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史上確實曾經有過捕鯨產業,而且這段歷史主要集中在日治時期至戰後(1913 年至 1981 年),並以屏東恆春半島的「墾丁鵝鑾鼻」與高雄港為主要基地/台灣的現代化捕鯨並非由本土漁民發起,而是由日本資本與技術帶入。/鄰近的日本在江戶時代就發展出極具規模的捕鯨產業與「鯨組」企業管理形態,為何台灣在清領時代或更早之前沒有發展出本土的捕鯨業?飲食文化: 台灣漢人傳統飲食體系以豬肉、家禽與近海魚類為主,完全沒有食用鯨肉的文化偏好,缺乏內需消費市場支持。台灣並非沒有捕鯨史,而是起步於 20 世紀初的工業化時代。在傳統人力時代,由於缺乏龐大的商業組織資本(鯨組)、缺乏專用船網與刺殺技術,加上行經海域鯨種不易以人力捕撈,台灣本土並未自發形成像日本江戶時代那樣震撼且成熟的捕鯨產業鏈。日治時期鵝鑾鼻神社 左側鯨骨鳥居文字:「東京捕鯨株式會社臺灣事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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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臺灣總督府檔案》,紀錄了日治時期(1906年6月1日)由伊藤技手所提出的「恆春廳下二於ケル捕鯨業調査復命書」中的附圖
主要內容分為兩個部分:
左圖(鯨魚種類圖):繪製了當時在恆春近海調查到的不同鯨魚種類型態與特徵
。 右圖(鯨魚游水圖):記錄了鯨魚在海面上的各種動態行為(如躍出水面、尾鰭下潛、翻滾等姿態)
。
這份史料反映了日治早期臺灣南部(恆春地區)進行海洋資源與捕鯨產業調查的珍貴手稿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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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文字出自日治時期改造社出版的地理巨著《日本地理大系 第十一卷 臺灣篇》(昭和5–6年,即1930–1931年出版),記載了當時臺灣南部(主要集中於恆春半島、鵝鑾鼻及大板埒一帶)近代捕鯨業的榮景與經濟價值。
文獻內涵與歷史背景
文意解析:
「長サ一五米餘リ」:捕獲的鯨魚體長超過 15 公尺(約 15 米餘),大多為座頭鯨或鬚鯨類。
「約壹千圓ノ價ガアル」:當時一頭鯨魚價值約 1,000 日圓。在 1930 年代初期,千圓是一筆相當龐大的金額(當時公務員或教師的月薪約僅數十日圓),顯見捕鯨具有極高的經濟效益。
南臺灣捕鯨業發展: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引進近代化捕鯨技術與船隻,主要以恆春半島的大板埒(今南灣)為基地,設立捕鯨事業所。每年的 1 月至 4 月間,鯨魚會沿著黑潮暖流洄游至臺灣南部海域,成為重要的捕鯨季節。捕獲的鯨魚除了肉質可供食用外,鯨油更是重要的工業與軍事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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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歷史上確實曾經有過捕鯨產業,而且這段歷史主要集中在日治時期至戰後(1913 年至 1981 年),並以屏東恆春半島的「墾丁鵝鑾鼻」與高雄港為主要基地。
您提到的疑問非常精準——既然鄰近的日本在江戶時代就發展出極具規模的捕鯨產業與「鯨組」企業管理形態,為何台灣在清領時代或更早之前沒有發展出本土的捕鯨業?這背後涉及了地理物種、技術 barriers、資本規模以及歷史文化的綜合原因。
一、 台灣曾經的捕鯨歷史(日治至戰後)
台灣的現代化捕鯨並非由本土漁民發起,而是由日本資本與技術帶入:
日治時期(1913 年導入):
1913 年(大正 2 年),日本「東洋捕鯨株式會社」評估臺灣南方海域(恆春半島一帶)為大翅鯨(座頭鯨)往返赤道與高緯度海域的必經通道。
日商在鵝鑾鼻設立了台灣第一個現代化捕鯨基地,興建解體場、煉油設備與引進蒸氣動力捕鯨船。主要捕撈座頭鯨與抹香鯨。
1920 年代起,台灣總督府亦積極獎勵捕鯨,高雄港後來也成為遠洋捕鯨船隊的補給與加工基地。
戰後時期(1950s–1981 年):
二戰後,國民政府接收日治留下的捕鯨事業,成立「台灣工礦會社捕鯨隊」,後由民營「祥興捕鯨公司」等企業接手。
1950–1970 年代,恆春一帶的捕鯨業達到高峰,每年冬春之交(12 月至隔年 4 月),捕鯨船會在鵝鑾鼻外海作業。
結束原因: 1970 年代末期全球鯨魚資源枯竭,加上國際保護鯨魚呼聲高漲,美國於 1981 年揚言以《馬格努森漁業保護法》制裁台灣漁業,經濟部遂於 1981 年正式宣布全面禁止捕鯨。
二、 為什麼早期台灣本土沒有發展出捕鯨業?
