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國家公園保育費」韓、日、台、美 國家公園與登山收費比較表/台灣國家公園百岳登山擬實施收費政策/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已完成《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將成立獨立的「國家公園基金」。三大高山國家公園即有約 20 萬人次進入,大量人流帶來垃圾、廚餘及野生動物衝突(如水鹿、熊、獼猴),使用者應共同負擔環境維護責任。

 


"爬百岳要收費了3-1》國家公園署擬成立基金 修法後「最快明年上路」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526358

"爬百岳要收費了3-2》山岳團體:贊同!但不該被「雙重剝皮」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526356

"爬百岳要收費了3-3》學者建議比照觀光區依遊客數訂收費標準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526359

根據您提供的三篇《自由時報》專題報導,以下針對台灣國家公園百岳登山擬實施收費政策進行核心重點分析,並附上韓、日、台、美四國的登山與國家公園收費比較表:

台灣國家公園百岳收費政策分析

1. 爬山要收費了嗎?(政策現況與時程)

  • 確定推動修法: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已完成《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將成立獨立的「國家公園基金」。

  • 收費對象:針對進入玉山、雪霸、太魯閣三大高山型國家公園等「生態保護區」(涵蓋 76 座百岳及數十條縱走路線)申請許可者,將收取「國家公園保育費」;新建山屋(如奇萊稜線山屋、觀高山屋等)亦會收取使用費。

  • 預計時程:修正草案預計明年(2100s/現行進度)第 1 季送行政院審議,若修法順利,最快明年上路

2. 收費是否合理?原因為何?

根據報導中學者(屏東科技大學吳幸如助理教授、靜宜大學黃正聰副教授)及山岳團體(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山盟公益協會)的看法,普遍持贊同態度,認為相當合理且應儘速實施,主要原因如下:

  • 使用者付費與環境承載:每年僅三大高山國家公園即有約 20 萬人次進入,大量人流帶來垃圾、廚餘及野生動物衝突(如水鹿、熊、獼猴),使用者應共同負擔環境維護責任。

  • 減少無準備入山與救援風險:適度收費能增加入山責任感,減少未做好準備即入山、進而增加搜救資源耗費的情況。

  • 成立獨立基金專款專用:若無獨立基金,收取的規費會直接進入國庫「大水庫」;成立基金可確保資金專款專用於山屋與步道巡護、排遺與垃圾處理、野生動物研究、防熊垃圾桶及志工獎勵等。

3. 收費標準與民間訴求

  • 官方收費標準:國家公園署表示目前具體金額、收費方式及差別費率仍在徵求各方意見,實質收費金額尚未定案

  • 學者建議標準:可參考《發展觀光條例》之觀光保育費標準,依不同區域的每年遊客量與破壞承載強度,訂定 30 元至 200 元不等 的差別費率(人潮越多、維護成本越高者收費越高)。

  • 山岳團體重要訴求

    1. 拒絕雙重剝皮:入園保育費與山屋/營地清潔費應整合或合理扣抵,避免重複收費。

    2. 透明公開與監督:收費依據、專款用途與回饋機制需清楚公告並接受監督。

    3. 服務升級:收費後應提升相應管理服務(如雪季管理、新闢營地、步道巡護等)。

    4. 差別費率:應考量本國人與外國遊客的收費價差。

韓、日、台、美 國家公園與登山收費比較表

針對台、日、韓、美四國在國家公園及高山登山的收費模式與專款專用機制進行比較:

比較項目台灣 (Taiwan)日本 (Japan)韓國 (South Korea)美國 (USA)
國家公園入園費

現行免費


(擬修法收取 30~200 元保育費)

大部份免費


(部分特定自然保護區或文化遺產收費)

全面免門票


(自 2007 年起取消國立公園入場費,部分寺廟收取文化財觀覽費)

普遍收費


(熱門國家公園按車輛/個人計費,約 $15~$35 美元)

高山入山/保育許可費

免費許可證


(未來擬結合基金收取保育費)

保全協力金


(如富士山通行費/保全協力金約 1,000~2,000 日圓,採半強制或強制)

免費


(高山步道多數開放,熱門路線實施入山總量預約管制)

荒野許可證費 (Wilderness Permit)


(熱門縱走/過夜路線需申請付費抽籤,約 $6~$20 美元)

山屋/營地收費

新建山屋及部分營地收費


(如排雲山莊、觀高山屋等)

全面使用者付費


(民營或地方公營山屋,一泊二食約 10,000~15,000 日圓)

使用者付費


(國立公園避難所收費相對平價,約 10,000~13,000 韓元)

使用者付費


(營地費約 $15~$30 美元/晚,山屋極少且多為民營或特許經營)

資金用途與機制規劃成立「國家公園基金」專款專用,用於生態保護、步道維護與研究協力金與地方自治體稅收專款用於環境整備、廁所維護與救護站國家中央財政預算支應國立公園管理公社營運門票與許可證收入 80% 直接留存該國家公園,用於維護設施與營運
本國人/外國人價差研議中(山岳團體建議區分)富士山等部分熱門景點研議或實施外國人差別費率無明顯差異無明顯差異(均可購買 Annual Pass 年票)
----------------

有幾個地方值得補充與修正,尤其是政策定位、國際比較及可能衍生的爭議


台灣百岳擬收費政策解析

一、政策核心:不是「爬山收費」,而是「國家公園保育費」

媒體標題「爬百岳要收費」容易讓人誤解。

實際上,修法後收費對象並不是所有百岳,而是:

  • 玉山國家公園
  • 雪霸國家公園
  • 太魯閣國家公園
  • 未來若有其他依法公告之生態保護區

而且主要針對:

  • 需要申請入園許可的區域
  • 生態保護區
  • 高山住宿(山屋)
  • 特定設施使用

因此:

不是全台100座百岳都收費,也不是所有登山客都要付費。

例如:

  • 合歡山主峰(一般道路即可抵達)
  • 石門山
  • 七星山
  • 大屯山

目前都不屬於這項收費討論範圍。


二、為何政府想收費?

