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黨產歸公/救國團各青年活動中心是兩蔣時代的威權產物,享有特權才能長期賤價租用國有地+救國團即便做了公益活動,經營旅館本身就是營利行為,應依營利事業的標準收租,才符合公平正 義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 1月 30, 2026 https://www.threads.com/@victor31429/post/DUGMCihj2Oi?xmt=AQF0q80OIPdwP6zkAYBTd8M9g07_UsbR56zFRBtPjSPEHw救國團各青年活動中心是兩蔣時代的威權產物,享有特權才能長期賤價租用國有地+救國團即便做了公益活動,經營旅館本身就是營利行為,應依營利事業的標準收租,才符合公平正 義。救國團主任當家 內政部發文糾正宜蘭救國團大樓以首任宜蘭廳長西鄉菊次郎為名紀念-「龍鄉樓」意在紀念西鄉菊次郎/1851年初,西鄉隆盛接受島津齊彬的祕密任務,前往台灣探勘。居住半年,與一位17歲的平埔族少女「蘿茱」相戀,日本學者推測太郎(其大兒子)應該就是在此時產下,不過父子兩人並未相見,西鄉隆盛即銜命返日,西鄉的這係血脈則傳至其孫吳龜力後斷絕。巧合的是其子西鄉菊次郎於1897-1902年赴台擔任首任宜蘭廳長。有黨營色彩的救國團,以慈善機構為名取得 市有地六折承租優惠,年繳一二二萬元租金,實際上卻經營旅館牟利,粗估每年省下四億多元用地成本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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