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集團預謀偷渡載運偷渡客的「明豐168號」海釣船/游光德涉嫌犯罪、棄保潛逃、偷渡集團、以及其母涉嫌協助逃亡四個層面來理解。 交保後接受電子監控(電子手環)
這起案件呈現了相當嚴密的預謀偷渡鏈條,從製造電子監控假軌跡、陸路接應,到海上的多次轉駁,手法十分狡猾。
整理桃園地檢署公布的案情重點如下:
偷渡與逃亡手法拆解
製造假軌跡: 游光德以 7.5 萬元雇用陳男,於台南永康會合並鬆脫電子手環。陳男攜帶手環與手機一路北上桃園,待電力耗盡後丟棄,藉此干擾監控並爭取逃亡時間。
陸海接駁偷渡: 游支付 25 萬元聯繫王清海偷渡集團,先搭計程車至台南安平岸際,乘坐無籍舢舨至海上,轉搭「明豐168號」海釣船至澎湖海域,最後登上中國籍漁船偷渡出境。
家屬角色: 游光德母親彭紀珍涉嫌資助並協助兒子逃匿,且在游男潛逃後隨即出境未歸,已被檢方依使犯人隱避罪發布通緝。
檢警偵辦與懲處結果
偷渡集團起訴: 王清海為首的 5 名集團成員遭偵結起訴,檢方向法院具體求處 3 年至 8 年 6 月不等徒刑。
犯罪工具變價: 載運偷渡客的「明豐168號」海釣船已被檢方依法實施變價拍賣,並以 93 萬元拍出。
溯源擴大偵辦: 專案小組比對事證後發現,該集團亦涉嫌協助其他通緝犯偷渡,已一併依法起訴。
此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電子腳鐐/手環防逃機制與邊境防堵漏洞的討論。
涉詐1.1億!曾任徐巧芯大姑夫婿律師棄保跑了…媽也離境 桃檢發通緝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這起案件可分為游光德涉嫌犯罪、棄保潛逃、偷渡集團、以及其母涉嫌協助逃亡四個層面來理解。
案件重點整理
| 項目 | 內容 |
|---|---|
| 主角 | 律師游光德 |
| 身分 | 曾任立委徐巧芯大姑夫婿(屬親屬關係,並非案件犯罪要件) |
| 原案 | 涉嫌詐欺、洗錢等案件,據報涉案金額約新台幣1.1億元 |
| 狀況 | 交保後接受電子監控(電子手環) |
| 潛逃時間 | 2026年3月26日 |
| 最新進度 | 2026年8月7日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偷渡集團5人,其母遭通緝。 |
一、游光德如何逃亡?
依起訴內容,逃亡經過大致如下:
第一階段:製造假行蹤
游光德先支付陳姓男子約7萬5千元。
陳男負責:
- 開租賃車到台南接游光德
- 游光德自行拆除電子手環
- 將電子手環及手機帶往桃園
- 讓監控系統誤認游光德仍在北上途中
- 最後丟棄手環
目的就是:
爭取警方數小時至更長時間,延後發現其真正逃跑路線。
第二階段:偷渡離台
依檢方調查:
游光德另支付約25萬元給偷渡集團。
流程如下:
台南安平
↓
計程車接送
↓
岸邊
↓
無籍舢舨
↓
海釣船「明豐168號」
↓
澎湖附近海域
↓
接駁中國籍漁船
↓
離開台灣
這類模式屬於典型的跨境偷渡方式。
二、偷渡集團
檢方起訴5名成員。
依新聞內容:
主要嫌犯包括
- 王清海(主嫌)
- 郭姓男子
- 王姓男子
- 陳姓男子
- 吳姓男子
檢方認為:
該集團並非只協助游光德,
而是長期協助:
- 通緝犯
- 棄保犯
- 其他逃亡人士
非法出境。
因此案件也涉及組織性犯罪。
三、電子手環為何失效?
電子監控有GPS定位功能。
但是:
如果犯人把手環拆下交給別人攜帶,
系統只會看到:
手環的位置
不是
人的位置。
因此形成:
人往南方偷渡
手環往北移動
造成假軌跡。
這也是檢方起訴陳男的重要原因。
四、游光德母親為何遭通緝?
依桃園地檢署說法:
檢方認為彭紀珍涉嫌:
- 資助兒子逃亡
- 協助安排逃匿
- 之後立即出境
- 至今未返國接受調查
因此:
涉嫌《刑法》使犯人隱避罪。
由於人已離境且未到案,
因此發布通緝。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她遭通緝是基於檢方認定涉嫌犯罪,尚未經法院判決有罪,依法仍推定無罪。
五、海釣船遭沒收
新聞提到:
偷渡使用的:
明豐168號
已遭檢方依法變價拍賣。
成交價:
約93萬元。
這屬於刑事程序中對犯罪工具的扣押、沒收及變價處理。
六、可能涉及的法律
依目前起訴內容,可能涉及:
- 《刑法》詐欺罪(原案)
- 《洗錢防制法》
- 棄保潛逃相關法律效果
- 《刑法》使犯人隱避罪(母親部分)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組織犯罪相關規定(若檢方認定偷渡集團具有持續性、組織性)
實際成立哪些罪名及刑度,仍須由法院審理認定。
七、與徐巧芯的關聯
新聞提及:
「曾擔任立委徐巧芯大姑夫婿」
這是用來說明游光德曾有的親屬關係,屬於人物背景資訊。
截至目前公開資訊,並無證據顯示徐巧芯涉及本案的詐欺、洗錢、偷渡或協助逃亡行為,也未見檢調對其提出相關犯罪指控。 因此,兩者之間不應因親屬關係而推論其涉案。
案件目前進度(截至2026年8月7日)
- 游光德:因涉嫌詐欺、洗錢等案件棄保潛逃,目前仍遭通緝。
- 偷渡集團5人:已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檢方分別建請法院量處3年至8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
- 游光德母親彭紀珍:因涉嫌使犯人隱避等罪嫌遭發布通緝。
- 法院尚未就上述起訴內容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決,因此所有被告依法均享有無罪推定原則。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