目前三大高山國家公園:

每年約20萬人次進入。

但是管理成本非常高,例如:

步道維修

台灣高山:

  • 豪雨
  • 地震
  • 崩塌

幾乎每年都需要大量修復。

例如:

  • 玉山主峰線
  • 南二段
  • 聖稜線

維修經費十分龐大。


山屋維護

例如:

  • 排雲山莊
  • 嘉明湖避難山屋
  • 新建奇萊山屋

每天都有:

  • 水電
  • 太陽能
  • 廁所
  • 清潔
  • 排泄物外運

成本都非常高。


生態保育

包括:

  • 水鹿
  • 台灣黑熊
  • 山羌
  • 帝雉

以及:

  • 外來種控制
  • 森林監測
  • 高山植物保護

都需要長期經費。


搜救成本

近年常見:

  • 高山症
  • 迷途
  • 裝備不足

每次搜救:

可能動用

  • 空勤直升機
  • 消防局
  • 林保署
  • 民間搜救隊

因此官方希望建立較穩定的財源。


三、成立「國家公園基金」才是真正重點

這其實比收費更重要。

目前若收規費:

依法通常進國庫。

問題就是:

收100元,

不一定100元都回到國家公園。

因此修法要成立:

國家公園基金

目的就是:

專款專用。

可用於:

  • 步道維護
  • 山屋管理
  • 巡山員
  • 生態研究
  • 山域教育
  • 志工培訓
  • 防熊垃圾桶
  • 高山廁所改善

避免進入一般歲入後被分散使用。


四、山岳界為何反而支持?

不少人以為登山界一定反對。

其實許多山岳團體表示:

可以收,但要收得合理。

主要理由:

因為目前國家公園其實:

人力不足、經費不足。

如果收費可以換來:

  • 更好的步道
  • 更多山屋
  • 更完善救援
  • 更好的環境

多數人願意接受。


五、最大的反對點:「雙重收費」

這也是第二篇報導重點。

例如:

假設:

入園:

100元

再住山屋:

600元

營地:

300元

最後可能:

一趟山就花:

1000元以上。

因此山岳界希望:

保育費可以:

  • 折抵山屋費
  • 或整合收費

避免:

同一趟山,

一直被收不同名目的費用。


六、學者建議:依熱門程度差別收費

第三篇報導提出:

不要所有山都收一樣。

例如:

熱門路線:

  • 玉山主峰
  • 雪山主峰

維護成本高,

可以收較高。

冷門路線:

  • 南三段
  • 能高安東軍
  • 奇萊東稜

人數少,

可以收較低。

概念類似:

觀光景點採:

使用者付費(User Pays Principle)

而不是:

全民平均負擔。


七、國際制度比較

國家國家公園入園登山許可山屋管理特色
台灣(規劃中)擬收保育費部分路線需申請收費成立國家公園基金,專款專用
日本多數免費富士山等熱門路線收費或保全協力金幾乎全面收費地方政府與山屋共同維護
韓國國立公園免門票少數熱門路線採預約或人流管制收費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管理
美國多數熱門國家公園收門票熱門荒野區過夜常需付費許可營地收費門票與許可收入多留供園區維護

補充修正:

  • 美國「80%直接留存該國家公園」屬概括性的說法。依《聯邦土地休閒增進法》(Federal Lands Recreation Enhancement Act),符合條件的休閒收費收入,多數(通常約80%)會留在收費單位使用,但不同機關(國家公園管理局、森林局等)及不同類型收入仍有不同規定,不宜視為所有門票收入皆固定80%留在園區。
  • 日本富士山近年已由部分登山道改採較具強制性的通行費制度,且不同縣(山梨、靜岡)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金額與制度會隨年度調整。

八、未來仍待解決的問題

即使修法通過,仍有不少政策細節需要討論:

  1. 收多少才合理?
    • 30元、100元或200元,各有不同影響。
  2. 是否區分本國人與外國旅客?
    • 部分團體建議差別費率,但涉及公平性與國際觀光政策。
  3. 收費透明度
    • 是否每年公布基金收入與支出。
    • 是否接受外部審計與監督。
  4. 服務是否同步提升
    • 若開始收費,步道維護、山屋品質、廁所、垃圾清運、資訊服務等是否能明顯改善,將直接影響登山者對政策的接受度。

總結

這次修法的核心並非單純「向登山客收費」,而是希望透過成立國家公園基金,建立穩定且專款專用的保育財源,將使用者付費原則導入高山國家公園管理。從國際經驗來看,日本、美國等山岳或國家公園皆有不同形式的使用者付費制度,因此台灣並非首創;真正的關鍵將在於收費是否合理、資金是否透明,以及是否能讓登山者實際感受到環境保育與服務品質的提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