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直播收30萬抖內 劉世芳:抖內不符合法政治獻金管道/未經許可設立專戶收受第 24 條處收受金額同額之罰鍰,獻金沒入。收受非法對象獻金第 26、27 條按收受金額處 2 倍罰鍰。未將獻金存入專戶第 30 條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黃國昌直播收30萬抖內 劉世芳:抖內不符合法政治獻金管道 | 政治快訊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針對您詢問有關黃國昌直播收受抖內(Donate)爭議,涉及《政治獻金法》的相關違法疑義與條文,以下為整理分析:
核心爭議點
根據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與監察院的觀點,直播平台的「抖內」功能若被用於政治相關活動(如競選),可能因收受管道不合規範而觸法。
可能涉及違反之法條
1. 收受政治獻金未經專戶許可
法條: 《政治獻金法》第 10 條第 1 項
內容: 受贈者收受金錢之政治獻金,應於收受後 15 日內存入經監察院許可之政治獻金專戶。
爭議: 直播抖內通常是進入私人的平台帳號(如 YouTube/Google),並非直接匯入受法律監管的「政治獻金專戶」。
2. 非法管道收受與捐贈限制
法條: 《政治獻金法》第 14 條
內容: 超過新臺幣 10 萬元之現金捐贈,應以支票或經由郵局、銀行匯款為之。
爭議: 若透過直播平台收受大額款項,未經金融機構之透明匯款程序,且平台抽成後金額變動,可能規避透明查證機制。
3. 收受主體身分限制
法條: 《政治獻金法》第 5 條
內容: 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
爭議: 若直播收受者當時身分並非「擬參選人」(如尚未依法登記或符合法定期間),則不得收受任何政治獻金。
4. 匿名捐贈上限與對象限制
法條: 《政治獻金法》第 7 條及第 15 條
內容: 不得收受外國人、陸港澳人士之捐贈;且匿名捐贈超過一定比例須繳庫。
爭議: 直播抖內具高度匿名性,且觀眾可能來自境外。若無法辨識捐贈者身分,恐違反禁止收受特定對象捐贈之規定。
違法行為裁罰條文處罰內容未經許可設立專戶收受第 24 條處收受金額同額之罰鍰,獻金沒入。收受非法對象獻金第 26、27 條按收受金額處 2 倍罰鍰。未將獻金存入專戶第 30 條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監察院觀點: 監察院過去曾函釋指出,直播抖內若被認定為「無償收受之經濟利益」且與「政治相關活動」有關,即屬政治獻金。若未透過法定專戶收受並申報,即有違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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