在 20 世紀日治引進工業化捕鯨之前,台灣漢人與原住民漁民並未形成像日本江戶時代那樣的捕鯨產業,主要原因如下:
1. 技術門檻:日本「網取式」與「鯨組」無法輕易複製
如您文中所述,江戶時代的捕鯨是極度依賴經驗與組織協同的「超大型工程」。
團隊協同作戰: 日本太地町、西海沿岸的捕鯨需要山見(高處遠眺)、勢子船(衝鋒逼近)、網船(巨網纏繞)、羽刺(飛身刺殺)等數百人精密分工。這種技術是日本特定漁村數百年經驗累積的獨門工藝,極難跨海傳播。
傳統竹筏與舢舨的局限: 早期台灣沿海漁民多使用竹筏或小型舢舨,屬於近岸、小型漁獵作業,構造無法承受巨鯨的撞擊與拖曳,更缺乏高強度的大型捕鯨網具。
2. 資本門檻:極高的前期投資與商業組織
巨額資金需求: 江戶「鯨組」運作模式如同現代綜合商社,需要一次建造數十艘專用船隻、僱用數百名專業人員、維持陸上解體場與煉油廠,並建立跨區域的供應鏈銷售通路。
台灣傳統資本結構不同: 清代台灣的商業資本(如郊商)主要集中於米、糖、樟腦、茶葉等農林產品的出口貿易與郊陸墾殖。資本家傾向將資金投入風險較低、回報穩定的土地開墾與港口貿易,無人願意砸下重金去承擔捕鯨這種高風險的海上投資。
3. 資源與目標物種的差異
日本的「黃金目標」: 江戶捕鯨極度依賴露脊鯨(Right Whale)。露脊鯨游速慢、皮下脂肪極厚,被殺死後會浮在水面上,非常適合人力與網具捕捉。
台灣海域的鯨魚特性: 行經台灣東部與南部海域的多為黑潮水域的座頭鯨、抹香鯨或游速極快的鬚鯨類。座頭鯨與抹香鯨體型龐大且掙扎力道猛烈;若沒有蒸氣動力船與捕鯨砲(1864 年挪威人發明),單憑人力划槳與標槍在台灣近海捕撈這些鯨種,危險性極高且極易沉入海底。
4. 社會需求與農業結構
鯨油替代品: 江戶時代利用鯨油進行「稻田倒入油膜驅蟲(飛虱)」是推動捕鯨產業極重要的農業經濟誘因。而清代台灣農業主要發展米糖體系,面對害蟲的處理方式與日本不同,並未產生對鯨油作為農業殺蟲劑的爆發性剛性需求。
飲食文化: 台灣漢人傳統飲食體系以豬肉、家禽與近海魚類為主,完全沒有食用鯨肉的文化偏好,缺乏內需消費市場支持。
總結
台灣並非沒有捕鯨史,而是起步於 20 世紀初的工業化時代。在傳統人力時代,由於缺乏龐大的商業組織資本(鯨組)、缺乏專用船網與刺殺技術,加上行經海域鯨種不易以人力捕撈,台灣本土並未自發形成像日本江戶時代那樣震撼且成熟的捕鯨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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