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屋齡7年就列「老舊」眷村-選區內的成功國宅、大安國宅等位於黃金地段的「豪宅」,均符合年份定義。若管委會引用新法要求國家出資修繕或改建,潛在經費恐高達兩千億元,痛批是「拿納稅人的錢讓千萬富翁變億萬富翁」。/國家對於有限資源的分配,不能只照顧特定族群,必須要考量一般國民的感受/目前國庫還要負責將近2000億的短絀虧損,而民國85年「眷改條例」通過之後,當時落成僅7年、78年落成的慈仁八村,居然被列入了要改善的「老舊眷村」,這不是弊案,什麼是弊案?

 無視馬時期已判決違法 藍白強勢三讀「眷改條例」放寬老舊眷村定義

2026/01/16 13:36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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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立委鍾佳濱、羅智強言詞交鋒。(記者塗建榮攝)

立法院院會今(17)日上演表決大戰,儘管國防部多次示警眷改基金已負債逾千億元,且「慈仁八村」案件早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即已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定讞,國民黨與民眾黨仍挾國會多數優勢,強勢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提案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案」。

該法將老舊眷村認定時間從「民國69年」大幅放寬至「民國85年」,並新增「且有改建之必要」條款。雖提案人羅智強強調是解決「慈仁八村」50戶的「歷史共業」,並反駁民間團體關於「圖利豪宅」的指控,但國防部官員在協商過程明確表示,修正條文含有「不確定法律概念」,指認定基準不明確將衍生爭議,且恐讓512户散戶跟進索償,面臨30億元財務缺口。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在今天在院會大體討論時批評,難道此案只攸關慈仁八村嗎?大法官有過解釋,國家對於有限資源的分配,不能只照顧特定族群,必須要考量一般國民的感受。他指出,此案子在去年4月交付審查,外交國防委員會一次審查,然後到年底就抽出進一步二讀,年底完成了黨團協商,就在前天院長主持朝野協商,今天就要交付表決。

鍾佳濱質疑,這是什麼案子怎麼這麼急迫,有人說這只關係50個人,拖了10幾年遲來的正義,但這是當年的「眷改條例」造成的結果,目前國庫還要負責將近2000億的短絀虧損,而民國85年「眷改條例」通過之後,當時落成僅7年、78年落成的慈仁八村,居然被列入了要改善的「老舊眷村」,這不是弊案,什麼是弊案?

鍾指出,此案眷戶的行政訴訟104年上訴駁回,判決確定,而且兩度遭到大法官不予受理釋憲,結果105年政黨輪替前夕,(馬政府的看守內閣)行政院趕在5月11日送立法院審查,新政府上任後改組行政院才撤回。他批評,因為這不是救濟案,這是特權案,這是弊案。

鍾佳濱也強調,羅智強的修法將69年12月31日的期限拿掉,現在當年85年依「眷改條例」新建完合的眷舍,都有可能援引慈仁八村的例子,要求包括向國民黨、民眾黨、不顧社會公平正義的立委個案修法,貪圖個人的私利,破壞人民的居住正義。在這裡要提醒社會,記住這一天,有國眾兩黨立委們圖利特定組織。

不過,羅智強則堅稱此案並非改建案,而是「遷移案」,強調這是政府跟國防部疏失造成的「歷史共業」,批評民進黨政府擺爛10年不解決問題。他認為,這基本上是在幫政府解套,幫政府解決疏失帶來的問題,可創造四贏、解決共業。

羅智強駁斥民團「修豪宅說」 國防部:不確定法律概念恐生疑義

此案除國防部擔憂的30億元缺口,民團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日前更進一步提出驚人數據。經民連指出,修法新增的「有改建必要」為不確定法律概念,若未明確排除已改建之國宅,全台約有78處、逾3萬8千戶國宅可能納入適用範圍。

經民連點名,包括提案人羅智強選區內的成功國宅、大安國宅等位於黃金地段的「豪宅」,均符合年份定義。若管委會引用新法要求國家出資修繕或改建,潛在經費恐高達兩千億元,痛批是「拿納稅人的錢讓千萬富翁變億萬富翁」。

針對民團經濟民主連合指控修法恐讓成功國宅、大安國宅等精華區豪宅「搭便車」修繕,羅智強在審查與發言中多次反駁,強調修法範圍影響「僅限慈仁八村50戶」,且慈仁八村為尚未改建之眷村,與已改建之國宅性質不同,絕無圖利豪宅之虞。

然而,國防部官員在歷次協商中均對此持保留態度,並從法制面提出質疑。根據協商紀錄,國防部政戰局代表明確指出,委員提案修正條文中增加「且有改建之必要」,以此作為認定國軍老舊眷村的要件,「因屬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其認定基準為何?可能因基準差異或個人主觀的認定衍生爭議。」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當時示警,法律修正屬通案性質,一旦定義模糊,行政機關將難以把關。換言之,即便立法理由說不包含國宅,但法條文字的「不確定性」,在法律實務上確實留下了擴大解釋的灰色地帶,羅智強的口頭保證難以凌駕法律文字的模糊風險。

國防部憂「剝奪感」:512戶留反散戶恐需30億

除法律定義不清,國防部更擔憂修法引發的連鎖效應。國防部指出,目前台北市尚有512戶劉〇等散戶之軍眷住宅,其背景與「慈仁八村」相似。

國防部官員在協商中直言,修法通過後,恐使這些原本不符資格的對象,因比較政策待遇差異產生相對剝奪感,「進而引發經由修法以爭取權益情形」。國防部估算,若這512戶比照辦理,因無地可蓋新房,依法須給予現金補償。以每戶1500萬元估算,已負債1050億元的眷改基金,恐立即面臨額外30億元的支出缺口。

時序荒謬 鍾佳濱曝:屋齡7年就列「老舊」眷村

本次修法核心個案「慈仁八村」更被踢爆時序極不合理。事實上,鍾佳濱曾在13日協商中就已經揭露,慈仁八村於民國78年才興建完成,但國防部卻在民國85年就將其列入「老舊眷村改建計畫」。

「房子才蓋好7年,就被列入老舊眷村,這合理嗎?」鍾佳濱質疑,當年將慈仁八村納入改建名單,本質上就是一場行政弊端或嚴重疏失。如今修法將認定年限放寬,等同是讓立法院替當年「指新為舊」的違法行政處分背書。

馬政府時期認定違法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大法官不受理釋憲

值得注意的是,慈仁八村的爭議並非今日才浮現。正如鍾佳濱所指出,國防部即於民國99年馬政府時期接獲檢舉,經調查發現慈仁八村完工日期不符法定要件,遂於民國101年「依法行政」撤銷其改建資格。

隨後眷戶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於民國104年判決眷戶敗訴定讞;眷戶不服聲請釋憲,大法官亦於民國105年決議不受理。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理由,行政機關當年的疏失屬於違法行政處分,基於不可主張「不法之平等」法理,人民不得要求行政機關重複錯誤的違法行為。如今藍營立委透過修法手段「翻案」,以立法權推翻司法判決的既判力,不僅破壞法治國原則,未來更恐衍生更多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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