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文旦刊登於 1939 年 10 月《臺灣新民報》 的麻豆文旦廣告/台灣柑橘類外銷日本本土(內地)的榮景,以及當時台北菊元、台南林百貨、高雄吉井等三大百貨公司作為高級農特產品訂購管道的歷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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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於 1939 年 10 月《臺灣新民報》 的麻豆文旦廣告(日治時期歷史報紙廣告)
以下為廣告內容的解析與釋義:
標題與主要訴求
內地みやげに。臺灣名果 本場 麻豆文旦
意思:送給日本本土(內地)的伴手禮/禮品,台灣名產水果——正宗麻豆文旦
。
進價格表呈
意思:價格表另奉呈供參
。
文案內容譯意
廣告內文說明當時麻豆文旦的品質控管與產地驗證機制:
提及其風味優良、運輸包裝確實
。 強調由「曾文郡柑橘組合」等單位提攜合作,為了維護正統麻豆文旦的聲譽與價格,未經檢驗或非正統的品項不予配送
。 呼籲欲購買作為內地(日本)送禮或島內消費的顧客敬請利用
。
出版與經銷單位資訊
出品與販售所:
曾文郡柑橘組合 文旦白柚販賣所
大豐青果移出部(臺灣總督府臺南植物檢查協會會員)
注文代理報所(各地訂購代理處)
: 臺北:菊元百貨店
臺南:ハヤシ(林百貨店)
高雄:吉井百貨店
臺灣全島各地製糖所購買部/製糖會社購買部
地址與電話:
臺南市清水町二丁目
電話:七八六番
振替帳號:臺灣七八七番
歷史看點
這張廣告非常具體地反映了日治時期台灣柑橘類外銷日本本土(內地)的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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