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廢棄物」會比賣地或正常出租更賺?「土地收錢讓人回填廢棄物」近年確實已演變成一套高利潤、低成本且分工細密的犯罪產業鏈,甚至常見「官、商、民」或「黑道、土石方業者、地主」勾結的情況。「回填廢棄物」會比賣地或正常出租更賺?對地主的誘惑 對某些偏遠地區或地價低廉的土地(如養護成本高、交易不便的農地或山坡地),正常出售或出租光靠租金可能一年僅數萬元;但若配合傾倒廢土與廢棄物,一個月光收「入場費」或「回填費」就可能暴利數百萬至上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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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錢讓人回填廢棄物」近年確實已演變成一套高利潤、低成本且分工細密的犯罪產業鏈,甚至常見「官、商、民」或「黑道、土石方業者、地主」勾結的情況。

這類現象背後的成因、獲利邏輯與沉重的後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為什麼「回填廢棄物」會比賣地或正常出租更賺?

  1. 合法處置成本高昂(賣「處置容量」)

    營建廢棄物、裝潢拆除物、電子廢料或有害事業廢棄物,若走合法管道處理(進掩埋場、焚化爐或合法再利用機構),每公噸的處理費用高達數千至上萬元不等。

  2. 零成本甚至雙向套利(「收兩次錢」)

    • 第一手(向產源收錢): 清除/運輸業者向建商或事業單位收取高額的「合法處置費」。

    • 第二手(向地主/中間人收錢或分帳): 業者不將廢棄物運往合法場地,而是私下以每車幾千至上萬元的價格,傾倒在農地、山坡地、魚塭或空置廠房。

  3. 對地主的誘惑

    對某些偏遠地區或地價低廉的土地(如養護成本高、交易不便的農地或山坡地),正常出售或出租光靠租金可能一年僅數萬元;但若配合傾倒廢土與廢棄物,一個月光收「入場費」或「回填費」就可能暴利數百萬至上千萬元。

二、 「官、商、民」勾結與環保犯罪的結構

此類環保犯罪通常呈現「集團化」與「分工化」:

[產源 (建商/工廠)] 
       │ (高額處置費)
       ▼
[土石方/清運業者 (商)] ──── (分潤/包庇) ──── [不法公務員/地方勢力 (官/黑)]
       │
       ▼ (低價入場費/租金)
[人頭地主/勾結農民 (民)] ─► 倒廢料、掩埋、表面覆土掩飾
  • 商(不法清運業者/黑道): 主導廢棄物載運、偽造聯單(土方證明),並派挖土機在現場開挖掩埋。

  • 民(在地地主/人頭):

    • 一種是主動勾結:提供土地賺取巨額入場費。

    • 另一種是假承租、真棄置:不法業者以「堆放資材、種植農作物、低窪地改良」為由租地,短時間內狂倒廢棄物後連夜失聯,留下爛攤子。

  • 官(少數不法公務員/地方民代): 透過洩漏稽查行程、規避違規開罰、協助取得虛偽整地許可或幫忙說情關說,從中獲取回扣或政治獻金。

三、 看似賺快錢,實則代價慘重

這種「短視近利」的行為看似發財,但代價遠超想像:

  1. 刑事責任與追繳犯罪所得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廢棄物者,面臨 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 新臺幣5,000萬元罰金。檢警更會祭出扣押車輛機具、聲請沒收全部犯罪所得的手段。

  2. 天文數字的清理費用(地主買單)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若查不到實際行為人,土地所有人(地主)須負起連帶清除責任。清理包含有害廢棄物的費用往往高達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經常遠超過土地本身的價值,甚至導致土地被拍賣仍無法清償

  3. 土地永續毀滅

    回填重金屬、化學廢液、塑膠或營建廢料後,污染物滲入地下水與土層,該土地永久喪失農耕與開發價值,嚴重影響周邊生態與居民健康。

總結

「回填廢棄物比賣地賺」是一種建立在破壞國土與違法犯罪上的短暫暴利。政府近年已將環保犯罪提升至國土安保等級,由檢檢、警、環聯手透過衛星遙測、空拍機及大數據分析進行專案打擊。地主若因一時貪念或缺乏警覺而出租土地供非法回填,最終往往是「賺了蠅頭小利,賠掉整筆土地與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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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淪營建廢棄物天堂!假借整地回填亂倒獲利破億 檢起訴38人
2026/08/20 10:36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
環保犯罪集團以「整地」、「回填土方」等名義掩護非法棄置。(新竹縣警察局提供)
新竹地檢署偵辦跨區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案,查出蘇姓男子等38人組成分工細密的環保犯罪集團,以「整地」、「回填土方」等名義掩護非法棄置,從找地、收土、調車、運輸到現場顧場、操作怪手掩埋一條龍,先後在新竹縣北埔、新埔、寶山、關西及芎林等地大量傾倒營建廢棄物,不法利益高達1億16萬4906元。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罪,起訴蘇男38人及2家公司。
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表示,此案源於北埔分駐所去年9月獲報有多台大車載運土石進出新竹縣北埔鄉南埔村番婆坑一帶,所長獲報後反應迅速、立即率員到場,當場發現該處進駐大型怪手開挖施工整地,多輛大貨車排隊等待傾倒車斗上的水泥塊及磚瓦,通報環保局到場會勘,現場認定傾倒的廢紅磚、廢石塊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案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新竹縣警察局及新埔、竹東、橫山分局偵辦,透過「檢警環國土平台」整合不同案場線索,從今年4月至7月展開跨案追查,共動員警力153人次,拘提31人、傳喚18人、搜索13處,扣得現金288萬元、土地1筆及房屋1棟,並有7名被告遭法院裁定羈押。
檢方查出,蘇男實際掌控順峰開發工程有限公司,為躲避查緝,改由黎男負責調度司機,並依分工安排貨車載運、土地租用及現場掩埋。其中北埔番婆坑案場,有人以整地、園藝植栽等文件營造合法假象,實際卻大量回填混雜營建廢棄物的土方,遭挖掘處深達10餘公尺,還造成既有道路損毀,占用公私有土地達233.71平方公尺。
新埔、寶山及關西等地也成為集團棄置場。部分業者明知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仍按車次收費提供土地,讓載運的土方混雜塑膠、玻璃、保麗龍、磁磚、紅磚、鐵絲及水管等廢棄物直接傾倒回填。
其中關西大旱坑案場更驚人,集團前後載運營建廢棄物超過100車次進入山坡地,非法棄置面積達1687平方公尺,造成土石流失並影響野溪排水;涉案人員分別取得100萬元清運費、50萬元及8萬元報酬。
另外,芎林石潭村也有人透過臉書園藝社團刊登「需要土方」訊息,吸引貨車業者載運夾雜磚塊、混凝土塊、PVC管、廢木材及廢鋼筋等廢棄物傾倒,最終遭警方會同環保單位查獲。
新竹地檢署指出,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常披上「整地」外衣,不僅破壞土地地貌及排水系統,更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將龐大清除及環境復原成本轉嫁社會。檢方將持續透過檢警環國土平台追查相關犯罪利益,也呼籲民眾若發現農地、山坡地出現大量不明土方進出、傾倒或回填情形,應立即向警方或環保主管機關反映,共同守護土地與環境。竹縣淪營建廢棄物天堂!假借整地回填亂倒獲利破億 檢起訴38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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