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全國最大的國有耕地聚落!將釋出溪州鄉共240筆 溪州47公頃國有地放領 農民繳清地價後取得土地所有權,正式從「佃農」翻身為「地主」。公地放領是基層農友長年的期盼,過去因921地震及國土保安等考量一度停辦;如今政府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國土保育」三大原則下重啟政策,就是要讓長年實際耕作的農民,有機會擁有自己守護的土地。自2008年起因國土復育等因素宣布全面停辦公辦放領
「耕者有其田」回來了! 溪州47公頃國有地放領 農民翻身當地主
2026/03/25 13:48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
停辦多年的公地放領制度重啟,彰化縣議員李俊諭(右1)與農民站在濁水溪堤防,一起會勘溪州47公頃國有耕地的農作物。(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縣溪州鄉國有耕地放領案取得歷史性突破。內政部近日審議通過,將釋出溪州鄉共240筆、約47公頃的國有平地耕地辦理放領。這項政策不僅象徵停辦多年的公地放領制度重新啟動,也讓長年在濁水溪畔辛勤耕作的農民,有機會繳清地價後取得土地所有權,正式從「佃農」翻身為「地主」。專題/等了百年!農民變身地主 國有地放領解鎖:申請期限與規範全攻略 | 好房網News
此案關鍵源於總統賴清德去年11月親赴溪州鄉會勘,當面聽取基層農民心聲後拍板推動。賴清德當時指出,公地放領是基層農友長年的期盼,過去因921地震及國土保安等考量一度停辦;如今政府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國土保育」三大原則下重啟政策,就是要讓長年實際耕作的農民,有機會擁有自己守護的土地。
「這片土地是我們用命換來的!」77歲鄭姓老農站在果園前,語氣激動。他回憶,從小跟著父親在滿布石塊的荒地徒手開墾,一鏟一石清理,再一車一車運土填平;當年濁水溪尚未築堤,大雨一來,耕地常被沖成「石仔地」,加上附近還有國軍經常進行砲彈演習,子彈不長眼,也會掉落田地爆炸。儘管如此,他們仍不放棄,利用溪畔肥沃的「黑泥」改良土壤,才將原本只能種地瓜的貧瘠地,轉為今日盛產芭樂、酪梨的高經濟作物果園。
溪州鄉榮光村村長鄭章廷表示,濁水溪北岸這片約47公頃農地,是全國最大的國有耕地聚落,雖然政府自2008年起因國土復育等因素宣布全面停辦公辦放領,但多年來農民仍持續耕作,守護這片農地,如今「還地於民」,總算等到公平正義的時刻。
縣議員李俊諭指出,為了配合政策重啟,內政部與財政部國產署已完成租約清查與國土保育審核,並罕見動用無人機航拍加速調查,確保篩選流程精準。此案通過後,為溪州鄉的農業永續發展奠定了基石,後續將由彰化縣政府公告受理申請,並舉辦說明會協助農民辦理。
溪州國有耕地以前是只能種地瓜的貧瘠地,先民利用濁水溪肥沃的「黑泥」改良土壤,轉為今日盛產芭樂、酪梨的高經濟作物果園。(記者陳冠備攝)
溪州農民表示,耕作這片田地時,有時遇到濁水溪氾濫,有時還會遇到國軍演習時的砲彈掉落,生存不易,「這片土地是我們用命換來的!」。(記者陳冠備攝)
濁水溪北岸這片約47公頃農地,是全國最大的國有耕地聚落。(記者陳冠備攝)
溪州國有耕地種植農作物五花八門,奠定溪州農業永續經營的基石。(記者陳冠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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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溪州)放領方式的差異以及農民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金額,整理如下:
1. 此地放領方式與全國其它的差異:
全國已全面停辦: 由於921地震及國土復育、國土保安等考量,全國的公地放領政策自 2008 年起就已經宣布「全面停辦」。
專案重啟與高層推動: 溪州鄉這片國有地放領案能取得突破,關鍵在於總統親赴現場會勘、聽取基層農民心聲後拍板推動,是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國土保育」三大原則下「重啟」的特例。
罕見的調查方式: 為了配合政策重啟與確保篩選流程精準,內政部與國產署在進行租約清查與國土保育審核時,**「罕見動用無人機航拍」**來加速調查,這也是與以往或其他地區放領方式的不同之處。
2. 農民繳清地價後取得土地所有權的金額:
該網頁文章中並未提及農民需要繳納的具體地價金額。文章僅說明農民在「繳清地價」後,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正式從「佃農」翻身為「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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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此地放領方式與全國之差異
台中市和平區(特別是原台中縣示範林場、梨山地區等)的土地放領,相較於全國一般的「國有耕地放領」,有以下幾點特殊背景與差異:
專案放領背景(921 震災與歷史遺留):
全國一般情況: 多數公地放領於民國 40-50 年代即完成。現行則依《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處理零星案件。
此地差異: 此區涉及「台中縣示範林場」等特定區域的專案放領。2008 年(民國 97 年)前後,政府針對 921 震災受災戶及原示範林場承租人,採取較特殊的補助與放領程序,旨在解決長期以來的土地權屬問題並配合災後重建政策。
管理機關與經費分配:
根據行政院相關函釋,此地(示範林場等三處)的放領地價提撥比例與一般國有耕地不同。因應物價上漲與放領面積較少,政府曾調整其管理、經徵費用之分配比例,以支應地方政府(台中縣、南投縣)的行政開銷。
水土保持限制:
和平區多屬山坡地,其放領必須嚴格遵守「宜農、牧地」之分類,且承領人必須取得「水土保持合格證明書」後方可辦理地價繳納與移轉。
