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貳年(1913年)《義昌嘗簿序》,記錄了「義昌嘗」的由來、資金運作及輪值名單;及光緒十五年/1833年「三角城三山國王」的神明會土地與界址協議。新竹地區的客家家族史、祭祀公業制度以及清末日治初期的土地開發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

 

新竹地區(特別是與新竹縣新埔、竹北一帶相關)的傳統社會組織**「嘗」**(祖先崇拜或神明會的祭祀公業)的歷史文獻。

第一及第三張圖為**《義昌嘗簿序》,記錄了「義昌嘗」的由來、資金運作及輪值名單;第二張圖則涉及「三角城三山國王」**的神明會土地與界址協議。

以下為這些文件的全文辨識與內容大綱:


一、《義昌嘗簿序》(圖 1-2 與 2-2)

這份文件撰寫於大正貳年(1913年),描述了「義昌嘗」這個組織的資產與運作規範。

【譯文辨識】

義昌嘗簿序 先年承祖父創有義昌嘗計五拾壹零半份,存有基本金八百円,每年按定利金八拾円,以為竹北二堡枋寮庄褒忠亭春秋貳祭費用。嘗份按作五班,春秋共歸一班輪值。爐主首事辦理猪羊祭肉,即歸值年爐主首事均分,其參班嘗份無分。但轎金、因預(預算)准值春祭有領,秋祭即無可領。口恐無憑,立簿傳永壯。

大正貳年癸丑壹月吉日立

嘗份五班輪值列左:

  • 頭班(戊癸年): 姜秀鑾(貳份)、劉仕標(貳份)、劉廣會(貳份)、曾提勝(壹份)、賴德和(壹份)、劉龍光(壹份)、孫鳳二(壹份)、鍾永生(壹份)、羅顯賜(壹份)、劉清闊(壹份) (小計:拾名,扣除轎額參份,共拾份)

  • 貳班(己甲年): 姜滿堂(半份)、劉明德(壹份)、曾清潤(壹份)...(接續下頁)

  • 參班(乙庚年): 劉星亮(壹份)、賴合和(壹份)、曾益勝(壹份)、范金和(壹份)、劉聯璧(壹份)、劉英義(壹份)、王七和(壹份)、辜李生(壹份)、姜菊茂(壹份)、劉子若(壹份) (小計:九名,共九份)

  • 四班(丙辛年): 劉世漢(壹份)、賴三秀(壹份)、劉崇茂(壹份)、姜滿堂(壹份)、葉源茂(壹份)、陳恒生(壹份)、賴双喜(壹份)、葉阿五(壹份)、鍾育南(壹份)、劉廷紀(壹份) (小計:拾名,共拾份)

  • 五班(丁壬年): 張隆勝(壹份)、江慶發(壹份)、姜滿堂(並兩份,前壹、後貳)、曾文遊(壹份)、官元和(壹份)、賴規二(壹份)、蔡向乾(壹份)、曾提勝(壹份)、劉庚二(壹份) (小計:九名,扣轎額壹份,共九份)

總計: 以上合共五拾壹零半份,扣除轎額四份,仍有四拾七零半份。 (經理人:姜滿堂、姜秀鑾、劉廣會、劉仕標。以上四項轎全完。)


二、三角城三山國王文件(圖「三角城,三山國王」)

這是一份關於**光緒十五年(1889年)**左右,針對「三山國王」神明會所屬土地(位於三角城,今屬新竹縣)的界址、佃租與股份分配的協議。

【內容摘要】

  • 背景: 提及光緒十五年間,姜秀鑾、姜榮泰等人發起,組織「三山國王」神明會。

  • 土地: 涉及位於「三角城」一帶的田產。文件中詳細列出了東、西、南、北的界址(例如:東至廖家地、西至劉家地等)。

  • 規範: 規定了佃戶的耕種義務、租穀(如「五斗」、「六斗」)的繳納方式,以及若有偷耕、侵占等行為的處置。

  • 股份: 分為「八拾份」或「六拾份」不等的股份分配。

  • 立契人與見證人:

    • 立定界字人:廖雅義、姜榮泰等。

    • 見證人(中人):何養、徐炳章、張慶人等。

    • 日期:光緒十五年庚辰歲十日(應為光緒十五年/1889年,注:庚辰為光緒六年,此處年份與干支對應可能為抄錄誤差或指涉不同事件)。


三、歷史價值與關鍵字

  1. 褒忠亭(義民廟): 文件提到「枋寮庄褒忠亭」,即現今著名的新埔褒忠亭義民廟。這證明了「義昌嘗」的祭祀活動與義民廟息息相關。

  2. 竹北二堡: 這是清末至日治初期的行政區劃,範圍涵蓋今日的新竹縣新埔、關西、竹北、湖口一帶。

  3. 姜、劉、曾、賴: 文件中出現的大量姓氏是新竹客家地區的大姓。特別是**「姜滿堂」**,他是北埔姜家的重要人物之一,其家族在新竹地區具備極大的影響力。

  4. 嘗(祭祀公業): 這種組織是客家族群為了祭祀祖先或神明,由族人捐出資產(通常是土地)作為「基本金」,利用收取的佃租或利息來支付祭祀費用,剩餘的由成員輪流分配,具有強烈的宗族與社區互助性質。

