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不分」「中華民國國歌」原本是中國國民黨的黨歌,後來才被借用/轉為國歌//這首歌原本是勉勵黨員的訓詞(孫中山在1924年黃埔軍校開學典禮上的訓詞),並非一開始就是代表國家的國歌。黨國不分時代的典型產物,證明「國歌」在1930年代初仍是暫用黨歌的狀態/代用國歌:1930年3月,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在正式國歌未制定前,以黨歌代用。國民政府隨即通令全國。 正式成為國歌:1937年6月,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以黨歌為國歌,國民政府6月21日公布實施。此後沿用至今(台灣仍以此為國歌)。

 證明「中華民國國歌」原本是中國國民黨的黨歌,後來才被借用/轉為國歌。圖片上方文字直接點出:「那個不是『國歌』,那是『中國國民黨黨歌』,證據在這裡喔!」

文件核心內容重點(對應圖中紅框標記處):

  • 黨歌代用國歌:文件明確提到「本黨黨歌代用在業。茲以國歌之成必有其歷史」,並指出目前國歌尚未正式製定,因此以黨歌(黃埔軍校訓詞配曲)暫時代用。
  • 歷史背景:文件引用國民黨第78次常會決議,確認在國歌未正式製定前,可用黨歌代用。
  • 黨國區分:強調這首歌原本是勉勵黨員的訓詞(孫中山在1924年黃埔軍校開學典禮上的訓詞),並非一開始就是代表國家的國歌。
  • 文件落款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公函,帶有「國史館」等印章,屬於官方內部或對外說明性文件。

這份文件是黨國不分時代的典型產物,證明「國歌」在1930年代初仍是暫用黨歌的狀態

額外歷史補充(背景脈絡):

  • 歌詞來源:1924年6月16日,孫中山在黃埔軍校開學典禮上的訓詞(「三民主義,吾黨所宗……」),由胡漢民、戴季陶等人協助整理。
  • 成為黨歌1928年底國民黨北伐統一後,決定以訓詞為黨歌歌詞,1929年1月正式通過,程懋筠作曲。
  • 代用國歌:1930年3月,國民黨中常會決議在正式國歌未制定前,以黨歌代用。國民政府隨即通令全國。
  • 正式成為國歌:1937年6月,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以黨歌為國歌,國民政府6月21日公布實施。此後沿用至今(台灣仍以此為國歌)。

這段歷史常被用來討論「黨國不分」的象徵:一首原本用來勉勵國民黨黨員的歌曲,最終成為國家象徵。當時也曾多次對外徵求新國歌,但均未通過,最終還是直接把黨歌「升格」為國歌。

這份文件正是當時用來澄清或說明的官方證據,符合圖片想表達的「那個不是國歌,而是黨歌」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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