二、 農民繳清地價後取得土地所有權之金額計算
關於「金額」的計算方式,通常依據《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行政院最新核定的標準:
計算標準:
基準地價: 以民國 79 年(1990 年)之公告土地現值為基礎。
物價調整: 加計放領前一個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變動率調整。
計算公式參考: 79年公告現值 × (放領時CPI / 79年CPI)。
繳納方式與利息:
分期繳納: 通常分 15 年(30 期) 均等攤繳。
利率: 按年利率 3% 或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視核定時點而定)。
提前繳清: 承領人可選擇一次繳清。一次繳清者,可直接進入所有權移轉登記程序。
取得所有權:
發證: 繳納第一期地價後,發給「承領證書」。
移轉: 地價全部繳清後,政府會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農民此時正式取得土地所有權狀。
總結
此地(和平區 240、247 地號)的特殊性在於其屬於山坡地專案放領,地價並非按現時的高額市價或當期公告現值計算,而是追溯至 79 年地價並調整物價,這對長期耕作的農民而言是較為優惠的成本。但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水土保持規定,且需完成 15 年的地價攤繳(或提前繳清)方能真正「還地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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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領方式共通點(全國一致)
資格:必須是民國65年(1976年)9月24日前已合法承租該國有耕地(平地耕地或邊際養殖用地),且至今仍繼續由本人(或符合規定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家屬、繼承人)自行耕作使用。非自耕、轉租、違規使用或環境敏感土地不納入。
流程:
內政部公地放領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已包含租約清查、現地調查、國土保育審查)。
縣市政府公告受理申請、召開說明會。
農民提出申請 → 書面審查 + 現地調查(確認身分、耕作狀況、指界)。
審核通過後通知繳價。
農民繳清地價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正式取得土地所有權狀,從「佃農」變成「地主」。
繳款方式:可分期(例如分15年、30期),也可一次繳清(可加速半年左右取得權狀,免發承領證書,直接移轉)。繳款由土地銀行或指定單位辦理。
限制:取得所有權後5年內不得移轉、不得變更為非農用(除政府公共需要徵收外)。放領前已現勘確保農地農用,後續仍受《農業發展條例》、《國土計畫法》等管制。
目的: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與「耕者有其田」精神,還地於長期耕作者,兼顧國土保育。
2. 此地(溪州鄉)與全國其他放領案的差異
全國背景:公地放領自2008年起因921地震及後續風災、國土復育與保安考量全面停辦17年。2025年11月總統宣布重啟後,才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國土保育」三大原則下恢復,針對全國約近2,000公頃、約4,445位符合資格的農民進行清查與審議。預計116年底前完成1萬筆、2千公頃審議。目前全國已有宜蘭大南澳(326筆、約64公頃)、台東等案通過,85位農民已完成繳清地價並取得約24公頃所有權。
溪州鄉特殊性:
這是全國最大的單一國有耕地聚落之一(240筆、47公頃集中於濁水溪北岸)。
土地歷史特殊:原為砂灘地、黑泥地,先民百年來以人力清除石頭、運土改良成高價值農地(種植芭樂、酪梨等),曾面臨洪水、軍事演習砲彈等挑戰。農民長期視之為「用命守護」的土地。
重啟推動有高層關注(總統親自視察聽取農民意見),使用無人機航拍等科技加速調查,審議速度較快(3月剛通過,縣府即將召開說明會)。
其他地區多為分散小筆或台拓地(日治時期台灣拓殖株式會社遺留地),溪州則是集中聚落,象徵性強,農民期盼更迫切。
共通但執行細節可能因地而異:審議時會考量當地國土保安與保育(如溪州曾因地震/復育停辦),但重啟後均統一依新修正的《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辦理,流程已簡化(減少文件、單一窗口、併行作業)。
總體來說,此地放領方式沒有本質差異,只是規模大、歷史情感濃厚,且因總統視察而加速推動。全國其他案(如宜蘭、台東)同樣強調「長期耕作者優先」與「農地農用」原則。
3. 農民繳清地價的金額?
計算基準:全國統一以民國79年(1990年)公告土地現值為基礎,再依後續物價指數(CPI)合理調整(約增加70%以上,視地區而定)。目的是避免農民負擔過重,不是按目前市價計算。
大致水準:調整後地價約為附近農地市價的4成左右。例如宜蘭大南澳案例,79年每平方公尺120元,調整後約208元(視地目、等則而定)。
溪州鄉具體金額:目前公開資訊中尚未公布精確數字(需待彰化縣政府公告與個別地號核定後,才會通知農民)。每筆土地因面積、地力、等則不同,總金額會有差異。農民可等縣府說明會或公告後,查詢個別土地的核定地價。
繳納方式:分期無利息(或低息),一次繳清可加速取得所有權。歷史上早期放領曾以稻穀實物計算,現在改為現金。
建議實際操作:
密切注意彰化縣政府即將舉辦的說明會與放領公告(內政部已通過審議,縣府會主動通知符合資格的承租人)。
申請時需準備身分證明、租約資料、耕作證明等,現地調查時要到場指界。
若想了解個人土地金額,可待公告後向彰化縣政府地政處或內政部地政司查詢(或聯絡土地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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