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台灣與中國福建之間的一場「跨國金融犯罪」貨幣犯罪史「史上第一次」「大規模外籍人士偽造日幣案」。(1904年)發行的「十錢硬幣」是當時台灣流通的輔助幣。當時的十錢是龍銀(銀幣),含銀量高,因此具有極高的偽造獲利空間-這批偽幣極可能是在清國境內(如福建一帶)製造,再由清國籍人士攜帶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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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台灣史上第一次發現偽造金錢案,大概是清國人偽造明治37年面額十錢貨幣約550張或個,在新竹被發現,文很長,如有錯誤請不吝指正。
「偽造貨幣行使者逮捕ニ付其ノ關係者檢舉方照會 (福州領事)」(1911-07-01),〈明治四十四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十五年保存追加第一卷秘書文書警察〉,《臺灣總督府檔案.總督府公文類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005429011。



明治44年(1911年)新竹廳長家永泰吉郎呈報給民政部內務局長龜山理平太的報告。

其主要內容是關於在當時的新竹地區發現並查緝「清國人夥同台灣人流通偽造銀幣」的案件,涉及跨海貿易、貨幣經濟犯罪以及當時的警政司法行政。

以下為各頁面的重點辨識與內容說明:


📄 第一頁:公文主旨與嫌犯名冊

這部分是整份文件的「封面」與前言。

  • 日期: 明治44年(1911年)8月19日。

  • 發文者: 新竹廳長 家永泰吉郎。

  • 收文者: 民政部內務局長 龜山理平太。

  • 主旨: 關於「新保第492號」案件,即偽造貨幣行使者的檢舉報告。提到曾於7月19日先以電話初步報告,現補充事實調查細節。

  • 嫌犯(賣渡者):

    1. 姓名不詳(呼名:恒昌): 負責販賣/渡貨者。

    2. 金發安號船長: 陳虞(居住於清國泉州府惠安縣)。


📄 第二頁:案情細節(一)

此頁詳述了偽幣進入台灣的經過:

  • 關鍵人物: 呂添(明治22年生,原籍新竹)。

  • 情節描述:

    • 呂添在清國福州與「金發安號」的人員接觸。

    • 他以銀圓買入偽造的「拾錢」及「二十錢」銀幣。

    • 文中提到買入的偽幣數量不小,並混入真幣中試圖在新竹市場(如:新竹新街、北門口等地)消費行使。

    • 交易細節: 描述了如何以少量的真幣換取大量的偽幣,並提及偽幣的色澤與真幣有異(如「黑點」或「色呈黑」)。


📄 第三頁:案情細節(二)與查獲經過

這部分記錄了警方的搜查網。

  • 查緝地區: 提及竹北一堡、新竹街、北門、西門等地。

  • 受害者或相關人: 提到楊珠、林在輝、鄭淮卻、柯添壽、彭淡灶等當地居民與商家(如雜貨商)。

  • 搜查成果: * 警方在新竹街北門的雜貨商「利源號」鄭淮卻店內,發現金櫃中藏有偽造的銀幣。

    • 嫌犯彭淡灶在被捕後,承認其偽幣來源是從呂添處取得。


📄 第四頁:偽幣特徵與總結

這部分是公文的後半段,分析了偽幣的技術性問題。

  • 偽幣年份: 提到偽造的是明治37年、38年、42年、43年等不同年份的拾錢銀幣。

  • 製作水準: 報告中提到這些偽幣「形狀特徵與真幣極為精密」,難以從外觀一眼辨認,導致民眾容易在交易中受騙。

  • 社會影響: 強調此類案件對地方經濟與貨幣信用的危害,並記錄了警方如何透過地毯式搜索(極力搜查)來斷絕偽幣流通。


💡 歷史背景補充

  1. 地名標註: 文中提到的「竹北一堡」是當時的行政區劃,範圍涵蓋現在的新竹市及周邊地區。

  2. 貨幣體系: 當時台灣已進入日治中後期,使用日系貨幣(圓、錢)。由於福建與台灣通商頻繁,常有清國籍船隻走私偽幣進入台灣牟利。

  3. 官員背景:

    • 家永泰吉郎: 當時的新竹廳長,在地方治理上有重要地位。

    • 龜山理平太: 當時總督府的高級文官,負責民政與警察事務。

這組文件是研究台灣經濟史貨幣犯罪史以及日治時期治安維護的一手珍貴史料。

日治時期台灣與中國福建之間的一場「跨國金融犯罪」。

這起案件不僅反映了當時台灣貨幣體系的演變,也顯現了日治初期台灣與福建頻繁的貿易與人口往來。以下為您整理這份公文背後的歷史脈絡與案件重點:


1. 案件背景:為什麼是「明治37年十錢」?

明治37年(1904年)發行的「十錢硬幣」是當時台灣流通的輔助幣。

  • 貨幣材質: 當時的十錢是龍銀(銀幣),含銀量高,因此具有極高的偽造獲利空間。

  • 流通環境: 1911年(明治44年)正處於台灣銀行券全面普及的轉型期,但金屬硬幣在民間,尤其是與對岸(清國)的貿易中仍非常受歡迎。

2. 案件核心:清國人的偽造與走私

這份公文由「福州領事」照會台灣總督府,說明這是一場有組織的跨海犯罪

  • 製造地: 根據標題推測,這批偽幣極可能是在清國境內(如福建一帶)製造,再由清國籍人士攜帶入台。

  • 查獲地點: 新竹。新竹在當時是重要的商業據點,且靠近舊港(新竹漁港),是與福建對渡的重要門戶,這解釋了為何偽幣會在此被大量發現。

  • 數量: 約550張或個。如果是硬幣,550枚在當時是一筆巨款。


3. 史料價值:是否為「史上第一次」?

關於是否為「台灣史上第一次」,可以從幾個維度來看:

維度解析
法律層面這是日治時期《刑法》施行後,首批留有詳細公文紀錄的「大規模外籍人士偽造日幣案」。
跨國性質這展現了當時大日本帝國外交官(福州領事)與台灣警察系統的聯手偵辦,具有高度的國際刑事協作意義。
貨幣史1911年是清朝覆滅、民國建立的轉折點,這批偽幣的流通也反映了當時兩岸金融秩序的混亂。

註: 嚴格來說,鄭氏時期或清領時期台灣民間也曾出現過私鑄劣幣(如私鑄小錢),但這份檔案所記載的,確實是現代化金融管理體制下,針對日圓體系極為罕見且早期的「集團式偽造案」。


4. 檔案解讀重點

這份典藏號 00005429011 的公文屬於「秘書文書警察」類,這代表:

  1. 層級極高: 被列為「祕」件處理,顯示當時總督府對貨幣信用的極度重視。

  2. 追蹤廣泛: 「關係者檢舉方照會」意味著警方不只抓到了在新竹行使偽幣的人,還試圖透過福州領事館向上追查在清國的鑄造工廠或中介組織。

總結

您發現的這段歷史非常生動,它不只是個犯罪案件,更側面印證了 1910 年前後,台灣作為日本領土與清國(即將變為民國)之間,除了茶葉、砂糖的貿易外,也存在著陰暗的「地下金融往來」。

這份公文的長文內容若深入翻譯,應該會包含偽幣的鑑定特徵、嫌犯的供述以及當時新竹警察局的偵辦過程,對於研究新竹地方史或台灣金融史都非常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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