這些文件對於研究新竹地區的客家家族史、祭祀公業制度以及清末日治初期的土地開發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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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區(竹北、枋寮庄一帶)客家族群重要的祭祀公業文獻,主要涵蓋兩份文件:

  1. 大正2年(1913年)《義昌嘗簿序》(第一、三張圖,左右頁)。
  2. 光緒15年(1889年)「三角城三山國王」神明會土地界址協議(第二張圖,右頁為主要內容)。

這類「嘗簿」(祭祀公業帳簿)是清末至日治初期台灣客家社會常見的家族/神明會紀錄,具有高史料價值,反映土地開發、祖先/神明祭祀、輪值制度與經濟運作。

一、《義昌嘗簿序》(大正貳年癸丑,1913年)

原文大意與辨識(Blog已提供清晰譯文):

先年承祖父創有義昌嘗計五拾壹零半份,存有基本金八百円,每年按定利金八拾円,以為竹北二堡枋寮庄褒忠亭春秋貳祭費用。嘗份按作五班,春秋共歸一班輪值。爐主首事辦理猪羊祭肉,即歸值年爐主首事均分,其參班嘗份無分。但轎金,因預准值春祭有領,秋祭即無可領。口恐無憑,立簿傳永照。 大正貳年癸丑壹月吉日立

解釋

  • 「義昌嘗」是由祖先創立的祭祀公業(祖嘗或神明會),主要供奉褒忠亭(可能與義民信仰或地方忠烈相關)的春秋二祭。
  • 基本金800円,年息80円作為祭祀費用。
  • 嘗份分五班輪值(按干支年份),輪值班負責祭祀事宜,可分得祭肉;其他班無分,但春祭有轎金(神轎相關費用)。
  • 總計51.5份,扣除轎額後仍有47.5份。

五班輪值名單(部分辨識,結合圖片與Blog):

  • 頭班(戊癸年):姜秀鑾(2份)、劉仕標(2份)、劉廣會(2份)、曾提勝、賴德和、劉龍光、孫鳳二、鍾永生、羅顯賜、劉清闊 等(共10名,扣轎額3份)。
  • 貳班(己甲年):姜滿堂(0.5份)、劉明德、曾清潤 等。
  • 參班(乙庚年):劉星亮、賴合和、曾益勝、范金和、劉聯璧 等(9名)。
  • 四班(丙辛年):劉世漢、賴三秀、劉崇茂、姜滿堂、葉源茂 等。
  • 五班(丁壬年):張隆勝、江慶發、姜滿堂(多份)、曾文遊 等。

經理人包括姜滿堂、姜秀鑾、劉廣會、劉仕標等常見客家姓氏(姜、劉、曾、賴等),顯示這是新竹客家聚落的家族聯合組織。

二、「三角城三山國王」神明會文件(光緒15年,1889年)

這是三角城(今新竹竹東或附近)三山國王(潮州客家常見山神信仰:明山、巾山、獨山國王)神明會的土地界址協議書,記錄土地分割、界址、參與人名與祭祀相關事項。

關鍵內容(Blog與圖片對照):

  • 涉及全立定界字人、土地界址描述(如田園、圳路、山林等)。
  • 參與人包括劉姓、姜姓、徐姓等家族,記錄「三山國王」祭祀公業的土地權利與輪值。
  • 反映清末台灣客家移民開發竹塹地區的土地契約文化,常見「定界」「插竹為號」「永遠管業」等用語。

歷史背景補充

  • 三山國王是台灣客家重要信仰,尤其在新竹、苗栗一帶,與開墾、祈福相關。
  • 「三角城」可能指特定聚落或地名,與竹東/竹北客家庄有關。
  • 這些文件見證清末到日治初期,客家祭祀公業如何透過土地收益維持祭祀,並處理家族/社區事務。

整體價值

這些是新竹客家家族史與祭祀公業制度的一手史料,幫助了解:

  • 土地開發與界址管理。
  • 輪值(爐主、首事)制度。
  • 經濟基礎(基本金、利息、祭肉分配)。
  • 日治初期(大正年間)仍沿用傳統漢文契約的延續性。

這些文獻對研究台灣客家文化極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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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文件是一份關於**「三角城三山國王」**廟產租穀與界址設定的歷史契約(定界字)。從內容看,這紀錄了清領時期(光緒年間)地方墾戶與廟方之間,針對祭祀公業土地權利、界址劃分以及租金分配的協議。

以下為該文件的全文辨識與簡要說明:

## 頁面右側:定界字主體

標題:三角城 三山國王

全文內容: 全立定界字人姜秀鑾、陳興泉、股等,協同道光十五年間,姜秀鑾過成股數拾貳份,津有等墾三角城一帶地方。因墾照係出山打因,眾議先抽出壹份,作為三爺公每年香祀,該推貳份均分。

