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台灣藝妓的價碼-日本軍中的「慰安婦」制度確切起於1930年代。 1931年11月,日本海軍指定了上海虹口區的幾家風俗場所為特別慰安所,這標誌著「慰安婦」制度的開端,並隨後擴散到日本在東亞的整個戰場

 日本軍中的「慰安婦」制度確切起於1930年代。 1931年11月,日本海軍指定了上海虹口區的幾家風俗場所為特別慰安所,這標誌著「慰安婦」制度的開端,並隨後擴散到日本在東亞的整個戰場。 慰安婦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開端於1931年: 慰安婦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31年11月,日本海軍在上海設立特別慰安所,以提供性服務。 

制度擴散: 此後,慰安婦制度迅速蔓延到日本在東亞的各大戰場,包括日佔臺灣、朝鮮半島、中國大陸以及其他地區。 

招募方式的欺騙性: 

偽裝成普通工作:: 日軍和相關業者常以招聘護士、工廠女工或軍中清潔隊員等名義來招募女性,引誘她們簽約,直到女性抵達目的地後,才發現自己實際上是被迫成為慰安婦。

受害者的來源: 

來自多個地區:: 慰安婦主要來自日本本土、日佔臺灣、日佔朝鮮、中國佔領區、中南半島,甚至包括歐洲殖民地的白人女性。

對受害者的影響: 

身心殘害:: 慰安婦遭受了身心的極大殘害和生命的威脅,許多受害者甚至不到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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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婦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期間,為日本軍提供性服務的民間婦女[1][2][3][4],主要來自日本本土、日佔臺灣[5]、日佔香港、日佔朝鮮、中國日本占領區、中南半島、日占菲律賓[6]、印尼、東帝汶[7]、巴布亞紐幾內亞[8],也有在歐洲殖民地的白人女性如荷蘭、澳大利亞[9],當時日本盟友(軸心國)的國民,如德國、匈牙利也未倖免。[10]許多慰安婦是未成年人。[11]

其中日本籍的慰安婦主要分為兩種:日本國內召募的妓女或家境較為貧困的受誘騙者。[12]除了對日本國內地招募以外,也有從朝鮮半島、中國擄掠了很多當地女性充當慰安婦。[13]

1931年11月,日本海軍將日本僑民在上海虹口經營的4家「風俗場所」指定為日本海軍特別慰安所,此後慰安婦制度蔓延到日本在東亞的整個戰場。[14][15]

由於有些慰安婦業者(通常為日軍委託的民間業者,不一定為日本內地人或軍人)的招募方式相當於詐騙或者逼良為娼:一開始經常以一般工作的名義掩飾,如招聘護士、工廠女工、軍中女清潔隊員,直到該等女性簽約赴工,才知道自己已經成為軍妓[16]。日本投降後,中國大陸、臺灣、朝鮮半島的慰安婦向繼任的新日本政府展開了漫長的司法訴訟,並要求道歉,糾紛甚起,紛紛成為各政府的政治角力場。日本數十家教材出版社和辭書對慰安婦的本質並無一致的定義,韓國部分學校教材稱慰安婦的性質為「性奴」,臺灣的歷史教材中此事也引致爭議[17][18]。

奴隸制度

日語中「慰安婦」一詞是對軍妓的統稱,並不特指日本的軍妓[19]。

制度

位於上海東寶興路125弄的日軍第一個慰安所「大一沙龍」遺址

慰安婦制度的提出,據當時日軍官方的說明是為了減少因性侵犯而帶來的性病問題[20]。大部分日本軍駐紮在農村中,很容易發現中國女子而對其實施強暴;而日本軍為提高戰鬥力,解決士氣低下之問題,往往容忍軍人對被侵略國家婦女之強暴行為[21]:136。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遠東審判案》備用資料第103冊51章342頁,記載的當時日本情報部發給日本陸軍部的一份文件寫道:「用中國女人做慰安婦會撫慰那些因戰爭而產生沮喪情緒的士兵,他們在戰場上被中國軍隊打敗的心理在中國慰安婦的身上得到最有效的校正。占有中國女人,便能滋長占有中國的雄心。我們必須更多地徵用中國女人做慰安婦,從精神和肉體上安慰我們的軍人,樹立他們必勝的信心。」[22][23][24]即使如此,日本軍人為逃避其強姦行為被日本憲兵發現而遭軍法審判,多將被害婦女殺死滅口[21]:136。

