的「大紅花轎」到「黑頭汽車」,不僅是交通工具的革新,更是空間開放度的轉向。共乘汽車與西樂隊前導,將原本閉鎖、隱密的花轎路程,變成了向城市大眾展示進步生活的街頭展演。
「文明」作為時代語彙:大正時期的「文明」象徵著脫離舊習、拥抱西方秩序與現代化技術。在全台汽車尚不足十輛的年代,租用黑頭車迎親,是極高門檻的社會資本展示。
從廖坎到高銘鴻:新式婚禮的蔓延 1915年廖坎與陳阿娟的開先河,迅速在兩年後(1917年)影響了景美秀才高銘鴻迎娶女教師的婚禮。鄉民「跟在小轎車後拍手歡笑」的景象,真實反映了現代工業產物(汽車)闖入傳統農村與街市時所帶來的視覺震撼與奇觀感。
這幅大正初期的結婚照,不只記錄了兩人的喜悅,更凝固了台灣人在二十世紀初,試圖在傳統禮俗與現代文明之間,尋找自身新定位的歷史瞬間。
這段敘述的核心史實大致可信,但有幾處需要降格或補充證據,尤其是「1915年元旦全台第一次汽車迎親」這個說法,不宜直接當成已被嚴格證實的「全台第一」。 一、最值得保留的史實 1. 1915年確實已經有汽車被用於台灣婚禮 依陳柔縉《台灣幸福百事》的敘述,1915年(大正4年)元旦,台北人廖坎結婚,以汽車代替傳統花轎迎親。這件事的歷史價值很高,因為它反映的是汽車剛進入台灣社會時,如何從交通工具變成「文明生活」的象徵。 不過「台灣第一次」最好寫成: 「目前常見史料所記載,1915年元旦廖坎婚禮,是台灣早期最早有明確記錄的汽車迎親案例之一。」 而不要斷言「台灣第一部婚禮汽車」。 二、「全台汽車十指數得完」要稍微修正 這句很有畫面,但如果作為歷史考證文字,最好不要照字面理解。 1910年代初台灣汽車確實極為稀少,而且集中於台北、基隆等都市及官署、企業、富裕階層。汽車在當時不是一般民眾可以使用的交通工具。 但「十根手指就數得完」比較接近時代感的修辭,不能直接當成精確統計。 比較嚴謹的寫法是: 「當時台灣汽車數量極少,且主要集中於都市與少數官署、企業及富裕人士手中。」 三、「國語學校四年級」需要注意時代名稱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歷史脈絡。 當時的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是日治時期培養教師的重要教育機構。1915年時仍然存在,後來才經歷改制。 所以「畢業後可以去當小學老師」這個方向是合理的,但不能直接把它等同於今天的「北一女」或一般高中教育。 你文中寫: 「後來的北一師,今愛國西路台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 這個說法容易讓讀者誤會其沿革非常直接。比較精確的表述應該是: 「當時的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是日治時期重要的師資培育機構,其校地與後來臺北市立教育體系的校史有所關聯。」 四、「佩著刀」這一句值得特別說明 這其實很有歷史味道。 如果廖坎是師範教育體系學生,未來成為公學校教師,「佩刀」不能簡單理解為一般台灣人都有佩刀的習俗,而是日治殖民教育體制下教師身分與威儀的一部分。 因此「佩著刀、威風凜凜、驕傲鄉里」比較像當時社會對新式教育者、教師階層的形象描述。 換句話說,這場婚禮其實不只是「有錢人買車結婚」,還帶有: 新式教育+新式職業+都市生活+西式服飾+汽車 共同構成「文明」身分展示的意味。 五、「文明結婚」才是這段故事真正重要的地方 這點你的原文抓得很好。 1910年代的「文明」,不能完全用今天的「文明/野蠻」來理解。 日治台灣的「文明」語彙,往往與: 衛生 教育 西式服裝 新式住宅 電燈 電話 汽車 西式婚禮 一夫一妻的近代家庭觀念 現代化都市生活 連結在一起。 因此「不用花轎、改坐汽車」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文化符號。 汽車的功能其實很簡單: 把新娘從「花轎」送到「汽車」裡。 但在1915年的台北,這個行為所傳達的訊息卻是: 「我們是接受新式教育的新人,我們選擇新的生活方式。」 所以「文明結婚」比「汽車迎親」本身更值得研究。 六、洋式禮服也不能忽略 照片中的新郎穿西式禮服,這一點與汽車非常搭配。 因為這不是單純把「交通工具」換掉,而是整套婚禮符號正在改變: 傳統婚禮 花轎 → 中式禮服 → 傳統儀式 → 鑼鼓 ↓ 新式婚禮 汽車 → 西式禮服 → 樂隊 → 「文明結婚」 這正是1910年代台灣都市社會現代化的一個縮影。 而且也可以看到一個重要現象: 「現代化」不是突然取代傳統,而是先從少數受教育、都市化家庭開始出現。 七、1917年高銘鴻婚禮可以作為很好的「第二案例」 你提到景美秀才高銘鴻兩年後以汽車迎娶女教師,這個案例很有價值。 因為它顯示1915年的「稀奇事件」,到了1917年已經逐漸成為可以被模仿、觀看、甚至成為地方話題的社會新奇事物。 「男女老幼跟在迎親小轎車後拍手歡笑」這種描述尤其能反映當時汽車在地方社會的視覺衝擊。 今天汽車是日常用品;1915年的台灣,汽車更接近: 一件會移動的現代化展示品。 八、但「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容易讓人產生錯誤聯想 1914—1918確實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5年也確實處於戰爭中。 但是這場婚禮是在台灣總督府統治下的台灣,戰爭本身並沒有直接造成這場婚禮的汽車使用。 因此: 「即使在戰中,發亮的黑頭車還是要來為新婚增添喜氣。」 可以當作文學性的敘述,但若是歷史考證文章,沒有必要把「一戰」與這場婚禮建立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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