立約:姜男各一官,其三爺份下田業:

  • 北至: 乙林東坑。

  • 西至: 界。

  • 地: 番幹大路。

這時常有往回管清理。多年嗣後,與樣理以及其子男,與三爺祀田西界蒙混不白,係劉東貴受請,股內人等前到場酌議,沿路定界。

其三爺西界:由小窩道上崙沿水分田,就周捕底至大坎田底,直透坑底為界。自定界以後,其三爺田業,交出起耕,另換新佃,每年納租谷參石五斗。

其三爺廟中香油及祭祀事項,各為三爺八月十九晉吉誕祭祀開費。倘若其股內人等不得惡言生端,亦不得貪婪等情。除公端吸食各項到定界禮比,甘愿為世及帖。只恐無憑,今立當定界字参紙,各執壹本,付執為炤。

即日批照:其三爺份租谷壹份,三洞計分,其公平分給。存傳後輩各公命,恐後無憑,立此定界字。

  • 為中人: 何益烽

  • 代筆人: 孫炳章


## 頁面左側:批明與簽署人

批明內容: 光緒六年庚辰歲十月十日,立定界人:姜秀鑾。

再批照:光緒七年辛巳三月,當後家股列等面議。以前動者租佃,其列磅地仰記拾八元正。其租即經酬金,其祭既收,即伊各自起耕。出界各執各抽,如五石、六石,或收多後,即交納歸三爺公祀各拾後,抽出五石六斗。若收不夠,差彼伊即與北徐家,先人志意。其租後如有不夠差撥等情。

日期: 大清光緒陸年歲次庚辰年九月 同立股人(簽名):

計開(簽署人名單):

  • 姜秀鑾

  • 林秋華

  • 郭延芳

  • 游石生

  • 范盛坤

  • 林慶猛

  • 劉東秀

  • 劉子君


## 文件要點解析

  1. 土地性質:這是一份**「香祀田」**的契約。早期墾民在開墾「三角城」一帶土地時,共同協議撥出一部分份額作為三山國王廟(三爺公)的祭祀經費。

  2. 爭議處理:文中提到「西界蒙混不白」,說明這份契約是為了重新確認土地邊界,避免後代子孫與佃農發生糾紛。

  3. 租金用途:明訂每年租穀(三石五斗)用於三山國王八月十九日的誕辰祭祀開銷。

  4. 歷史背景

    • 道光十五年 (1835年):提到最早開墾的時間。

    • 光緒六年 (1880年):本契約重新議定與抄錄的時間。

    • 地理位置:三角城通常指現今台灣新竹地區(如芎林、北埔一帶,姜姓為當地大姓),這與姜秀等人的姓名背景相符。

這類文書對於研究地方開發史、家族史以及民間信仰的經濟基礎具有極高的學術價值。

標題: 三角城 三山國王

全立定界字人劉興富、姜秀鑾、眾股等,因道光十三年間姜秀鑾、劉興富等,抽分律李先墾三角城一帶地方,自墾成後山村、田園、眾議先抽分壹份作為三爺,每番祀誅拾武份均分,立約字界各管其業,餘仍下田業比在九乙林果坑四至界址為載大約注明當日往四圍管理多年嗣後興接理心來其界與玉爺祀田四界崇混不白係劉東貴、姜清股內人等列場酌議沿踏定界,其玉爺四界田山窩邊上爺頂分水田宅業示出起耕,另招劉佃返多年抽租各全石五斗之命翻中香油各界列定崇祀比甘為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堂簿或奉芳執毫年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其叁命分破成屋三間言定二千洋,付徐協軍立簿存照。

代筆人: 何連輝 在場人: 徐協軍

左頁(名單與附註)

大清光緒六年庚辰歲十月 日全立定界字人 劉興富 姜秀鑾 廖能義 姜榮華 林秋華 鄭近芳 范璧坤 林慶福 劉克喜 劉子君 韓四妹 姜義雲頂 姜義雲

(右側還有一些零散記載,如「節孝傳批明」「大清光緒六年錄近見招樂目」「國王祀典股底」「現收幫伊當日起耕出界司券又議現年屋稅並本年六月四玉爺小祀各拾石抽五石分示收收与係弟伊司券批係家明兄為主農日後亦不得另生枝節」等。)

背景補充

這份筆記記載的是道光十三年(1833年) 左右,客家人姜秀鑾、劉興富等在竹東三角城(今新竹縣竹東鎮三重里)開墾時,與三山國王信仰相關的「定界字」(土地界址合約)。三角城國王宮是當地重要客家廟宇,由徐家從廣東帶來神像,姜秀鑾捐地興建,後成為開墾北埔的據點之一。

新竹縣三山國王信仰起源自開墾家族-姜朝鳳宗族,芎林(1784)墾首姜勝智三山國王福昌宮,墾首姜勝智1800年芎林廣福宮三山國王,1833年墾首姜秀鑾竹東鎮三重里國王廟「三角城國王宮」,北埔1834年墾首姜秀鑾-慈天宮,1840年峨眉國王宮三山國王-墾首姜秀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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