如1937年12月,日軍第18師團(牛島部隊)侵入安徽蕪湖,當地之女性未能逃走之大多數受到性侵害;日軍在強暴婦女後,還殘忍地將她們全部剌死;被害婦女身體受到傷害,甚至永遠不能生育,心理創傷嚴重[21]:136。

1931年年底,為解決日本軍人性需求,海軍指定在上海4個日本風俗店為特別慰安所[21]:136。1931年11月,日本海軍將日本僑民在上海虹口經營的4家風俗場所指定為日本海軍特別「慰安所」[14][15]。其中「大一沙龍」(上海東寶興路125弄)為是世界第一個日軍慰安所,亦是存在時間最長的慰安所[25][20]。其它三所是「小松亭」(虬江路大富里5號)、「永樂館」(狄思威路)、「三好館」(吳淞路松柏里)[26]。1932年1月中國的上海事變以後,日本軍隊性侵犯中國婦女的事不斷發生。日本開始在上海組建「慰安婦團」[27]。1932年3月,上海派遣軍副參謀長岡村寧次到達上海後,考慮到防止性病在日軍官兵中蔓延,同時希望避免發生更大規模之強姦事件而招致批評,決定仿照海軍推廣設立慰安所;於是,首先從日本國內招募「慰安婦團」,設立為日軍官兵提供性服務之場所;這是日軍「慰安婦」制度之開端[21]:136。

隨著戰爭之發展,日本軍中患性病人數大增,嚴重影響戰鬥力;於是日軍開始大規模迅速建立軍妓體制;「慰安所」制度先在東北,逐漸在其他各地也開始推廣[21]:136。1937年12月,日軍進佔南京之後隨之而起的性侵案件不斷,造成中國人更強烈的抗日意識,國際輿論也對日本激烈譴責[27][24]。1937年12月在南京發生大規模強暴中國婦女事件後,日本軍決定在華東地區也推行「慰安所」制度;名義上,「慰安婦」制度是為防止日軍大肆強暴婦女引起性病之泛濫,是統治層期望讓軍人們在「合法」、衛生之條件下,安全進出軍隊控制下之強姦中心——慰安所[21]:136-137。但由於當時日本社會普遍流行之文化認知導致對各種針對被征服者或敵對方之暴力行為的合理化和寬容,軍人強暴(非本國)女性之事件並沒有減少[21]:137。

2007年3月5日,韓國釜山外國語大學教授金文吉公開日本駐中國上海領事館警官田島周萍於1937年12月21日發給長崎水上警察署的公文《有關為皇軍官兵徵調慰安婦委託文件》,記錄當時日本為廣泛動員慰安婦,領事館、憲兵隊、陸軍武官室等單位分工縝密:日本領事館簽發營業執照給慰安所,對慰安婦被運抵各港口時提供方便;日本憲兵隊負責將慰安婦運送至慰安所,及保護慰安婦營業者和慰安所的安全;日本陸軍武官室負責闢建慰安所、檢診慰安婦等工作。該文件指稱:「經各個有關部門深入研究及與(上海)總領事館、陸軍武官室、憲兵隊協商結果,為維持軍紀和前線皇軍士氣,決定在各戰線設置慰安所。……根據此項決定,正在日本和朝鮮徵召慰安婦。凡持有相關證件的人員,務必保障其順利搭乘船隻前往目的地。」

吉見義明指稱,慰安婦制度也被日軍用以控制心懷不滿的軍人,以避免潛在之叛亂。[29]

有鑒於慰安婦制度之普遍等,日軍內部曾開設相關之管理課程,其中包括(以會計方式)精算慰安婦之「折舊」。[30] 日本陸軍與海軍有關紀錄也將慰安婦之地位非人化,經常稱他們為戰爭物資/軍需品。[31]

