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飛官吳彥霆駕駛編號6685的F-16戰機失事-判處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男父母共466萬餘元-國賠部分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全案終結。至於戰管人員是否有刑事責任?仍待釐清。/空軍司令部認為是交通部民航局航管人員,將空域管制座標畫定錯誤,違反軍機優先使用空域原則;吳彥霆接獲通知可爬升高度後,有20秒充裕時間飛越五分山,一度認定是「個人因素之獨立原因而造成失事」。基隆地檢署第一次認定戰管人員不起訴的關鍵點,是因戰略圖資「未即時更新」,才間接導致戰管人員判斷錯誤,但圖資更新部分要由誰負責?
疑向軍方調資料太難… F-16飛官吳彥霆殉職逾7年檢仍未偵結
2026/01/04 09:58
空軍飛官吳彥霆駕駛編號6685的F-16戰機,進行最後一趟飛行時,緩緩滑行的畫面。(資料照,陳姓航迷提供)
〔記者吳昇儒、方瑋立/台北報導〕空軍飛官吳彥霆2018年間駕駛F-16戰機參加演習,不幸撞山殉職,機體嚴重損毀,吳員只找回破碎屍塊。2021年間,家屬雖聲請國賠獲准,事後也與軍方達成和解。但不論在國賠或刑事案件審理、偵辦期間,司法機關調閱資料時,常被軍方以「機密」文件婉拒,處處碰壁,導致追究刑事責任部分,歷經7年,仍由地檢署偵辦中。
國賠案件審理期間,空軍司令部認為是交通部民航局航管人員,將空域管制座標畫定錯誤,違反軍機優先使用空域原則;吳彥霆接獲通知可爬升高度後,有20秒充裕時間飛越五分山,一度認定是「個人因素之獨立原因而造成失事」。
軍警消在F-16飛官吳彥霆失事後,派員入山搜救。(資料照,新北消防局提供)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戰機失事原因、調查內容與相關證物都在軍方手裡,軍方以機密為由,拒絕提供事故調查等資料,連請求調查證據都遭拒,雙方訴訟能力與資訊明顯不對等;軍方也不能舉證自身無過失或怠忽職守,故判處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男父母共466萬餘元。至於戰管人員是否有刑事責任?仍待釐清。
知情人士指出,刑事部分,基隆地檢署偵辦該案多年,關鍵也是卡在軍方以國防機密為由,僅提供少部分訊息,導致檢察官偵辦進度延宕。
空軍F-16戰機撞五分山事故發生逾7年,案件由基隆地檢署偵辦中。(記者吳昇儒攝)
近年軍方雖有提供部分資訊,檢察官曾做出不起訴處分,但依職權送請再議時,高等檢察署仍認為案件中戰管人員疏失部分,尚有待調查及釐清,發回續查,迄今仍未偵結。
空軍司令部回應指出,案件均依照軍事機關配合司法機關調取文書作業要點,將調查所需卷證資料,提供基隆地檢署偵辦釐清案件事實及責任歸屬,但偵辦進度及結果核屬檢察機關法定偵查權限,敬表尊重。國賠部分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全案終結。"獨家》疑向軍方調資料太難… F-16飛官吳彥霆殉職逾7年檢仍未偵結 - 自由軍武頻道" https://def.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298640
-------------
監察院彈劾5名戰管軍官 監委直指事故是「人禍」
2026/01/04 10:02
F-16殉職飛官吳彥霆告別式時,空軍派出四架F-16戰機編隊衝場,採「追悼隊形」,由三號機爬升脫離編隊。(資料照,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飛官吳彥霆2018年間駕駛F-16戰機參加演習,不幸撞山殉職,監察院於2020年間做出調查報告,指出案發當時的5名戰管人員因輕忽任務前整備,地障認知錯誤,顯有疏失,將5人送交懲戒法院。更有監察委員直指,該起事故就是「人禍」。
監察院報告指出,案發當時空軍戰管中心攔截管制官史青年、攔截管制官賴文生、管制長盧易舜、管制長莊春源和管制心中主任區劍飛等5人,因輕忽任務前整備,地障認知錯誤,顯有疏失,不知「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安全規定,引導F-16過程中,駕駛呼叫「受雲層影響請求爬高」,卻遲未能獲准爬高,導致撞山失事,對5人進行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
而該案因涉及國防機密,僅於發生、監察院彈劾及家屬聲請國賠獲准時,方有消息露出,讓民眾知悉進度。
據了解, 該案進行國賠案件審理時,基隆地檢署就曾發文向軍方索取其給台北地院的相同資料,以利偵辦,卻被以「國防機密」拒絕,讓檢察官難以偵辦。
據悉,基隆地檢署第一次認定戰管人員不起訴的關鍵點,是因戰略圖資「未即時更新」,才間接導致戰管人員判斷錯誤,但圖資更新部分要由誰負責?仍待商榷。
"監察院彈劾5名戰管軍官 監委直指事故是「人禍」 - 自由軍武頻道" https://def.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298641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