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洩密案 前工程師陳力銘判10年、陳韋傑6年定讞
2026/7/30 16:14(7/30 16:36 更新)
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等人涉洩漏台積電營業秘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依國安法等罪判陳力銘10年徒刑、陳韋傑6年徒刑,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30日電)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等人涉洩漏台積電營業秘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依國安法等罪判陳力銘10年徒刑、陳韋傑6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2人羈押中,將發監執行。
此外,東京威力員工盧怡尹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坦承犯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刑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新台幣10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盧女上訴後,現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至於其餘被告及檢察官於今年4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判後並未上訴,均已判刑確定。台積電前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分別判刑3年、2年。東京威力公司緩刑3年,應支付台積電1億元、公庫5000萬元。本案為國家安全法有關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相關條文修法後判決首例。
台灣高等檢察署智財分署起訴指出,陳力銘於民國112年至114年,為替新東家東京威力爭取成為台積電先進製程更多站點設備供應商,多次要求時任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拍攝重製後以利東京威力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以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資格。
去年8月27日,檢方依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等罪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後續認定東京威力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
檢方另查出,東京威力硬碟尚存有台積電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追加起訴陳力銘、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盧怡尹。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今年4月宣判,陳力銘犯一般侵害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等5罪,判刑10年;吳秉駿犯一般侵害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國安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判刑3年;戈一平犯國安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判刑2年;陳韋傑犯國安營業秘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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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盧怡尹部分,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營業秘密圖檔,涉湮滅刑事證據,但在發現刪除的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由東京威力陳報偵查機關,並於準備程序時坦認犯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告附條件緩刑及付保護管束。
中國20大資訊企業來台非法挖角!調查局連10天搜索11家公司
2026/03/30 11:24
調查局搜索扣押現場。(記者翁靖祐翻攝)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台灣高科技人才不斷面對來自中共傾全國之力挖角!對此,法務部調查局自本月16日起連續10天,兵分49路突擊搜索11家涉嫌違法在台挖角我國高科技人才的中國企業。其中包括全球ODM龍頭「華勤技術」及充電配件大廠「安克創新」,目前已將涉案人員移送法辦,全案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方向進行偵辦。
調查局指出,本案自2025年8月開始規劃,後續報請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及新竹5處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於3月16日至3月26日同步偵辦11家中國企業在台非法挖角高科技人才案件,總計動員185人次、搜索49處、詢問90人次。
涉入本案的公司中,不乏擁有跨國業務實力的大型中國企業,其中包括主營智慧型消費電子產品ODM,並於2024年中國電子資訊企業排名20,市佔率居全球首位的華勤技術有限公司以及在行動充電領域居全球第2的安克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調查局指出,相關中國企業的犯案手法,包括假藉僑外資身分在台設立公司或是透過國人在台私設據點亦或是在台私設據點方式非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但其目的大多共同指向於未經我國政府許可,便在我國進行招募高科技人才或是進行挖角的動作,目前已將涉案人員移送法辦,全案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方向進行偵辦。"中國20大資訊企業來台非法挖角!調查局連10天搜索11家公司 - 自由財經"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38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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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如網頁中提到的華勤技術、安克創新等)未經許可在台灣私設據點並挖角高科技人才,主要涉及以下法條、罪責及相關實務判例:
一、 相關法條
中國企業未經許可在台挖角,主要違反的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涉及竊取技術,則可能進一步違反《營業秘密法》或《國家安全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40-1 條第 1 項:
「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臺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臺從事業務活動。」
(這是在台違法挖角最常被起訴的法條,因為這類中企通常是透過「假外資、假台資」或直接不登記而在台私設研發中心與招募團隊。)
潛在涉及法條(若有技術外流):
二、 罪責(刑罰與罰金)
針對未經許可在台從事挖角等業務活動,法律設有明確的刑罰與高額罰金:
三、 相關判例與實務案例
近年來調查局與檢方大力掃蕩中企違法挖角,實務上已有許多起訴與判決的案例(包含您提供的網址中提及的企業):
「華勤技術」違法登台挖角案(2025年判決):
比特大陸(智鈊、芯道)挖角案:
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易字第 580 號、654 號刑事判決:
總結:文章中提及的行動,正是檢調機關防堵中國高科技產業「洗產地」或透過「假僑外資」在台設立研發中心(實為規避投審會審查)的執法行動,被捕的在台負責人或招募主管,都將面臨最高 3 年徒刑及 1,500 萬元的重罰。
台積電驚爆內鬼案,已離職的工程師陳力銘,透過關係找到時任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弋一平等人,要求幫忙遠端登入台積電資料庫,再以手機翻拍螢幕方式,涉嫌洩漏台積電2奈米機密,去年8月間,3人遭檢方依國安法起訴,另外還有一名陳姓工程師、東京威力高階主管涉案,也被檢方追加起訴,今年3月間辯論終結,本月27日上午11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將宣判。
回顧案情,曾任職台積電工程師的陳力銘,離職後前往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行銷部門任職,自2023年中旬起,陳力銘憑著曾在台積電的情誼,找上吳秉駿、弋一平等人,要求幫忙遠端登入台積電資料庫,再以手機翻拍螢幕方式,拍下10多張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
台積電驚爆內鬼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下週一(27日)將宣判。(圖/資料照)
之後,台積電察覺有員工異常登入內網情形,在進行內部調查後鎖定陳男等人,向高檢署提告。高檢署偵辦後,依涉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將陳力銘起訴求刑14年。吳秉駿則被求刑9年,弋一平被依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起訴求刑7年。
台積電驚爆內鬼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下週一(27日)將宣判。(圖/資料照)
陳力銘到案後坦承犯行,還供出一名共犯工程師陳韋傑,涉嫌協助提供「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給陳力銘。2025年11月10日,陳韋傑被檢調傳喚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又陳韋傑否認犯行,高檢署認態度欠佳,追加起訴訴並求刑8年8月。
另外,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高階行銷主管盧怡尹,被查出內鬼案爆發後,為圖卸責,刪除陳力銘曾上傳給她的檔案,涉妨害刑事案件調查,被滅證罪起訴,求刑1年。東京威力也因此被追加求處2500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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