日軍為避免性病擴散,向部隊大量發送保險套;但因沒有相關之強制規定及執行,慰安婦無法反抗不使用保險套之性行為。[32] 許多慰安婦經常被注射灑爾佛散[33],再加上暴力性行為對生殖器官造成之傷害,使得他們不孕率高於當時之平均值。[34]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軍為主的盟軍佔領日本與朝鮮半島後,日本和韓國為防止美軍騷擾當地婦女,也曾針對美軍招募慰安婦、設立慰安所。

1904年至1905年日俄戰爭期間,日本軍方密切控制滿洲地區之私營妓院。[38]

1932年一·二八事變後,慰安所首先在上海建立,作為對日本士兵大規模強姦中國婦女(參見戰爭時期的性暴力)事件之回應。[39] 駐上海之軍隊領導人岡村寧次下令建造慰安所,以防止更多強姦事件發生。[39] 1937年南京大屠殺期間,許多中國婦女被日本軍人強姦後,日軍採取了在佔領地區設立慰安所的總體政策;研究者吉見義明認為如此政策是為了減少中國平民因強姦事件而來的反抗[39],以及避免來自國際對於日軍強姦事件的施壓[40]。

隨著日軍的行動和佔領地區持續擴張,但來自日本的軍妓之人數不足以滿足需求,轉而向佔領地區尋找補充[41],並透過誘騙等手段進行招募,且使應召者在加入後無法脫身,成為軍隊男性發洩之「工具」。[42]

被日本人從檳城擄走擔任慰安婦的華裔和馬來裔女孩

一名盟軍軍官在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於緬甸仰光的日軍慰安所遇到的一名中國少女慰安婦

戰場上之日軍慰安婦主要由中國婦女和朝鮮婦女構成;日軍依靠中國國內支持者之協助,或以招工之名目欺騙,或強徵婦女充當慰安婦,而被俘之抗日女戰士則被迫送進慰安所[21]:137。在這一制度下,東亞有數十萬婦女被日軍強迫或徵招為慰安婦。朝鮮中央通訊社主張朝鮮人的「慰安婦」有14萬人[43],上海師範大學教授蘇智良也主張中國婦女成為「慰安婦」的有20萬人,但兩者都數據來源不明。婦女救援基金會主張台灣慰安婦至少在1,200人以上。[44][45]有的歷史學家認為曾經淪為慰安婦的各國婦女達40萬,甚至更多[46]。一項調查表明慰安婦被允許留下百分之40軍人那裡賺來的錢,百分之60交給軍方[47]。

亞洲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政府和軍隊又把菲律賓,荷蘭東印度群島等東南亞地區之婦女強徵為「慰安婦」[21]:137。日軍甚至強姦盟友國民的妻子和女兒。據荷蘭記者稱,當時為荷屬東印度工作的大約30名德國國民的妻女也遭到了駐印尼日軍的強姦,直到一位德國教會學校的老師干預,日軍上尉才阻止了對德國婦女和一名匈牙利醫生的強姦,因為上尉擔心他對德國和匈牙利國民的行為會洩露出去引起軸心國其他盟友的不滿。[10]

戰後,作為在日美軍慰安婦的日本女性5萬5千人[37]。

證據顯示慰安婦除了被用作高強度的軍妓[錨點失效]外(據《台灣慰安婦報告》中回憶,一開始一月10元,後來薪水變為15元),並遭受性病的毒害,有的慰安婦由於多次墮胎造成終身不孕,且由於日本人力資源不夠,慰安婦還不時充當護士、腳夫甚至被武裝起來充當炮灰,極個別情況下為了掩蓋罪證甚至被集體槍殺[46]。 中國方面,在文革時期,倖存的慰安婦往往受到社會的誤解且嚴重的歧視及行為迫害和言辭羞辱[48][49][50]。

被強迫作為慰安婦之婦女身心者受到嚴重傷害,有的至今仍有很深心理障礙[21]:137。

2014年4月25日,吉林省檔案館公布了新發掘的證據。這些證據當中有25件檔案記載了20餘個地方建有武裝部隊的強迫婦女賣淫的場所,他們通過各種手段強迫女性從事其不願的性行為。[51]

日本外務省、內務省以及朝鮮總督府、台灣總督府等國家機構都參與招募和移送慰安婦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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