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拿共匪懸賞一張極具歷史價值的民國時期通緝令(懸賞佈告)賞金分 生擒者:賞金伍萬元($50,000$)。 打死者:賞金肆萬元($40,000$)。 報信者:賞金貳萬元($20,000$)。
這是一張極具歷史價值的民國時期通緝令(懸賞佈告)。這類文件反映了國共內戰時期,國民政府對共產黨將領的緝捕行動。 十大槍擊要犯/懸賞查緝
這張佈告的目標是陳毅(後來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元帥、外交部長)。
佈告內容解讀
佈告採用當時常見的由右至左、由上而下的書寫格式:
1. 標題與肖像
懸賞:頂部兩個大字,意為提供獎金緝捕。
肖像:中間是陳毅身著軍裝的照片。
2. 賞金與目標
懸賞伍萬元:主標題明確指出賞金為 50,000 元。
捉拿共匪要犯陳毅:明確指出通緝對象。
3. 罪名與特徵描述
佈告中對陳毅的特徵有詳細描述,以便民眾辨認:
身份描述:稱其為「共匪要犯陳毅」。
身體特徵:身高五尺一寸六(約 170 公分左右)、潤額重耳(形容額頭飽滿、耳朵厚大)。
口音:四川口音(陳毅確實是四川樂至人)。
號召:強調無論是兵、是民,都須一體協緝。
4. 賞金分配細節
生擒者:賞金伍萬元($50,000$)。
打死者:賞金肆萬元($40,000$)。
報信者:賞金貳萬元($20,000$)。
5. 落款與日期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此時正值抗日戰爭勝利前後,國共關係正處於微妙且即將爆發全面內戰的轉折點。
印章:左下角蓋有正式官印,以示官方權威。
歷史背景
這張通緝令顯示了當時國民政府將中共將領視為「要犯」的政治立場。陳毅當時是新四軍的核心領導人之一,活跃於華中地區。
這類文物目前多見於博物館或私人收藏,是研究近代中國軍事史與政治宣傳的重要實物資料
十大槍擊要犯/懸賞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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